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排放權交易所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第二次
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的通知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辦規〔2020〕11號)、《天津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我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納入企業2019年度配額安排的通知》(津環氣候〔2019〕130號)以及《天津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19年度第二次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的公告》有關規定和要求,天津排放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天排所”)將于2020年8月28日組織天津市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時間
2020年8月28日(周五)上午9:30-11:30。
二、發放總量
100萬噸。
三、參與人資格和競買量
天津市試點納入企業中2019年度履約有配額缺口(含結轉)的企業可參與競買,競買量不得超過其2019年度實際履約缺口。
四、競買底價
競買底價為我市碳排放配額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間所有交易日
市場加權平均價的1.2倍,具體價格由天排所于8月27日收市后公布。
五、競買用途
競買人此次所購配額只能用于本企業2019年度履約,不能用于市場交易。
六、競價流程
1、意向競買登記
競買人需提前完成交易開戶、資金預留等工作,并于并于2020年8月24日中午12:00前向天排所書面提交《企業意向競買登記申請》(詳情內容請點擊閱讀原文)。天排所對競買人提交的申請進行核實后,對符合競買條件的競買人予以登記。未按時提交申請或不符合競買人資格的,不能參與本次有償競買。
2、競價申報
在規定競價申報時間內,競買人通過天排所進行買入申報。申報價格不低于競買底價時,申報有效。
3、成交方式
以發放總量內最低申報價作為統一競買價,具體如下:
(1)競價結束后,按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對于價格相同的申報按照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排序。
(2)當競買申報量≤發放總量時,所有申報均成交。
(3)當競買申報量>發放總量時,排列末位的可成交申報,按實際可競得數量成交。
七、交易手續費
本次配額競價發放根據《天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碳排放權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3〕1352號)有關規定,按照成交金額千分之七的標準收取交易手續費。
八、結算交收
競價結束后,天排所組織開展資金配額結算交收,競價人根據天排所出具的繳款通知書在次日(8月29日)中午12:00前將競價資金交至天排所保證金賬戶,未在規定時間內交足競價資金的,天排所將扣除保證金。競買人本次競得的配額直接記入競買人登記簿賬戶。
九、信息發布
競價結束后,由天排所發布競買結果。
十、目標群體培訓
天排所定于8月21日下午14:00在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地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三大街W3-AB-5層)舉辦競價培訓,講解規則、流程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咨詢電話:劉誠(022)66224918
咨詢郵箱:liucheng@mailtcx.com
特此通知。
天津排放權交易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