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格局
生態環境治理需要充分發揮各方治理主體的積極性自覺性、能動性,各就其位、各司其職,最大程度動員各相關方力量,既要落實責任,也要保障權益;既要加大違規懲戒,也要加強正向獎懲激勵。
一是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制度體系。推進生態環境督查制度化、規范化、精簡化,形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省級政府環境監察體系合理分工、高效協作的督查制度,強化對地方黨委政府履責的監督力度,以督查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二是建立排污許可證管理
政策體系。建立基于環境容量管理的排污許可制,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加快整合點源管理手段,強化許可證實施監管,完善排污許可證管理技術體系。
三是提升各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強化各級黨委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中的領導作用,推進開展省級及以下生態文明建設績效考核機制。
四是推動形成美麗中國建設全民行動體系。提升全民參與環境治理意識和能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實施、社會參與的大生態環境治理格局。建立與完善人民環保監督員制度。
五是充分發揮人大政協、“兩法”治理功能。積極推動法律監督與公眾監督、輿論監督相結合,將政協生態環境治理監督納入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范圍,完善落實和反饋機制。健全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與環境執法機關共同推進環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