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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歐盟峰會上歐盟各國對歐盟復興基金達成一致,另一項重要的議題 – “碳邊境稅”再次被搬上談判桌。根據歐盟綠色框架,預計在2021年上半年將正式實施“碳邊境稅”,即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二氧化
碳排放的商品(主要適用
水泥,
鋼鐵,鋁以及
電力生產)在進口至歐盟時會被征收額外的稅費。“碳邊境稅”有望每年達到140億歐元。
在歐洲排放交易系統(ETS)下,大型工業和能源生產企業必須購買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如果其他國家的公司不必承擔排放成本,這將導致歐盟企業喪失競爭力。歐盟高耗能企業就很可能會把生產或工廠遷至聯盟以外,這就出現了所謂的“碳泄漏”。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歐盟
減排政策的實施將會大打折扣,并且在經濟層面歐洲各國無法創造并保留工作崗位,同時政府也將失去大量稅收收入。
而碳邊境稅的制定并非易事,尤其是當商品出口國也具備某種形式的碳稅時,需要首先核實其他國家公司產生的排放費用,通過設定合理的基準確定商品的平均CO2排放量和所適用的歐盟排放成本,以此確認需要被征收碳邊境稅的差價。
盡管碳邊境稅的征收細節仍在討論中,但該稅費的啟動已是大概率事件。征收碳邊境稅將不可避免地增加中國出口企業的成本,惡化中國商品在歐洲
市場的競爭地位。為此企業需做好準備,及早制定相應策略,只有適應歐盟技術與標準的企業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