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國碳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
(一)將推進碳會計理論體系研究作為新的出發點
碳會計作為傳統財務會計的一個新的分支,和其他的會計領域一樣,只有對碳會計理論有足夠的了解,才能對它進行全面的認識。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學術界必須將實踐與碳會計理論相結合才能促進會計的發展,例如成立專門的課題組從事碳會計理論的研究工作。
(二)重新定義碳會計信息披露計量標準
在對碳會計信息披露計量標準的研究中,有三種主要的計量模式:貨幣單位計量為主,實物單位為輔;引進全新的具有創新性的計量屬性;以
碳排放權作為計量的核心。在會計學中,不同于存貨用于出售的目的,持有碳
排放權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抵減企業的碳排放權。如果將碳排放權作為一種交易性金融資產,就要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但在實踐中并不具有客觀性。因此把碳排放權歸為無形資產,是目前比較符合中國國情和會計科目屬性的做法。
(三)加強對企業碳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力度
和傳統財務會計一樣,企業的碳會計信息披露也需要以獨立的審計報告來保障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審計的內容應當包括自愿披露的信息和強制披露的信息、貨幣性
政策與非貨幣性政策,真實客觀性是審計的重點,只有確保碳會計和環境會計的真實性、客觀性,才能保證審計的質量,才能滿足利益相關者對碳會計的需要。
綜上所述,碳會計的信息披露是適應社會和時代發展的產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我們應當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的碳會計理論體系和實踐方法,結合本國環境資源的實際情況,克服我國發展碳會計遇到的障礙和瓶頸,貫徹可持續發展路線,以促進我國社會健康平穩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