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60年實現“
碳中和”目標可以說是:“壓力大、任務重、時間緊”,如果按照之前按部就班地推進碳
減排是遠遠不夠的,未來需要以更大的決心與魄力,在十二方面采取更強有力的措施去推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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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是指企業、團體或個人在一定時間內從事生產和生活活動等過程中產生的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通過
節能減排、植樹造林、購買
碳配額等形式而得到抵消,實現二氧化碳零排放。
截止目前,全球已有127個國家做出“碳中和”承諾。我國于2020年9月22日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我國進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
在新冠肺炎疫情后復雜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中,我國提出“碳中和”目標,既體現了我國在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
問題上的責任擔當,也為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擘畫了宏偉藍圖。
與世界主要碳排放國家相比,我國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可以說是:“壓力大、任務重、時間緊”,如果按照之前按部就班地推進
碳減排是遠遠不夠的,未來需要以更大的決心與魄力,采取更強有力的措施去推動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