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被列為2021年的重點任務之一,“中國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力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也被再次強調。
可以說,中國此次提出努力爭取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是對《巴黎協定》原定目標的主動提升。2020年11月發布的《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提出,生態環境部制定并公布重點排放單位排放配額分配方法,排放配額分配初期以免費分配為主,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償分配的比例。有償分配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管理。
中國要想如期實現碳中和目標,健全的碳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Trading Scheme,簡稱ETS)是較為有效的手段之一。邁入2021年,面對“碳中和”目標,企業真的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