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是什么?
碳排放權交易,顧名思義,就是將二氧化碳的
排放權當成商品一樣來買賣。交易前,政府首先確定當地
減排總量,然后再將排放權以配額的方式發放給企業等
市場主體。如此一來,雖然是有買有賣,但排放總量仍被控制在降低后的指標范圍之內。
在此規則下,市場中的企業面臨三個選擇:一是加大研發投入、開展技術創新,從而減少企業自身碳排放,如果實際碳排放低于
碳配額,就把差量部分的碳排放權在市場中出售;二是碳排放超過碳配額,以市場價格從其他企業購買碳排放權以抵消超出的碳排放;三是不投入研發也不購買碳排放權,如果碳排放超過碳配額則接受罰款,罰款額由政府設定并且遠高于投入研發或購買碳排放權的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2011年設立碳配額交易試點區域,
北京、上海、
深圳、重慶、廣東、天津、湖北7個省市成為試點區域。
在試點的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7年12月發布了首個以發電行業為切入點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實施方案。選擇從
電力部門入手的主要原因是該部門產品單一,管理相對規范,排放數據容易獲取,且排放量大。首批試點包括1700多家電力公司,這些公司每年的總排放量超過3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三分之一。
總體來看,目前碳配額成交量和成交額呈上升趨勢,截至2020年8月,試點省市
碳市場累計成交量超過4億噸,累計成交額超過90億元。從累計成交量來看,湖北及廣東是活躍度最高的的兩個地區,累計成交量總占比超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