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實現亟需科技支撐
1.1 世界各國均將科技創新作為
碳中和目標實現的重要保障
據不完全統計,全球已有100多個國家或地區以不同形式提出了碳中和目標,并針對低碳/零碳發展技術需求紛紛出臺科技發展規劃。歐盟為實現2050碳中和目標于2019年頒布了《歐洲綠色新政》,明確能源、工業、建筑、
交通、消費等重點領域的技術需求,圍繞需重點突破與推廣的核心技術,通過加大“地平線”項目投入等方式支持技術創新。美國2020年發布《清潔能源革命和環境正義計劃》,將液體燃料、低碳交通、可再生能源發電、儲能等列為重點方向,明確了技術發展目標,并指出要加大研究投入。日本面向2050年碳中和目標于2020年12月發布《綠色增長戰略》,提出了海上風力發電、電動車、氫能源、航運業、
航空業、住宅建筑等14個重點領域深度
減排的詳細技術路線圖、技術發展目標和主要措施等。英國氣候變化委員會(UKCCC)發布系列報告,圍繞實現碳中和的技術需求,提出了供熱、工業、交通等領域的技術發展目標和路徑,為英國整體實現凈零排放提供技術支持。
多個國際組織的研究報告表明科技創新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保障。可持續發展解決方案網絡(SDSN)與意大利馬特艾基金會(FEEM)在2019年共同發布了針對各國到21世紀中葉脫碳的路徑研究,梳理了
電力、交通、建筑與工業的主要技術以及2025年、2050年的發展目標,為各國制定脫碳規劃提供支撐。能源轉型委員會(ETC)也發布報告,對實現零碳經濟各領域主要技術的發展時間節點進行了綜述與規劃。國際能源署(IEA)長期開展減排技術評估,發布了一系列技術路線圖,并在2020年度的能源技術展望報告(ETP2020)中,針對全球2070年實現凈零排放情景,對各部門技術的整體情況進行分析,著重討論了難減排部門并評估了433項減排技術的重要性、成熟度等。
1.2 我國碳中和目標實現歸根結底要靠科技進步
從短期看,處理好經濟轉型發展、疫后復蘇與碳約束的矛盾亟需科技支撐。我國經濟正處于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結構性、體制性、周期性
問題相互交織,短期內“三期疊加”的影響將持續深化,加上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經濟下行壓力增大。隨著我國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工業化和城市化不斷推進,能源資源的消費量將持續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量也將越來越大。短期內,過激調整能源結構、產業結構或大幅降低能源供應總量都將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為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和疫情后經濟綠色復蘇,在不影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前提下,亟須依靠科技創新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降低重點排放行業能耗和排放強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制造工藝、推進低碳原料替代等。
從中期看,推動經濟持續低碳/脫碳發展最終要依靠科技。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的提出,意味著未來我國
碳排放空間將大幅受限,我國已不可能沿襲發達國家走過的高消耗、高排放的傳統工業化道路,必須加快經濟發展低碳/脫碳轉型。未來實現碳中和目標和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轉變需要低碳科技創新的有力支撐。經濟轉型突破碳約束的產業布局尤為重要,需要大力發展技術密集型的低碳產業,加大對傳統高碳產業的技術升級改造力度,關鍵是發揮好科技在實現經濟模式由要素驅動發展向創新驅動發展轉變的支撐作用,把科技創新與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相結合,加速
市場導向的技術研發,深入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低碳綠色經濟發展科技協同創新,逐步避免高碳產業鎖定,實現經濟低碳/脫碳發展。
從長期看,未來提升我國在全球低
碳市場競爭力的關鍵在科技創新。在應對氣候變化、全球低碳轉型的大趨勢下,低碳核心技術儲備和技術發展能力,以及產業結構綠色轉型是現代化的標志和核心競爭力的體現。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在不斷提升減排力度的同時,積極部署碳中和有關科技研發,提高全球貿易市場準入門檻。例如,歐盟在提出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后,很快將2030年碳排放減排目標從比1990年減少40%提高到60%;通過公布《歐洲綠色新政》加緊部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并明確2022年開始實施碳邊境調節稅(碳關稅),將進口產品成本核算加入碳關稅。我國需要緊緊把握全球經濟發展的新特點,超前謀劃部署碳中和實現路徑,在更高起點上推進科技創新,確保在未來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