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實現碳減排目標的重要途徑,碳市場被寄予厚望。您認為下一步該如何推動碳市場建設?
魯政委:當前,在全國碳
市場建設過程中,部分地方試點
碳市場,對
碳金融業務與產品創新進行了有益探索,但整體規模仍然較小。而從國際成熟市場的發展經驗來看,碳金融與碳市場的發展應相輔相成,碳金融能夠為碳市場提供充足的流動性,為碳市場參與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為激活與管理碳資產創造條件。同時,碳金融交易工具和碳金融融資工具的不斷豐富和完善,將強化
碳交易的激勵功能,從而大大提高企業主動積極參與碳交易的意愿,有利于碳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一是要加快健全碳金融法律
法規,完善
碳配額分配方式,穩定市場預期。推進碳金融市場相關立法建設,規范碳金融產品發展,做好碳現貨和碳
衍生品市場的
政策銜接。其中,碳金融創新需要較強較完善的碳現貨市場做支撐,應設立明確的
碳排放配額總量控制目標及相應的動態調控機制,為市場提供穩定預期,這是碳現貨市場交易長期平穩有效運行的重要條件。建議以發電行業為切入點,逐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擴大碳市場覆蓋主體和交易規模,為金融機構開展碳金融業務提供良好的市場基礎。
二是應提升對碳金融市場的認知理念,多方協作推動碳金融市場的發展。例如,加強相關人員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對碳金融市場業務的認知能力。此外,在全國碳市場建設初期,要循序漸進開展碳期貨交易,在碳期貨的基礎上進行碳金融衍生品創新并規模化,為碳金融市場的發展與創新提供合適的外部環境,這需要多方協作,使碳金融市場的發展規范化。
三是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尤其是參與碳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交易,不僅可以為碳金融市場帶來巨大的流動性,強化價格發現功能、平抑價格波動,更重要的是能夠促進金融機構開發涉碳融資等創新性的金融衍生品,有助于碳金融體系的深化和多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