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6 17:31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2012.07.01:開征碳稅,23澳元/噸,覆蓋了該國約60%的排放量。
2012.07.01-2015.07.01:在此期間,澳大利亞沒有碳交易市場,任何國際碳指標在此期間都不可用,企業只可以向政府購買限價的碳指標完成減排任務。另一方面,自澳大利亞宣布2015年開始與歐盟碳市場對接后,碳點消息顯示澳大利亞企業現在可以開始購買EUAs,以備將來使用。
2013年中期:澳大利亞和歐盟達成“臨時性對接注冊協議”,接著雙方同意進入完全對接協議談判。
2015.07.01:澳大利亞建立自己的排放交易體系(cap-and-trade phrase),自此,澳大利亞碳指標價格將變為浮動價格。
2015-2018:澳大利亞排放者將被允許使用EUA來完成他們一半的碳減排任務?,F出臺政策如下:
1、自2015年7中期開始,對碳指標放棄15澳元/噸的限價。
2、允許澳大利亞排放企業使用CERs和ERUs來抵消他們減排任務的12.5%,但是澳大利亞碳定價機制介紹說部分工業類氣體不包括在內。
3、但是使用外國碳指標的總數不得超過他們減排任務的50%(即EUA、CERs及ERUs的使用總量不得超過其減排任務的50%)。
2018.07.01后:澳大利亞和歐盟雙方互認碳排放額,建立完全對接,澳大利亞排放交易計劃向歐盟買家開放。
據中國碳交易網了解到,預計澳大利亞在2015年-2020年之間將會被允許購買2.4億噸CERs。但是需注意的是,從新西蘭政府官方文件及澳大利亞交易機制的介紹看來,澳大利亞2015年引入碳交易機制后,可能會對工業類氣體實施限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