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目的
為反映我省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進展情況,改進溫室氣體排放核算統計基礎,為全省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提供基礎統計資料,根據《關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的意見》(發改氣候〔2013〕937號)以及《應對氣候變化部門統計報表制度(試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特制定本報表制度。
二、調查內容
本制度是
浙江省統計報表制度的一部分,是浙江省統計局對省級有關部門(協會)的綜合要求。內容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和涵蓋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廢棄物處理等五個領域的活動水平指標。
三、調查對象及范圍
各市、縣(市、區)業務主管部門。
四、調查方法
本調查制度采取全面調查方法。
五、調查組織方式
本調查制度由省級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在現有的部門報表制度中加工、整理和審核后報送省統計局。
六、數據發布
本統計資料每年以匯集數據的方式,浙江省統計局一次性提供給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