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優先支持有條件的高收入地方率先達到
碳排放峰值榆,這包括已經進入高收入水平地區。如
北京(2019 年人均GDP 為2.38萬現價美元),已在全國率先實現人均碳排放量和人均能耗量達峰[11] 、上海(為2.28萬美元)、
江蘇(為1.77萬美元)、
浙江和
福建(為1.56萬美元)、廣東(為1.36萬美元)、天津(為1.31萬美元)等,以及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并隨著今后其他地區高收入水平不斷擴大,則提出強制性達峰要求。同時,國家及時公布已達峰下降的地區名單,作為標桿。此外,國家積極支持發達地區與中西部地區合作開發利用和交易綠色能源,形成綠能共享共贏局面。2020 年1—10月,南方電網公司累計組織跨省區交易電量290億千瓦時,其中
云南富余水電增送廣東247 億千瓦時,占比高達85.2%,成為發展綠色能源東西合作互利共贏的最好案例。廣東省已經明確提出,到2035 年,省內電源裝機規模將達到2.46 億千瓦,其中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