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此前于2020 年10 月底公開征求意見,此次文件正式下發,并配套印發了配額分配方案和重點排放單位名單,意味著自2021 年2 月1 日起,全國碳交易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2225 家發電企業率先被納入全國市場(包括純凝發電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自備電廠參照執行,不具備發電能力的純供熱設施不在范圍之內)。早在2017 年12 月,國家發改委就印發了《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按照規劃,2019-2020 年,1700 多家
電力企業將被納入碳交易市場,該方案進展大幅落后于計劃,其中最重要的2 項原因為:1)2018 年 4 月,應對氣候變化及
減排職能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至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主管部門的變更交接導致相應工作進展趨緩;2)火電行業2018-2019 年處于盈利性較差的時期,啟動全國電力市場交易的話,首當其沖的火電將面臨較大的
節能減排壓力,企業成本增加,推進面臨較大的阻力。現在生態環境部作為氣候變化的主管部門,于十四五首年正式啟動納入所有電力企業的全國碳交易市場,是在向市場傳遞出一個信號,即生態環境部將以電力行業為突破口,持續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十四五我國碳交易市場有望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