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能過剩的根源
中國的煤電產能過剩可以追溯到“十二五”規劃。于2010年代初期制定的這份規劃,是為響應全球金融危機而推出的有史以來最大的經濟刺激計劃的一部分。它的意圖是大規模擴張煤炭開采和燃煤發電。
之后,為減少繁瑣的審批程序,新建燃煤電廠的審批權限于2014年起從中央政府下放到了省級政府。
不少地方政府抓住了這個支撐GDP的機遇,通過新建煤電項目為本地開采的煤炭制造新需求。這導致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在缺乏適當論證的情況下,總裝機容量達到1.69億千瓦(169GW)的近210個項目直接獲得批復。
2013-2015年間,隨著對煤電的需求下降,中央政府顯然對這輪新建項目“熱潮”措手不及。政府于是轉向削減和暫緩已獲準項目。
中國的經濟體系是建立在國有部門可獲得大量廉價資本的基礎之上的,只要其投資行為與“五年規劃”基本保持一致,則幾乎不用關心經濟可行性。
該體系能夠調動大量資源,但因公司和地方政府利用產能擴張來提高GDP和獲得
市場份額,因而也容易產生過度投資。雖然規劃機制能夠通過控制
政策來限制產能過剩,但是其成功程度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