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
碳交易,簡言之即基于國家對企業二氧化
碳排放額進行限制,通過建立碳交易
市場平臺,企業可以將自身未用完或需要的碳排放配額掛牌買賣,從而對企業產生約束,達到
節能減排的目的。
實際上,國家發改委早在2011年便下發了《關于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
深圳等7個省市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隨著
山東工業經濟的發展、城鎮化步伐的加大,環境負載量已經達到了臨界點。在這一背景下,行政手段治理排放的潛力已經基本用盡,拉閘限電的傳統方法也不能再用,因而建立市場化減排機制成為當務之急。”陳再洋坦言。
據介紹,山東是我國碳排放第一大省,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10%,相當于歐洲一個中等國家的排放總量。根據環保部與山東省簽訂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山東到2017 年要實現細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20%左右,實現這一目標可謂壓力巨大,單純依賴行政處罰、關停設備等傳統手段不僅作用不大,亦與當下政府機關簡政放權的精神相背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