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24 22:01 來源: 可再生能源信息網
“十三五”風電規劃和消納能力研究
工作方案
一、研究背景
近年來,全國風電開發建設快速發展,特別是內蒙、甘肅、河北、新疆等地區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的開發建設,以及中東部地區和海上風電建設工作逐步推進,全國風電展現了良好的發展趨勢。但隨著全國風電大規模發展,接入電網和并網運行也逐步成為風電大規模發展需要重點考慮的因素。目前,全國已提出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例達到15%的發展目標,按現行能源統計口徑初步測算,為確保達到上述目標,2020年風電并網容量應不少于2億千瓦。
為統籌風電開發與配套電網建設,提高電網消納風電能力,確保全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實現,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單位,從2014年9月開始,用近一年的時間,開展“十三五”風電規劃和消納能力研究工作,以推進三北地區風電規模開發、中東部風電有效利用和海上風電有序建設,并為下一步制定“十三五”全國風電發展規劃、銜接“十三五”全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打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一)落實全國風電發展規劃目標,以滿足2020年不少于2億千瓦風電開發需要。研究全國三北地區、內陸、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能資源可開發量及其分布,落實2020年規劃目標和建設布局。
(二)銜接風電開發規劃與市場消納能力,研究確定市場消納方案。根據擬規劃建設的大氣污染防治輸電通道和特高壓輸電通道研究成果,提出各省(區、市)本地消納和跨區消納風電的方案;結合全國風電規劃和消納研究情況,提出“十三五”風電規劃和消納能力研究成果,為制定風電開發規劃和年度計劃提供依據。
(三)提出保證風電與電網協調發展運行的調度規則和政策措施。研究保障風電有序并網、良好運行的保障措施,提出促進風電發展的激勵機制和政策制度。
三、工作范圍
(一)地域范圍
本次“十三五”風電規劃和消納研究范圍包括全國各省(區、市),按區域電網統籌消納包括風電開發集中的省(區、市)和風電開發分散的省(區、市),并以省級區域作為基本研究單元。沿海省(區、市)應對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分別進行規劃和消納研究。
風電開發集中的省(區、市)以三北地區為主,主要包括華北范圍內的河北、山西、山東、蒙西,東北范圍內的蒙東、遼寧、吉林、黑龍江,西北范圍內的甘肅、寧夏、新疆,以及華東沿海江蘇地區;開發較為分散的省(區、市)以中東部和南方地區為主,包括北京、天津、陜西、青海、安徽、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慶、云南、貴州、廣東、廣西、海南、西藏。
(二)規劃期限
以2020年為規劃研究水平年,并適當展望2030年。2020年前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年度計劃。
四、工作內容
(一)研究內容
1.風電規劃研究部分——水電總院牽頭負責
各省(區、市)風能資源開發規劃研究
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在摸清本區域風能資源技術可開發量和分布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風能資源、風電場建設條件和前期工作進展,提出各規劃水平年風電開發潛力;分析總結風能資源特點和已有風電場運行規律,綜合評價本地區風電出力特性;結合本地區消納能力和區域電網消納能力研究,合理確定本地區不同規劃水平年風電開發布局、建設規模,以及接入電網方案。風電開發布局應落實具體場址位置、可利用面積、規劃容量和前期工作進展。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簡稱“水電總院”)負責制定各省(區、市)風能資源開發規劃研究編制大綱,指導和評估各地區風電開發規劃研究報告,并匯總全國風能資源開發規劃研究成果。中國氣象局組織風能太陽能資源中心協助提供全國及各省(區、市)風能資源評估最新成果。
大型風電基地開發規劃研究
水電總院會同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有關技術單位,根據擬規劃建設的大氣污染防治輸電通道和特高壓外送輸電通道研究情況,結合本省(區、市)風能資源開發規劃和風電市場消納研究關于外送風電電力的需求,開展跨區風電規劃和打捆外送消納研究,提出相關省(區、市)大型風電基地規劃及風火打捆外送方案。
國家能源局負責指導和驗收大型風電基地開發規劃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