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25 11:32 來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網站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2017—2020年)》和《2018年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任務分工表)》(本刊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
前 言
一、規劃背景及意義
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我們要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可持續發展等七大戰略,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中國是世界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全程參與者和重要推動者。2015年,習近平主席出席聯合國發展峰會,同各國領導人一道通過了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2016年,我國先后發布《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國發〔2016〕69號),明確提出了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任務和建設創新示范區的具體要求。
經過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發展,深圳從一個邊陲小鎮迅速建成為一座現代化大都市,創造了世界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史上的奇跡。但也面臨著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大、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社會治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等突出問題,未來亟需依靠創新突破城市發展瓶頸,加快推動科技創新與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路徑,為中國乃至世界的其他城市提供示范。
二、規劃適用范圍和期限
規劃范圍為廣東省深圳市全域。規劃期限為2017—2030年,其中近期為2017—2020年,中期為2021—2025年,遠期為2026—2030年。
三、規劃編制依據
1.聯合國《改變我們的世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2.《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
3.《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
4.《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申報指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6.《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
7.《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8.《“十三五”國家社會發展科技創新規劃》
9.《“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10.《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11.《深圳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
12.《加快深圳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
13.《深圳節能環保產業振興發展規劃(2014—2020年)》
14.《深圳市人口與社會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15.《深圳市循環經濟“十三五”規劃》
16.《深圳市衛生與健康“十三五”規劃》
17.《健康深圳行動計劃(2017—2020年)》
18.《深圳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7—2020年)》
19.《深圳市水務發展“十三五”規劃》
20.《深圳市治水提質工作計劃(2015—2020年)》
21.《深圳市教育發展“十三五”規劃》
22.《深圳市高等教育發展“十三五”規劃》
23.《深圳市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十三五”規劃》
24.《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25.《深圳市民政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26.《深圳市服務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27.《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
28.《深圳市綜合交通“十三五”規劃》
29.《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十三五”規劃》
30.《深圳市城市建設與土地利用“十三五”規劃》
31.國家、省、市相關專項規劃及文件
第一章 發展現狀
深圳是中國南部海濱城市,地處廣東省南部,珠江口東岸,毗鄰香港,位于北回歸線以南,東經113°46′至114°37′,北緯22°27′至22°52′。全市陸域面積1997平方公里,下轄8個行政區和2個功能區。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191萬人,實際管理人口規模已達2000萬。
一、基礎條件
深圳經濟特區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和“窗口”,是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擁有突出的區位優勢、濃厚的改革創新氛圍、強大的產業基礎和一流的營商環境,建設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基礎條件優良。
經濟綜合實力雄厚。深圳地區生產總值從1979年的1.96億元增至2016年的2.0萬億元,規模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三位;外貿進出口總額從0.17億美元增至3982.9億美元,年均增長31.2%,其中出口總額連續24年位居國內城市首位;固定資產投資從0.59億元增至4078.16億元,年均增長27%;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從1.13億元增至5512.76億元,年均增長25.8%;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從0.17億元增至3136.42億元,年均增長30.4%。經濟效益位居全國前列,2016年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16.86萬元,每平方公里GDP產出和地方財政收入分別達10.05億元和1.57億元。
全面創新能力突出。深圳是全國首個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全國首個以城市為基本單元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深圳堅持把創新作為城市主導戰略,率先提出并積極構建綜合創新生態體系,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不斷完善創新驅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協調推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推動創新從“跟跑”向“并跑”“領跑”轉變,創新能力快速提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活力得到全面激發。2016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為4.1%,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為80.1件,居國內大中城市首位;5G技術、無人機、基因測序、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技術水平居世界前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8037家,占全國8%。深圳是我國新興產業規模最大、集聚性最強的城市,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超過40%,已經擁有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深圳國家基因庫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民生福利水平不斷提高。深圳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不斷加大民生投入,著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初步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讓全體市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萬元,最低工資標準203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800元/月,均居全國領先水平。居民平均預期壽命80.88歲,孕產婦死亡率8.46/10萬,嬰兒死亡率1.64‰,均達到發達國家水平。全市幼兒園1579所,在園幼兒46.3萬人;普通中小學689所,在校學生130.7萬人;普通高等學校12所,在校學生9.2萬人。醫療衛生機構3913家,其中醫院134家,開放病床4.15萬張,執業(助理)醫師3.15萬人。公共圖書館623座,公共圖書館總藏量3604.25萬冊,各類博物館、紀念館46座。
綠色低碳優勢顯著。深圳注重保護生態環境,大力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最大限度地促進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走出了一條經濟發達地區綠色低碳發展之路。深圳先后獲得國家園林城市、國際“花園城市”、聯合國環境保護“全球500佳”等榮譽稱號,是全國首個C40城市氣候領導聯盟成員城市。PM2.5年均濃度27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居全國大中城市前列。全市近一半土地劃進生態保護范圍,擁有綠道2400公里、生態景觀林帶2638公頃。深圳在全國率先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循環經濟促進條例》,綠色建筑總面積達5320萬平方米,規模位居全國前列。深圳是全球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最大的城市之一,已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7.2萬輛。深圳擁有全國首個碳交易市場,碳市場配額累計總成交量1807萬噸,總成交額5.96億元,位居全國前列。深圳國際低碳城成為中歐可持續城鎮化合作旗艦項目,并獲得美國保爾森基金會與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頒發的“可持續發展規劃項目獎”。
市場化國際化法制化程度高。深圳著力打造國際一流市場化、國際化、法制化發展環境,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出臺實施“營商環境改革20條”“降低實體經濟成本28條”“擴大工業有效投資26條”“外貿穩增長25條”“加強知識產權保護36條”等系列措施,連續兩屆榮獲中國法制政府獎,率先啟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法官檢察官職業化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成立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知識產權法庭等機構。2016年新增企業5.3萬家,累計達12.5萬家,注冊企業增加值增長38%。前海深港合作提速,港交所前海聯合交易中心、匯豐集團華南總部、首家港資控股基金公司等1894家港企落戶。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在擴大投資開放、金融制度創新、法治環境改善等領域的改革領先全國,部分領域已接近國際自由貿易水平。
二、存在問題
深圳是國內最年輕的超大型城市,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歷史遺留問題和新問題相互交織,人口規模迅速膨脹,社會治理滯后于經濟發展,資源環境承載較大壓力,區域發展不均衡不協調等問題引發一系列“大城市病”。這些問題如不能有效解決,將嚴重制約深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資源環境約束日益趨緊。深圳地域面積較小,發展空間和土地資源嚴重不足。深圳處于國內能源運輸通道和供應鏈的末端,能源自給能力較弱。水資源對外依存度高,水務基礎設施建設的歷史欠賬多,水污染問題突出,生態環境治理任務十分艱巨。
城市治理能力亟待提升。深圳經濟總量大、人口高度密集,特別是高層建筑多、在建工程多、地下空間、軌道交通、城中村多,風險隱患較多,城市安全運行面臨較大挑戰。歷史遺留違法建筑量大面廣,不僅擠占了大量的發展空間,而且存在安全隱患。機動車輛密度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高峰時段交通擁堵現象比較嚴重,特別是原特區內外交通瓶頸亟待打通。社會發展轉型期的新群體、新行業、新組織不斷出現,激發社會矛盾的因素增多。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良好的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深圳城市治理水平與新時期新形勢的更高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任重而道遠。
社會民生事業發展相對不足。作為快速成長的新興超大型城市,深圳教育、醫療事業底子薄、起步晚、需求大,近年來雖然持續加大民生領域投入,但在社會民生事業發展方面還是存在較多欠賬。與經濟發展和人口規模相比,深圳教育、醫療等領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供需矛盾突出,每千人病床數和三級甲等醫院數量遠低于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成為制約城市可持續發展和競爭力提升的突出短板。
城市區域發展不平衡。雖然經過兩輪特區一體化攻堅行動,原特區外發展水平顯著提升,但受制于原“二線關”內外政策體系差異等歷史因素影響,原特區內外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特別是原特區外在經濟結構、城市面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等方面仍明顯落后于原特區內。同時,深圳還存在“西密東疏、西強東弱”的區域不平衡問題,東部地區的羅湖、鹽田、龍崗、坪山、大鵬土地面積約占全市面積一半,而經濟總量、人口規模、固定資產投資僅占全市約1/3,整體發展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可持續發展的創新支撐相對不足。與硅谷、波士頓等世界創新中心相比,深圳的科技創新發展基礎仍然薄弱,缺乏國家布局的行業性大院大所和國家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原始創新能力不強;支撐產業升級、引領未來發展的技術儲備不足,新興產業領域缺乏關鍵核心技術;缺乏高層次領軍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高等院校和在校大學生數量少,難以有效滿足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需要。
三、機遇挑戰
當前,深圳正在努力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區,可持續發展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
一是可持續發展成為當今世界發展的時代潮流。近年來,全球都在深刻反思傳統工業文明發展模式的不足,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科技等領域全方位審視和應對人類社會發展面臨的資源、環境等方面的嚴峻挑戰,致力于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人與自然、環境與經濟、人與社會的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全球得到廣泛傳播,世界各國共同致力于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越來越凝聚。2015年9月,聯合國發展峰會明確了2030年前實現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全球掀起了新一輪可持續發展浪潮。二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新支撐。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不同領域科技創新加速融合,顛覆性技術不斷涌現,智慧城市、綠色低碳、生命健康等與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的領域呈現群體躍進態勢,科技創新正成為支撐引領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也將成為深圳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路徑。三是可持續發展成為城市競爭力提升的關鍵舉措。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一些大型城市尤其是超大型城市,普遍出現了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看病難、上學難等“大城市病”。為破解制約城市發展的這些瓶頸問題,國內外各大城市都把可持續發展作為推動各項工作的重要任務,努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城市發展競爭力,積極探索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徑。四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將為深圳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空間。國家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戰略,不僅是粵港澳地區自身加快經濟社會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也將為深圳實現更高水平發展提供廣闊空間。深圳必須緊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機遇,主動對標國際一流灣區城市,與國內外城市在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方面加強交流合作,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的發展,為中國乃至全球可持續發展提供示范。
但也要看到,當前深圳實現可持續發展還面臨著諸多挑戰。一是全球經濟復蘇緩慢影響可持續發展進程。當前世界經濟處于深度調整期,經濟復蘇動力相對不足與逆全球化等各種風險交織在一起,世界經濟發展不確定性增加,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顯,將給全球可持續發展增添不少變數。二是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還存在一些瓶頸制約。新能源、新材料等技術領域尚未迎來真正的革命性突破,有關監管規則體系尚不健全,導致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試驗、產業應用和市場推廣受到影響。三是深圳探索實現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較大難度。不同于紐約、倫敦、東京等國際大都市,深圳作為超大型城市在經濟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快速推進的同時,“大城市病”問題突出,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短板問題明顯,河流和部分海域污染比較嚴重,這些都給深圳可持續發展帶來不少困難和挑戰。
第二章 總體思路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以“三個定位、兩個率先”和“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全面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為主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奮斗目標,著力破解“大城市病”,著力推動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加快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率先建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區。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創新驅動。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的理念,圍繞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積極對標國際一流城市,主動尋找差距和不足,針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等領域的突出問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不斷推進理論、制度、科技、文化、管理等各方面創新,依靠創新解決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
堅持人民主體、多方參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人民民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突出共建共治共享,保障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深圳市場發達的優勢,構建多方主體參與的體制機制,加大對社會事業、資源利用、生態環境等領域科技創新多元投入的力度,為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堅持綠色發展、和諧共生。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將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全面推進水、大氣等環境的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城市綠化提升行動,不斷增加城市綠量,努力建成生態宜居城市。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給子孫后代留下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家園。
堅持開放合作、發展共贏。積極服務國家開放新戰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充分發揮深圳地緣、商緣、人緣優勢,成為建設“一帶一路”倡議的戰略支撐。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并重,引資與引智引技并舉,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建立多層次合作機制,搭建更多合作平臺,開辟更多合作渠道,著力構建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開放合作新格局。
三、戰略定位
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區。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對標國際一流,通盤把握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內涵、步驟和路徑,明確經濟發展、人民生活、社會文明、生態環境等領域的發展思路,率先探索制定符合實際的現代化指標體系,努力走出一條體現時代特征、中國特色、深圳特點的現代化之路。
創新驅動引領區。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率先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科技管理體系。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更具活力的綜合創新生態體系,構筑創新人才高地,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提高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使創新成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
綠色發展樣板區。以提升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治水提質為突破口,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構建政府、企業、公眾多方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完善低碳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建設綠色宜居家園,成為超大型城市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典范。
普惠發展示范區。立足快速完成工業化、人口超千萬的超大型城市特點,夯實民生基礎,補齊發展欠賬,建立適應發展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增加優質公共產品和多元服務供給,努力讓市民享有更優質的教育、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有品質的文化服務、更具安全感的社會環境,為全球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四、主要目標
緊緊圍繞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不斷探索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持續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讓城市變得更加美好。
(一)2020年發展目標。
到2020年,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質量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探索形成深圳環境治理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統解決方案,成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典范城市,為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深圳經驗、貢獻深圳智慧。到2020年的主要發展目標如下:
——創新生態體系更加完善。改革開放創新引領輻射帶動作用更加凸顯,基本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形成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基本框架體系,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現代化經濟體系,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地位進一步鞏固。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2%,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4.25%,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4件。電子信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產生一批原創性重大科技成果,成長一批世界領先的龍頭企業和隱形冠軍,形成一批全球價值鏈高端產業集群。
——民生幸福城市質量更高。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科技創新與社會事業全面融合發展,建立全市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民生保障水平居全國前列,市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建成更高質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萬元,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提高城市居民健康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1.7歲以上。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達到100%,注冊志愿者總人數達到180萬人。
——現代化城市更加安全便捷。以深度城市化為方向,建成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城市資源保障供應得到強化,城市安全運行得到有力保障,建成區發展能級不斷提高,市容環境質量、城市品質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率先邁入數字化、網絡化、移動化、智能化的信息經濟時代,實現“一圖全面感知、一號走遍深圳、一鍵可知全局、一體運行聯動、一站創新創業、一屏智享生活”。高峰期間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5%,公益性公共場所無線網絡實現全覆蓋。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水環境治理取得實質成效,節約集約和循環利用資源水平大幅提升,實現環境質量的顯著改善和全面提升,萬元GDP水耗控制在10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建立生活垃圾綜合治理體系,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初步建成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家園。
——國際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繼續發揮好改革開放的“窗口”和“試驗田”作用,培育一批新的本土跨國企業,城市生產生活環境、管理方式、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程度進一步提高,國際交流活動更趨頻繁,成為更具改革開放引領作用的經濟特區和更具競爭力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
(二)2025年發展目標。
到2025年,成為可持續發展國際先進城市,綠色發展模式進一步完善,創新驅動對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持續強化,新興產業主引擎作用更加突出,安全高效的城市運行體系不斷優化,市民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富有活力的創新之都。形成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創新能級躋身世界先進城市行列,新經濟發展國際領先,科技和產業競爭力居全球前列。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大跨越,源頭創新供給能力和引領式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突破一批顛覆式創新。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3%,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4.5%,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5件。主要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高端,成為世界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的重要策源地。
——均衡便捷的公共服務體系。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顯著提高,建成一大批優質醫院和學校,社區公共資源合理配置。社會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保證全體市民在共建共治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高峰期間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70%,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330萬平方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8萬元,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2.71歲以上。
——宜居宜業的人居環境。率先建成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之城、美麗家園,優質的山海資源得到有效保護,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以下,萬元GDP水耗控制在7.18立方米以下。公園布局體系更趨完善,城市公園與公共開敞空間便捷可達,城市綠道和生態連廊互聯互通,天更藍水更清,市民綠色福利大幅提升。
——開放包容的國際化城市。作為移民城市的多元、活力社會特質不斷延續,始終保持移民帶來的吸引力與城市活力,各類人群的社會融合全面加深。依托香港科教、金融、物流、貿易、文化、國際交往等方面的優勢,深港之間在產業創新、科研教育、社會交往等方面廣泛深入合作。國際化旅游、休閑、健康等品質服務能力得到強化,國際文化交流的層次與頻度大幅提高。
(三)2030年發展目標。
到2030年,成為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創新城市,可持續發展達到國際一流水平,形成一系列可以向全球推廣復制的可持續發展經驗,努力為我國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做出卓越貢獻。
——鏈接世界的新興全球城市。經貿實力具有全球影響力,國際化商業、醫療、教育等基礎服務能力全面提升,為國際居民提供高品質的生活環境,在國際事務中的組織和參與能力進一步提高。形成鏈接全球的交通樞紐,港口航運發展轉型,郵輪母港建設加快,國際航空樞紐、世界級集裝箱樞紐港地位進一步鞏固。
——蓬勃包容的國際創新城市。全面建成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創新能級躍居世界城市前列,成為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略支點,以及輻射全國、面向全球的創新樞紐和代表國家參與全球競爭合作的戰略力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勁動力。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4%,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4.8%,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92件。
——繁榮公正的活力共享城市。建成全域通達的城市軌道網絡、多樣化的公共交通服務及高效轉換的綜合交通樞紐,城市運轉效率和交通公平性全面提升,高峰期間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75%;優質教育、健康等服務領域的供給得到根本改變,公共服務支撐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360萬平方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萬元,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3.73歲以上;城市包容度顯著提高,包容多樣經濟和多樣文化的社會格局共存、共生、共享、共榮,形成強大的全社會凝聚力。
——宜居協調的綠色家園城市。擁有高度的生態文明,建成美麗中國典范城市,天藍地綠水清的優美生態環境成為常態,PM2.5年均濃度達到15微克/立方米以下,力爭達到國際一流城市水平,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典范。
到2035年,建成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創新之都,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成為全球卓越的國家經濟特區、“一帶一路”倡議的戰略支點、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城市、全球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天藍地綠水清的優美生態環境成為常態,市民群眾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到本世紀中葉,建成代表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國家經濟特區,成為競爭力影響力卓著的創新引領型全球城市。城市發展更加成熟更具魅力,經濟社會環境更加協調更可持續,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實現新的全面躍升,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最佳例證”,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四個自信”的“最佳窗口”,彰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磅礴力量的“最佳示范”。
(規劃總體框架圖詳見附件)
第三章 重點任務
一、建設更具國際影響的創新活力之城
全面推進體制機制、科技、產業、商業模式等方面創新,著力構建多要素聯動、多主體協同的綜合創新生態體系,形成“基礎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金融支持”的創新全鏈條,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活力之城。
強化體制機制創新優勢。著力突破制約創新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創新體制機制。完善創新主體動力機制,優化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健全創新主體對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完善創新資源配置機制,建立創新資源優化整合、共享機制,鼓勵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完善創新激勵保護機制,健全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優化利益分配機制,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立信用監督機制。深化政府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政府科技管理決策程序,健全聽證公示、社會咨詢、專家論證和效果評估制度。
持續提升科技創新基礎能力。推進科技進步與創新,彌補創新發展薄弱環節,平衡各區科技創新協同發展,加快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基礎研發能力,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強化基礎研究,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布局建設若干具備國際先進水平的科研基礎設施,加快推進未來網絡試驗設施、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二期)和深圳國家基因庫(二期)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組建一批基礎研究機構和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提升技術開發能力,突出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深化產學研合作,在核心芯片、工業母機、5G移動通信、石墨烯、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數字生命、精準醫療等領域,新建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的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實現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的重點突破。提高技術成果產業化能力,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產業專項,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促進創新產業跨越式發展。
提升產業創新發展質量。著力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培育由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催生的新業態,促進產業鏈價值鏈高端化發展,打造若干產業集群。推進高新區、高技術產業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和優勢傳統產業基地融合發展。加快培育一批“獨角獸”企業,支持一批本土企業做大做強,進入世界500強。構建技術研發平臺、檢測實驗平臺、科技信息平臺及技術轉移平臺,打造創新平臺體系。加強深港科技合作,推動兩地科技資源實現共享,支持本市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國內外科技交流和合作,完善科技產業合作體系。
打造優秀人才聚集高地。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健全創新人才激勵機制,營造廣納群賢、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人才發展環境。實施杰出人才培育引進計劃,培育一批高精尖人才,引進一批行業領軍人才,匯聚一批全球頂尖科學家。優化人才創業環境,完善留學人員來深創業資助政策,支持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優化人才安居環境,實施創新人才安居工程。探索國際化人才保障制度,著力提高人才入戶、子女入學、配偶就業、住房、醫療社保等綜合保障服務水平。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營造尊重創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提升城市人才吸引力,加大對國際化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育力度,保持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人才競爭力。
完善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出臺關于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發展的相關政策,構筑股權、產權、知識產權交易體系,大力培育上市資源,推動創新型企業上市融資。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推廣集合型發債模式,支持創新型企業發行債券,擴大債券融資規模。成立天使投資母基金,不斷擴展政府引導基金功能,促進資金鏈、創新鏈、產業鏈全面融合,加強金融對實驗研究、技術開發、產品中試與規模生產等創新活動全過程支撐。健全社會信用服務體系,完善自主創新擔保和再擔保體系。
持續弘揚雙創文化。強化創新、創業、創投、創客“四創聯動”,充分發揮“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平臺作用,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專業園區”創業孵化鏈條,壯大創新創業群體,打造全球創客成果交易中心、創客創意展示中心和創客銀行。大力營造勇于創新、鼓勵成功、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讓創新成為深圳的城市基因和最鮮明特質。
二、建設更加宜居宜業的綠色低碳之城
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面提升,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生態環境最優的綠色低碳之城。
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以深化碳排放權交易為核心,創新市場化的節能減排手段。以深圳國際低碳城開發建設為重點,大力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開展低碳政府、低碳園區、低碳企業、低碳社區等多層級、多維度的低碳試點示范。以建設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為契機,加快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新能源公交大巴、出租車和私家車示范推廣。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開展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全面推動交通、工業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鼓勵建設綠色基礎設施,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以國際一流標準加快推進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加快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末端處理系統,加快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
全面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全力開展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深入實施治水提質工作計劃,加快污水管網建設和污水處理設施高標準新改擴建,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多管齊下實施面源治理、清淤疏浚、生態補水、生態修復等措施,切實保障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營造水清岸綠、優美宜人的濱水休閑游憩空間。實施氣候友好型的大氣環境保護政策,開展細顆粒物、臭氧等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共同減排,實施清潔柴油車、綠色港口和揮發性有機物防治行動計劃,打造優良的大氣環境質量,營造藍天白云常態化的“深圳藍”。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強化土壤污染源頭控制,保障土壤環境質量安全。開展噪聲污染防治工作,不斷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努力為市民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構建宜居多樣的城市生態安全系統。構建城市生態安全格局,實施更具剛性和約束力的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合理規劃和建設各類保護區,優先推進生態核心區域、廊道及關鍵節點的建設用地清退和生態修復,為珍稀植物和野生動物的遷徙、棲息及保護提供有力保障。創建國家森林城市,保持森林、濕地、綠地構成的生態資產總量基本穩定,形成“城在林中、人在綠中”的城市森林生態網絡體系。完善“自然公園—城市公園—社區公園”三級公園體系和“省立—城市—社區”三級綠道網絡,為市民提供多層級、多功能、互聯互通的綠色福利空間。
加強城市景觀設計和管理。科學引導城市景觀建設,通過智慧城市平臺、城市設計手段,實施對城市自然景觀、建成環境景觀、交通景觀、日間夜間景觀和季節性景觀的分層次管控,通過環衛管理提升、綠化景觀升級、城市夜景打造等行動,提高人文氛圍和文化品位,不斷提升城市景觀管理水平,更好地傳承地域文化。
打造一流的灣區海洋環境。重視海洋環境綜合整治,以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為核心、重點河灣的環境綜合治理為抓手,研究制定海陸聯合動態監管和溯源追責制度。嚴格遵守海洋生態紅線,對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自然岸線、典型的海洋生態系統和主要的漁業海域等海洋生態節點實施重點保護。實施海岸帶及近海生態系統修復工程,提升生態服務功能。劃定珊瑚保護區,探索海洋公園專項管理。營造獨具魅力的濱海空間,完善海洋文化公共設施,拓展濱海休閑慢行系統,為市民提供休閑娛樂、健身運動、觀光旅游、體驗自然等多功能活動區域,展現深圳現代濱海城市魅力和形象。堅持陸海統籌,整體謀劃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產業布局,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創新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機制。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制度,適時在全市推廣GEP核算(Gross Ecosystem Product,簡稱GEP,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構建權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逐步建立全市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探索在環境審計、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綠色GDP核算等領域的應用。加快推進保護濕地和土壤環境相關立法工作。創新環境監管執法,充分發揮環保警察作用,探索建立環保法庭。制定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環保監管等方面的深圳技術規范。結合茅洲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實施,探索流域內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研究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
三、建設更高科技含量的智慧便捷之城
堅持以人為本、需求導向,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整合全社會數據資源,提高城市服務效率,建設智慧社會,實現萬物感知、萬物互聯、萬物智能,打造全程全時服務的智慧便捷之城。
建設智慧高效的交通服務體系。堅持公交優先,構建以軌道為主體、多樣化公交為補充的多層次一體化公共交通體系,為市民提供高品質公交服務。創新智慧交通管理服務,鼓勵交通運輸企業與互聯網平臺深度合作,為市民提供多模式個性化的交通運輸服務、多方式全鏈條的出行信息服務;探索基于物聯網技術的新一代交通控制網建設,實現城市交通實時智能化監管,提高交通系統服務效率和安全水平。
建設便捷多樣的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圍繞服務對象需求,全面推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文體休閑等民生及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建設,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模式,讓群眾在“家門口”就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和共享應用。打破部門界限和信息孤島,建立全市統一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基于信息共享促進政府部門業務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服務效率。開展公共數據開放利用改革試點,通過政府向企業開放數據、企業基于開放數據為市民提供增值服務,創新社會治理模式,以信息化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打造智慧城市運營管理平臺。以大數據和物聯網技術為支撐,建設智慧城市運營管理中心,充分整合政務信息資源和社會信息資源,形成城市“全景態勢一張圖”,實現對全市運行狀態的實時監控和態勢預警,從被動式、應急式管理向主動式、預警式管理轉型,打造智慧城市運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城市運營網絡安全的監控與管理。
持續完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高速泛在、融合便捷的下一代信息傳輸網絡,加快推進互聯網、廣播網、電信網三網融合,建成技術先進、綠色安全的云計算基礎設施體系。提升城市給排水、供電、供氣、通信、消防等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及智能化水平,促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實現基礎設施運行的可監控、可管理,及時發現并消除潛在風險,提高城市基礎設施運行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四、建設更高質量標準的普惠發展之城
以普惠共享為導向,注重機會公平,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基本民生,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促進社會事業與經濟增長協調發展。
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建立民生優先的財政投入機制,推進重點民生工程實施,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升公共服務質量,著力解決民生發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生事業發展,促進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和服務方式多元化。加快完善公共服務體系,重點增強教育、衛生等民生領域薄弱環節的服務能力。推進教育公平優質發展,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性進一步增強,優質均衡的義務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擴大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規模,鼓勵終身學習,發展終身教育。實施健康深圳行動計劃,著力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優質健康服務供給、發展健康產業,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加快建設“健康中國”先行區。
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方向,建立與超大型城市人口發展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以居住證為載體完善政策體系,動態優化項目及標準,逐步實現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來深建設者市民化步伐。向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普遍提供安全、包容、無障礙、綠色的公共空間。
推進區域均衡發展。大力推進“東進、西協、南聯、北拓、中優”戰略,謀劃一批新的戰略通道,推動形成大區域協同發展新格局。堅持原特區內外一個標準,對照國際一流城市,高標準做好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各項工作,從交通建設、產業提升、公共服務和城市發展等領域,加大資源配置均衡化,解決好城市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
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助推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促進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完善社區治理體系,加快推進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健全社區網格化管理。創新居民小區自主管理模式,探索在無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依托社區居民委員會實行自治管理。加大城中村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隱患,優化居住環境和配套服務,著力把城中村改造為現代化城市社區。利用先進科學技術,提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領域的監測預警能力和信息發布水平,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增強巨災風險防范能力與應對水平,圍繞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靶向施策、系統治理,持續提升城市安全運行能力。推動關愛文化傳播,促進志愿服務制度化和常態化,建設“關愛之城”和“志愿者之城”。
五、建設更加開放包容的合作共享之城
以全球視野謀劃開放布局,積極參與全球可持續發展,搭建國際化開放合作平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努力實現更高水平的內外聯動和雙向開放,贏得發展和競爭的主動。
積極參與實施“一帶一路”倡議。主動發揮經濟特區開放合作新優勢,實施拓展新興市場、開拓“一帶一路”市場行動計劃。積極促進交通互聯互通,拓展與沿線國家地區的港口、機場航線網絡,努力打造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不斷強化經貿合作,以東盟、南亞、非洲等沿線國家和地區市場為重點,以共建產業園區為支撐,引導更多本土企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投資合作,為將“一帶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榮之路、開放之路、創新之路、文明之路貢獻力量。
攜手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全面落實《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深化與港澳在科技、金融、經貿、教育、文化等領域合作。充分發揮深港跨境協同創新獨特優勢,加快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開發,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聚焦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打造深港跨境深度合作示范區、粵港澳協同創新引擎、“一帶一路”國際科技創新平臺和政策制度改革創新試驗區。強化與澳門的全方位合作,通過澳門加強與葡語系國家合作,努力把粵港澳合作重點拓展到共同走向世界、開拓國際市場。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擴區,進一步推進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制度改革創新,把前海打造成為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和城市新中心。
搭建面向全球的開放合作平臺。鼓勵優勢企業走出去,參與全球各類標準和規則制定。依托高交會、文博會、國際人才交流大會等重要平臺,全面深化國際科技、經貿、文化交流與合作。加快國際語言環境、優質生活圈和國際消費中心建設,營造開放包容的國際化氛圍,打造集聚國際要素資源的戰略高地。加強與全球城市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相關的國際性活動。
深入推進對口支援與合作。推進深莞惠和河源、汕尾“3+2”經濟圈建設,建成若干跨區域共建的低碳發展合作試驗區和產業園區。健全體制機制,加快深汕特別合作區建設。加強對口支援新疆、西藏、扶貧協作廣西等地區和對口幫扶河源、汕尾工作力度,提升四川廣安、陜西富平等深圳產業園的建設水平。加快推動深圳與哈爾濱的對口合作。
分享可持續發展的深圳經驗。組織實施一批技術成熟、推廣條件較好的重大工程和示范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方案,分享深圳經驗。加強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環境規劃署等國際組織合作,創建可持續發展國際樣板城市。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可持續發展規劃落實和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具體負責分解規劃目標任務及示范區創建落實工作,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
二、研究制定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法規
強化制度供給,充分發揮經濟特區立法權優勢,圍繞創新驅動、低碳發展、環境治理、社會民生等關鍵領域,研究制定可持續發展促進條例等相關法規,推動完善可持續發展法規體系,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建立健全深圳可持續發展研究的體制機制
圍繞可持續發展的長遠發展目標,大力支持可持續發展智庫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高水平專家團隊,探索建立為深圳市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的研究性機構,建立可持續發展決策咨詢制度,加強國際間交流與合作,與國際組織建立廣泛的合作伙伴關系,共同加強可持續發展目標領域的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和國際交流合作,為可持續發展提供強大智力支撐。
四、設立可持續發展基金
以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為契機,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性作用,在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政策框架下積極探索設立可持續發展基金,以清潔能源、環保、交通、教育、醫療等領域為重點,組織實施一批技術成熟、推廣條件較好的重大工程和示范項目,引領帶動相關技術成果在國內外的研發、生產和應用。構建市場化的投融資機制,探索在循環經濟、生態環保、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領域引入PPP模式,廣泛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項目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積極營造社會資本參與可持續發展的濃厚氛圍。
五、完善政策體系
探索完善可持續發展的科技支撐政策,圍繞影響規劃重點任務推進的技術難題,設立支持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支持在社會發展領域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示范推廣和產業化,強化科技創新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探索土地使用彈性年期、差異化土地供應、土地資源資產資本一體化運作等土地供應方式,優先保障可持續發展重大建設項目用地指標。開設可持續發展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建立從審批到建設的全方位跟蹤服務模式。
六、健全評估機制
研究制定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可持續發展評估信息發布制度,將規劃落實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保障規劃落實公開透明、全程監督。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發揮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積極開展公眾評價。
七、實施動態監測
全面整合經濟、社會、生態、政務、民生等數據資源,綜合運用云計算、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加強對可持續發展各項建設領域的實時動態監測,發布深圳市可持續發展進程報告。
八、擴大公眾參與
提高全民可持續發展意識,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推動綠色教育,傳播可持續發展理念,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文化氛圍,幫助全民牢固樹立生態文明觀念,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廣泛動員社會各界融入可持續發展規劃落實工作,激發全社會參與可持續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強化社會公眾參與的科技手段支撐,提高公眾參與的組織化水平,提升公眾參與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開展各類可持續發展主題文化活動,搭建信息溝通、意見表達、決策參與為一體的可持續發展公眾參與平臺。
附件: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總體框架圖
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2017—2020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國發〔2016〕69號),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推動深圳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問題診斷
建設具有包容性、安全、可持續發展的城市,是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出的重要目標,也是當前全球城市共同的發展主題。習近平主席在G20杭州峰會上強調要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促進包容性發展。從世界城市發展進程遇到的問題來看,倫敦、洛杉磯、東京等城市都曾面臨人口過多、房價高漲、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社會治理壓力大等問題。對于國內城市而言,類似上述“城市病”問題也日益突出。
深圳作為迅速崛起的新興超大型城市,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推進過程中產生了一系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如人口規模迅速膨脹、戶籍與非戶籍人口結構不平衡,教育和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供給相對不足,區域發展不均衡不協調,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壓力日益增大,已經成為制約深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瓶頸。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深圳城市發展主要面臨“兩個不足”的突出問題,即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對不足,社會治理支撐力相對不足。具體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資源能源約束日益趨緊。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深圳資源能源保障問題日益突出。發展空間資源嚴重不足,需求缺口巨大。深圳處于國內能源運輸通道和供應鏈的末端,本地能源資源非常匱乏,能源自給能力較弱,且成本較高。本地水源匱乏,水資源對外依存度高達70%以上,且市外供水水源相對單一,供水保障的穩定性面臨挑戰。隨著城市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資源能源供需矛盾將進一步凸顯,已成為制約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瓶頸。
(二)部分領域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目前,深圳水環境污染問題較為突出,尤其是水體黑臭現象較為普遍。全市共有黑臭河流133條,總長度達495公里,茅洲河等5條跨界河流水質劣于地表水V類標準,治理難度很大。部分近岸海域水質污染較重,深圳灣、前海灣、珠江口等近岸海域水質劣于海水第四類標準。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不完善,管網建設欠賬較多,2018年全市污水管網缺口約2350公里,局部地區污水廠處理能力有限。城市生活垃圾激增,亟需新建高標準的垃圾焚燒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
(三)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
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以來,教育、醫療等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深圳是從一個人口不足3萬的邊陲小鎮發展起來的超大型城市,教育、醫療事業底子薄、基礎差、發展起步晚,已經成為城市競爭力的短板和軟肋。教育方面,基礎教育學位供需十分緊張,2017年公辦小一學位缺口達4.63萬個,遠不能滿足需求。醫療方面,全市各級各類醫院數量只有134家,分別僅為北京的19.1%、上海的38.4%和廣州的58.5%;三甲醫院僅有12家,遠低于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每千人病床數僅為3.5張,分別為北京、上海的2/3,廣州的1/2。公共服務資源供給短缺已成為制約城市可持續發展和提升城市長遠競爭力的一大瓶頸。
(四)社會治理問題隱患較多。
2016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已達1191萬人,全市常住人口密度達5963人/平方公里,遠高于北京、上海、廣州,在國內主要城市中排名首位。深圳實有管理人口已達2000萬,實有人口密度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處于全球最高水平。深圳擁有機動車接近350萬輛,車輛密度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高峰時段交通擁堵現象比較嚴重,特別是原特區內外交通瓶頸亟待打通。“城中村”和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等問題相互交織,全市歷史遺留違法建筑量大面廣,給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帶來了巨大壓力和隱患。社會發展處于轉型期,各種新群體、新行業、新組織不斷出現,思想觀念復雜多元,利益訴求日益多樣,激發社會矛盾的因素增多,而基層行政管理、社會服務資源配置尚不均衡,城市治理體系和能力滯后于城市發展需要,城市運營的服務保障“軟實力”短板更加凸顯。
二、主要目標與建設思路
(一)主要目標。
到2018年,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科技創新與社會事業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城市綠色發展取得新成效,城市運行更加安全高效,市民可持續發展意識顯著增強。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4.17%、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60%、PM2.5年均濃度下降到26微克/立方米、城市黑臭水體累計消除81條。
到2019年,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不斷增強,可持續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程度明顯提升,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均衡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建成綠色宜居家園。累計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1600人、累計新增技能人才88萬人、城市黑臭水體累計消除99條、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39%、注冊志愿者總人數達到165萬人。
到2020年,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質量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探索形成深圳環境治理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統解決方案,成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典范城市,為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深圳經驗,貢獻深圳智慧。到2020年的主要發展目標如下:
——創新生態體系更加完善。改革開放創新引領輻射帶動作用更加凸顯,基本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形成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基本框架體系,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現代化經濟體系,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地位進一步鞏固。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2%,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4.25%,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4件。電子信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產生一批原創性重大科技成果,成長一批世界領先的龍頭企業和隱形冠軍,形成一批全球價值鏈高端產業集群。
——民生幸福城市質量更高。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科技創新與社會事業全面融合發展,建立全市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民生保障水平居全國前列,市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建成更高質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萬元,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提高城市居民健康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1.7歲以上。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達到100%,注冊志愿者總人數達到180萬人。
——現代化城市更加安全便捷。以深度城市化為方向,建成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城市資源保障供應得到強化,城市安全運行得到有力保障,建成區發展能級不斷提高,市容環境質量、城市品質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率先邁入數字化、網絡化、移動化、智能化的信息經濟時代。高峰期間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5%,公益性公共場所無線網絡實現全覆蓋。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水環境治理取得實質成效,節約集約和循環利用資源水平大幅提升,實現環境質量的顯著改善和全面提升,萬元GDP水耗控制在10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建立生活垃圾綜合治理體系,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初步建成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家園。
——國際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繼續發揮好改革開放的“窗口”和“試驗田”作用,培育一批新的本土跨國企業,城市生產生活環境、管理方式、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程度進一步提高,國際交流活動更趨頻繁,成為更具改革開放引領作用的經濟特區和更具競爭力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
(二)建設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三個定位、兩個率先”和“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的戰略要求,全面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為主題,著力破解“大城市病”,創造性地提供深圳系統解決方案,率先探索出一條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并進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的理念,聚焦深圳面臨的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社會治理支撐力相對不足“兩大問題”。系統集成廢棄物綜合利用、污水處理、生態修復、生物治療、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實施資源高效利用、生態環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設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四大工程”。以重大科技攻關、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孔雀計劃”、優質教育等行動為重點,健全創新服務支撐和多元人才支撐“兩大體系”。以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改革、公立醫院改革、社會治理方式創新、科研活動組織方式創新、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等政策體制創新為突破口,完善資源環境管控、社會治理服務、創新創業動力、人才教育保障“四大機制”。以成立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專家咨詢委員會、建立健全深圳可持續發展研究體制機制、制定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設立可持續發展基金和國際論壇為重點,強化責任分工、制度建設、國際合作、公眾參與、監督評估“五大保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有效實施,保障方案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打造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深圳樣板。
三、重點行動與工程
堅持新發展理念,大力實施資源高效利用、生態環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設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等四大工程,健全創新服務支撐和多元人才支撐“兩大體系”,到2020年,完成投資1118億元,形成深圳環境治理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統解決方案。
(一)資源高效利用工程。
面對減排壓力巨大、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可開發建設用地規模逼近上限等問題,加快推動城市空間緊湊集約利用、水資源和能源高效集約利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體系建設。以“產城融合、聯動發展、集約高效、高端配套”為原則,以羅湖、前海和留仙洞等區域建設為示范,將節約集約理念貫穿到空間利用和管理的全鏈條。創新存量土地開發利益共享機制,綜合土地混合利用、立體開發管理和“互聯網+空間利用”等技術,加快構建緊湊集約的城市空間體系。提高循環利用水平,重點發展節能節水、智慧能源、雨洪資源化、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等技術,創新能源資源價格體制機制,實現能耗、水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構建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采用國際先進的垃圾焚燒發電技術、煙氣深度凈化處理技術,高標準推進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和運營。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健全資源循環利用回收體系。
1.構建緊湊集約的城市空間體系。按照“控制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效率”的總體思路,重點通過存量土地開發、土地立體利用等方式,挖掘土地資源潛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優化空間布局,鞏固和完善多中心、網絡化、組團式空間結構。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供應機制,建立以標定地價為核心的地價體系,規范用地供應行為,強化供應監管。綜合運用彈性年期、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差別化供應產業用地,強化產業用地和空間保障。完善產業用地用房供需服務平臺,實現政府產業用地供給、企業和社區的用地用房轉讓與市場空間需求的高效對接。加快制定城市更新條例,提升公共配套配建標準,加快推進城市更新實施。完善土地整備政策,加快建立土地整備利益統籌機制,加大土地整備實施力度。加大“工改工”改造力度,拓展產業用地來源。綜合利用虛擬城市環境、城市空間仿真等技術,推進土地立體化利用和三維地籍管理。打造立體開發城市,重點圍繞軌道交通站點推進交通設施、上蓋物業和地下商業等功能高度混合的立體開發,提升空間使用彈性,加快建立集約型、適度混合的土地利用模式。運用“互聯網+空間利用”等技術,構建城市空間信息平臺,實現城市空間大數據信息化管理。到2020年,累積完成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供應土地12.5平方公里,通過土地整備釋放土地不少于50平方公里。
2.打造綠色節能能源利用體系。構建綠色、循環現代產業體系,加快節能環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加快新能源重點領域能源裝備自主創新,突破能源裝備制造關鍵技術,提高重大裝備自主成套能力。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加強綠色產品研發應用,全面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依托坪山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南山智能電網產業集聚區等基地,加快推進清潔能源核心技術產業化,將其打造成國內清潔能源產業重要的集聚區和創新基地,持續降低重點行業和企業能耗水平。積極推進區域和國際能源合作,以重大能源通道建設和資源供應為依托,拓展能源輸入通道,優化能源空間布局,促進能源資源可持續供應。加快智能電網建設,在前海、國際低碳城等區域開展智能電網試點建設。加快能源互聯網建設,實現清潔能源生產智能化,建立健全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推動能源資源價格體制改革,完善居民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實施差別價格政策,對超能耗產品實行懲罰性定價。到2020年,萬元GDP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3.構建高效集約的城市節水用水體系。完善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在深圳的輸配水系統,提高外來水源的輸配能力。對現有水源工程實施新建、擴建,進一步提高水源儲備能力。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控制雨水徑流,推進雨洪資源化利用。優化城市供水系統和供水管網,建設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網系統,擴大城市再生水利用規模。加大非常規水資源綜合利用,積極探索海水淡化利用,鼓勵沿海工業特別是核電企業加大海水直接利用。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管理,減緩城市用水總量增長。推動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實施差別價格政策,對水耗實行懲罰性定價,探索建立自來水價格與原水價格聯動機制,促進全社會節約用水。開展節水載體建設,加大節水宣傳教育和節水器具的推廣使用力度。到2020年,萬元GDP水耗控制在10立方米以下,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90%(含生態用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4.構建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源頭充分減量、前端分流分類、中段干濕分離、末端綜合利用”的全過程治理體系。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制定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標準和規范。推進大件垃圾、廢舊織物、年花年桔、園林綠化垃圾、果蔬垃圾、有害垃圾、餐廚垃圾等分流分類收運處理系統建設。推廣應用餐廚垃圾厭氧產沼、地溝油提煉生物柴油等技術,提升餐廚垃圾收集處理率和資源化利用率。開展大型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采用國際一流的焚燒發電、煙氣凈化、滲濾液深度處理等技術,提高建設和運營水平。推進建筑廢棄物減排和利用,實施工程棄土排放和回填平衡管理,開發和應用建筑廢棄物制作再生建材等利用技術。建立電子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和覆蓋全市的電子廢棄物回收網點。到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9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以上。
投資規模與責任分工:總投資93.1億元,重點在寶安區、鹽田區和龍崗區推進實施,以推進城市更新、海綿城市建設、垃圾處理設施新建與升級改造、受納場工程建設等重點工程為抓手,以土地存量開發和立體利用以及基礎設施高標準規劃、建設、運營等為支撐,以優化資源環境管控機制、創新環境經濟政策等體制機制建設為保障,爭取到2020年深圳市資源能源緊約束局面得到有效緩解。(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居環境委、規劃國土委、城管局、水務局、住房建設局、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
(二)生態環境治理工程。
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統籌生態系統治理,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針對深圳在快速城市化、工業化、現代化過程中遇到的超大型城市的典型環境問題,堅持以科技創新為引領,著力突破環保核心技術和關鍵瓶頸制約,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水環境、大氣環境、海洋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打造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深圳。水環境治理方面,以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為重點,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水處理技術和黑臭水體治理技術,推進飲用水源、黑臭水體、跨界河流、海域綜合治理,有效解決突出的水污染問題。大氣環境保護方面,以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為重點,采用源頭削減、全過程控制、末端治理技術,推進機動車、船舶、電廠等污染源以及VOCs、揚塵等污染物治理,打造“深圳藍”大氣環境質量品牌。生態保護與建設方面,以深圳生態監測評估為支撐,研究生態保護與恢復修復技術,持續提升城市生態服務功能。
1.打造安全健康水環境。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推進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西江引水工程)及深圳境內配套工程規劃建設,建成公明、清林徑連通等水源工程,建立雙水源供水保障體系,確保應急供水儲備滿足三個月需求。以流域污水管網完善為基礎,以流域污染源全面管控為保障,確保飲用水源水質安全,打造水清岸綠、人水和諧的濱水休閑游憩空間和城市綠色生態水網。完成污水管網“補缺”任務和全市小區(城中村)正本清源改造,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按照全部污水處理廠不低于一級A排放標準、重點流域污水處理廠達到地表水準IV類的要求,高標準推進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高效推進涉水工業、第三產業、面源等三大污染源排查整治。到2020年,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5%,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100%,深圳河、龍崗河、坪山河、觀瀾河、茅洲河按期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城市黑臭水體全部消除。
2.實施“深圳藍”可持續行動。健全深圳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深入推進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擴大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領域和范圍。大力發展近零碳排放技術、低碳清潔技術,促進碳排放降低。加快推進市內物流貨運輕型貨車電動化,全面推動電動、天然氣等新能源車替代柴油車和工程機械。推進公共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及其他清潔燃料汽車推廣應用,實現公共交通領域車輛全部電動化,加快充電站、充電樁等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淘汰國Ⅰ、全Ⅱ汽油車和使用年限超過10年的國Ⅲ柴油車。鼓勵和支持港口企業建設岸電設施、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推動建立200海里范圍的珠三角海域船舶排放控制區。開展VOCs污染綜合整治,在重點行業全面淘汰高揮發性原料。強化大氣污染防治關鍵技術創新研發,重點加強煙氣深度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柴油車顆粒物捕集、機動車尾氣凈化等先進適用技術的研發推廣。到2020年,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0%以上,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控制在135微克/立方米以下。
3.打造美麗海灣海岸帶。嚴格遵守《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印發深圳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和深圳灣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開展深圳灣入海污染總量控制規劃及行動計劃,開展入海排污總量控制制度研究。以紅樹林濕地保護為核心,開展深圳灣西段、開展鳳塘河口前海灣段、小鏟島周邊水域的生態恢復和保護工程。積極創建大鵬半島國家級海洋公園、深圳灣華僑城國家級海洋公園、深圳灣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推動深圳灣濕地加入拉姆薩爾國際濕地公約。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40%以上。
4.建設宜居安全自然生態系統。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通過對自然生態條件的分區評價,理清不同空間生態功能差異,提高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連通性,形成區域生態安全系統格局。優先推進生態核心區域、生態廊道及關鍵性生態節點的建設用地清退和生態修復工作。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和基本生態控制線雙線管控。開展國家森林城市創建,以大型公園綠地為組團,以城市綠廊、道路廊道、綠道網、河流水系廊道為骨架,打造多層級、多功能、互聯互通的城市生態綠地系統。全方位推進綠化品質提升,提高森林質量和林木蓄積量,建成“公園之城”,推廣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實施土壤環境分用途、分級、分類管理,開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和治理修復試點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低于45.1%,公園總數超過1000個。
投資規模與責任分工:總投資482.9億元,以寶安區、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新區等為重點,以推進水環境治理和大氣環境提升為抓手,以改革環保監管機制、創新環境經濟政策、加強環保科技攻關、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等為支撐,解決突出的水環境污染問題,持續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水環境治理方面,著力推進茅洲河、坪山河、深圳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整治工程、污水處理廠新建擴建及改造工程、飲用水源保護等重點工程,到2018年底深圳河、觀瀾河、龍崗河、坪山河實現地表水Ⅴ類的考核目標;到2020年茅洲河實現地表水Ⅴ類的考核目標,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大氣環境保護方面,以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為重點,推進市內物流貨運輕型貨車電動化、新能源汽車推廣、港口岸電建設、涂裝清洗清潔化改造、揚塵整治、電廠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等重點工程,到2020年全市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責任單位:市人居環境委、水務局、發展改革委、規劃國土委、交通運輸委、城管局、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市水務集團、能源集團)
(三)健康深圳建設工程。
針對市民健康管理水平不高、醫療資源總量供給不足、醫療機構布局不均衡、健康服務和保障機制亟待完善等問題,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為核心,著力加強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倡導健康生活,大力發展移動診療、健康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組織工程、細胞和細胞因子治療、基因治療、微生態治療、再生醫學等技術,優化健康服務供給,創新體制機制,完善健康政策,轉變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方式,為市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康教育體系,推進健康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等活動。實施健康素養促進行動,建設健康生活體驗館、健康教育服務基地等健康教育設施。建立健康監測體系,建設居民體質監測網絡,完善全民健康大數據中心、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市民健康服務綜合平臺,研發數字化、個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完善運動處方庫,推廣慢性病運動干預。推進科學健身示范工程,開展基于大數據的健身技術方法研究,在體質檢測與評價、運動處方、健身指導、體質跟蹤等方面開展綜合示范。積極開展健身休閑運動,加快培育帆船帆板、航模、定向越野等時尚休閑體育項目,積極發展濱海休閑體育旅游、徒步穿越等體育活動。到2020年,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4%,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81.7歲。
2.優化健康服務體系。完善立體化的衛生應急救援體系,推動公共場所和人口密集區域部署配置全自動體外除顫儀(AED)等醫療急救設施,提高現場衛生應急裝備水平,建設醫療救援“移動醫院”,提升空中轉運、海上醫療急救、重大災害救援能力。鼓勵社會力量在大型商業綜合體、企業總部、工業園區、商貿中心區等設置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全科醫學診所,推動“藥店+診所”模式發展,鼓勵醫師在藥店開設診所,完善10分鐘醫療衛生服務圈。大力發展“互聯網+健康”服務,利用移動診療技術、健康物聯網技術、大數據云計算技術和可穿戴信息采集終端技術,重構醫療健康生態圈。加大對原特區外醫療衛生領域投入力度,促進全市醫療衛生事業均衡發展。到2020年,初步完成17家綜合型區域醫療中心的布局,建成15家基層醫療健康集團,為市民提供20類免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
3.健全醫療健康保障。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重疾補充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障體系。推進醫保移動支付建設,探索建立醫保談判、風險分擔、結余獎勵、付費標準動態調整等機制。完善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將符合規定的醫養融合、臨終關懷、康復護理等服務項目納入社會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促進商業保險機構與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完善藥品集團化采購模式,探索建立醫用耗材集團化采購,進一步降低醫療機構藥械采購成本。到2020年,醫保參保率大于95%,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少于21%。
4.打造健康產業高地。大力發展生命健康產業,構建“醫研企”協同創新體系,推進衛生與健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促進醫療衛生事業與生命健康產業優勢資源整合。推進組織工程、細胞和細胞因子治療、基因治療、微生態治療等再生醫學以及三維可視化、3D打印等技術的臨床應用。利用基因測序、干細胞等生命科學技術,發揮健康大數據的基礎支撐作用,推動精準醫療技術突破,促進對惡性腫瘤、重大慢性疾病、出生缺陷、罕見病等疾病的精準防治。到2020年,全市生物和生命健康產業總規模達到5000億元。
投資規模與責任分工:總投資161.3億元,實施醫療資源擴容提升工程,寶安區、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新區、大鵬新區等區為重點區域,加快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院、新華醫院、吉華醫院、市人民醫院等60家新建、改建和擴建醫院項目建設進度。以醫療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支撐,實施醫療衛生“三名工程”和科學健身示范、10分鐘健康服務圈、數字生命健康檔案、健康服務質量提升等工程。到2020年新增床位2.5萬張以上,新增醫生1萬名以上,全面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能力。(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醫管中心、文體旅游局、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保障局、建筑工務署、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
(四)社會治理現代化工程。
面對產業結構、區域布局、人口結構、社區形態發生深刻變化的背景,針對社會治理難度加大和城市管理、安全運行等領域的問題,綜合應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著力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社會服務專業化、城市管理信息化、安全監管精準化和應急管理科學化,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加快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強化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實現黨領導下的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顯著提升城市安全和應急管理水平,營造更宜居的社區環境、更具人文關懷的城市氛圍,不斷提升市民的認同感、歸屬感和幸福感,促進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1.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建立健全以社區黨委為領導,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基礎,政經分開、居站整合,居委會、工作站、股份公司、群團組織、社會組織、業委會、物業公司、駐社區單位等各類組織有序參與的新型城市基層治理體系,促進多方參與、共同治理,激發社區活力。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基層黨組織作用,以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為統一平臺,推動建立跨部門、綜合性的社區服務體制,為群眾提供多樣化便民利民服務。健全社區民主選舉制度,完善非本地戶籍常住人口在居住地參加民主選舉的方式。健全居務公開、民情懇談、社區居民議事會等居民自治機制,保障居民民主權利。完善對社區服務績效第三方機構評估和評估結果的群眾監督機制,引導社區服務機構提供更加優質服務。推行物業管理進社區,構建政府、產權人共同出資維持物業管理基本服務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業主共有資金管理制度。
2.推進社會服務專業化。發揮社會服務專業人員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加快社會工作者薪酬體系改革,完善以政府為主、多渠道經費保障、分部門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機制。推動志愿者服務規范化、項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發展具有專門技能的志愿者團隊,將公民志愿服務記錄作為優良信用指標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培育一支參與廣、功能多、作用強的志愿者隊伍,大力培育社工、養老、康復等領域的技能大師。加快發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隊伍,健全“一社區一法律顧問”機制,推進法治社區建設。到2020年,全市專業社工總人數達到8000人以上,注冊志愿者總人數達到180萬人。
3.推進城市管理信息化。深化“織網工程”建設,建立城市大數據中心。建設連通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的公共服務綜合信息系統,實現社區公共服務事項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蓋、全口徑集成和全區域通辦,形成區域互動、數據共享、信息共聯的基層社區信息化保障格局。建設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全面提升全市信用平臺支撐政府應用和市場應用的服務能力,推行全過程信用管理模式,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到2020年,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達到100%。
4.推進安全監管精準化。加強城中村、城市邊緣地帶等重點地區的安全隱患綜合治理,推進公共安全重要風險點的靶向施策和專項治理。推動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動態監控、預警預報體系,探索建立重大職業危害企業“黑名單”制度,實施工程全周期風險管理。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托多網融合、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構建公共安全大數據分析服務平臺,繪制全市安全風險和重大安全隱患分布電子地圖。定期全面開展城市安全檢查,建立風險隱患臺賬,重點做好余泥渣土受納場、老舊建筑、危險化學品、油氣輸送管道、粉塵涉爆、電氣線路等重點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和監管體系,完善社區藥品服務網絡,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標準體系,推進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到2020年,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抽檢覆蓋率達到9批次/千人、藥品評價性抽樣合格率高于99%,建成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城市安全運行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5.推進應急管理科學化。構建城市防災減災體系,重點加強臺風、暴雨、雷電、火災、洪水、內澇、風暴潮、龍卷風等主要災害的防災減災設施建設,建立全市統一的防災減災救災組織領導機構。加強對咸潮入侵及海水倒灌的防范管理。加強重點災害風險區域的監測站網建設。加強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衛生應急和醫學救援工作。強化城市供水、供電、供氣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推進社會安全風險治理,建立社會輿情研判和重大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制。依托氣象監測預警平臺,建設“應急一張圖”,完善和優化監測功能,確保對監測數據的科學分析。依托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拓寬發布渠道,完善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領域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增強社會公眾防范意識。推動各基層單位定期組織單位職工、社區居民、學校師生開展針對性強、形式多樣、簡單實用的應急演練。加強應急文化建設,建設若干城市公共安全宣講平臺,全面提升市民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建立媒體與政府應急部門的聯系制度和常態化的宣傳教育機制,充分利用新媒體技術,開發應急宣傳產品,提升全民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到2020年,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6小時內得到初步救助,氣象預警信息覆蓋能力超過2000萬人次。
投資規模與責任分工:總投資90.1億元,以福田區、光明新區為重點示范區域,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以推進城市消防安全基礎設施、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環境預警與應急監測實驗室、城中村綜合整治等重點工程為抓手,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民政局、公安局、安全監管局、應急辦、住房建設局、氣象局、衛生計生委)
(五)創新支撐服務體系。
為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提高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社會治理能力的支撐作用,實施重大科技攻關“登峰計劃”,重點突破核心芯片、工業母機、5G移動通信、石墨烯、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數字生命、精準醫療等重點技術領域和關鍵環節;打造創新載體“核心樞紐”,建設十大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十大諾獎級科學家實驗室、十大海外創新中心;加速知識產權流通轉化,建設國家技術轉移南方中心等平臺;推動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科技創新銀行、科技創業證券公司等機構;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著力提高科技創新質量、利用效能、轉化效率。到2020年,形成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基本框架體系,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取得顯著成效,科技創新對環境改善、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逐漸增加。
1.實施重大科技攻關“登峰計劃”。充分發揮高新技術企業主體作用,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為骨干力量,在核心芯片、工業母機、5G移動通信、石墨烯、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數字生命、精準醫療、災害監測預警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攻關“登峰計劃”,支持一批行業領軍企業率先成為引領世界科技前沿、主導未來產業變革的領跑者,形成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研發技術集群。到2020年,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產生一批世界領先的龍頭企業。
2.打造創新載體“核心樞紐”。建設十大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引進十大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布局十大海外創新中心。鼓勵建設伙伴實驗室,集聚國際創新資源,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發揮科技體制改革先行先試優勢,整合戰略性創新資源,聚焦前瞻性技術,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團隊引進力度,為國家實驗室落戶深圳創造有利條件。到2020年,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達到6個,國家、省、市級創新載體達到2200家以上。
3.加速知識產權流通轉化。完善“市場導向、企業主體、產學研資介協同”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建設國家技術轉移南方中心、南方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等一批交易運營平臺,完善知識產權發現、評估、產業化的全過程流通體系,推動跨區域、跨領域、跨機構的技術流通與轉移轉化,使創新成果加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設立國際技術轉移轉化機構,實現一大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科技成果應用示范和產業化,催生更多新產品、新產業、新業態。到2020年,全市PCT專利申請量達到2.4萬件。
4.推動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進一步深化科技投入方式改革,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實施科技項目后續融資全鏈條、全覆蓋的科技金融計劃,全面撬動各類社會資本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培育一批“瞪羚”“獨角獸”企業。完善科技與金融結合機制,開展投貸聯動試點,探索設立科技創新銀行、科技創業證券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努力建成更高水平的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區。
5.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破除孤島效應,建立統一開放、互聯互通的科技資源共享平臺,推動財政投入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最大程度發揮科技資源的利用效能,為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進一步完善科技報告制度,遵循開放為常態、不開放為例外的原則,全面推動財政性資金資助形成的科學數據、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續積累、開放共享和循環應用。
6.探索體制機制先行先試。設立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市科技研發資金每年安排2—4億元,用于面向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技術重大科技攻關,以及技術創新成果的應用示范等。創新工作機制,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安監、應急、人居環境、水務、衛生計生等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協同工作機制,重點解決安全生產、治水提質、生命健康等社會民生領域重大技術問題。創新項目評審方式,實行專家評審與行業評審相結合,探索建立雙盲評審、雙向制衡的評審機制。科技主管部門定期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項目實施情況的評價,建立與可持續發展規律相適應的科技制度規則體系。
投資規模與責任分工:總投資110.2億元,重點在南山區推進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擴容改造,為全市智慧城市建設提供計算能力支撐、存儲能力支撐以及技術解決方案支持。建設空間環境地面模擬裝置拓展設施、未來網絡實驗設施等重點工程,夯實深圳市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為開展具有重大引領作用的前沿科學研究和以產業需求為導向的應用基礎研究提供支撐,為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提供保障。推進深圳國家基因庫(二期)建設,構建生物資源采集和研究體系,建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生物信息綜合數據庫,成為生物資源搜集、保護、保存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的制定者和引領者。(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貿信息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委、教育局、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
(六)多元人才支撐體系。
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針對高端人才短缺、人才規模和結構難以適應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需要的瓶頸問題,以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端黨政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重點,堅持自主培養和引進并重,擴大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規模,推動人力資本積累,構建多元人才體系,激發創新創業人才活力,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中心和集聚高地。
1.構建多元化的卓越人才體系。高標準推進“孔雀計劃”,制定“鵬城英才計劃”,大力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發展壯大重點產業人才隊伍,加快引進和培養一批專業拔尖、掌握核心技術的產業領軍人才。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升工程,深化技能人才認定評價社會化改革,創新技能人才招錄方式。完善現代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體系,推動校企合作辦學和新型學徒制人才培養,分層次、多渠道、有針對性地培養一批高技能人才。加大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在金融、醫療、教育、文化、法律等領域加快集聚一批高素質、國際化、創新型專業人才。加強黨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探索高端黨政管理人才同企業和社會組織間的雙向流動機制,優先引進社會治理、城市管理、環境治理等領域高端管理人才,進一步優化黨政人才隊伍專業結構。推進創新人才培養,實施“少年英才培養計劃”,著力培養一批少年科學家。探索潛力型人才評價方式,發揮舉薦委員“伯樂相馬”作用,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到2020年,累計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團隊126個、海外高層次人才2000名,新增認定國內高層次人才1500人,新增技能人才110萬人。
2.促進各類教育優質特色發展。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推動學前教育公益普惠發展,擴大普惠性幼兒園規模及覆蓋面;加大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力度,健全殘障兒童隨班就讀配套政策;加大中小學學位供給,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高中新改擴建工程;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舉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外合作學校和國際學校。推動高等教育國際化開放式創新型發展,加快世界一流大學建設,著力推進深圳高校進入亞洲高校前100強,支持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加快建設高水平大學;加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等一批新高校和清華—伯克利深圳學院等一批特色學院建設。構建國際一流的開放式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高起點建設深圳技術大學,支持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建設世界一流綜合性職業院校,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建設世界一流IT特色高等職業院校。開展“雙元制”職業教育,選擇100家企業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積極發展“互聯網+職業教育”。構建開放靈活的終身教育體系,著力推進“全民素質提升計劃”,創新市民終身學習機制,推進“學習型社區”建設。加快建設全市統一的終身教育網絡平臺,鼓勵大型科技企業開辦企業大學。到2020年,普通中小學在校學生數達到170萬,全市普惠性幼兒園比例達到80%以上,高校數量達18所左右,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25萬人,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80%以上。
3.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健全人才培養、使用、引進和激勵機制,構建層次分明、覆蓋廣泛的人才政策體系。實施人才工作條例,強化人才法治保障。強化科研成果激勵機制,加大對做出重大科技貢獻的優秀創新團隊和人才的獎勵。深入落實人才舉薦和評價制度,完善多元評價主體和多維度評價標準,推進人才評價和認定市場化。優化高層次人才安居政策,多渠道加大人才住房有效供給,探索建立新型人才住房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模式。發揮前海作為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先行先試作用,加大人才政策創新力度,努力建設人才特區。打造統一的人才綜合服務平臺,構建“一站式”人才服務模式。開辟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探索簡化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居留手續,給予就醫、子女入學等生活便利。制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
投資規模與責任分工:總投資180.3億元,重點在南山區、龍崗區和光明新區加快高等院校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校區擴建、深圳技術大學校園一期等工程建設,以健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機制、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創新科研人員收入機制為支撐,爭取到2020年引進和培育一大批高層次創新人才,深圳市人才競爭力得到較大提升。(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教育局、市委組織部、建筑工務署、各區政府和新區管委會)
四、政策與體制機制創新
完善政策支撐體系,創新體制機制與合作模式,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多利益攸關方共同參與的合作互惠機制。積極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實施優惠政策、優化政府服務、加強宣傳指導等方式,引導全社會資源投向可持續發展領域。
(一)完善資源環境管控機制。
1.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市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系統,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調查、登記和入賬等工作,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管理制度。編制全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定期評估自然資源資產變化狀況。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
2.改革環保監管體制。制訂深圳環保機構垂直管理改革方案,推進環保監察監測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市、區、街道三級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落實各區黨委和政府對生態環境負總責的要求,明確相關部門環境保護責任。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
3.創新環境經濟政策。推進污染源第三方治理,吸引社會資本投資環境污染治理。深化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證制度,實施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在鹽田區、大鵬新區率先建立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體系和GEP、GDP雙軌運行機制,并適時擴大試點范圍。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發展綠色金融,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和清潔能源產業。
(二)完善社會治理服務機制。
1.加快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進醫院管理團隊職業化建設,完善以公益性為核心的醫院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探索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健全醫療服務收費、醫保償付、財政補助相銜接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2.推進醫療健康監管審批制度改革。創建生命健康實驗區,試行在香港獲批上市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技術允許在實驗區內試驗和試用。探索實施特定醫療機構臨床急需進口藥品審批政策。爭取在生物治療技術研發及臨床應用上先行先試。加快開展基因檢測等新型醫學檢測技術應用推廣,建立細胞產品優先審批通道,采用分層管理、應用許可認定等方法,穩妥開展免疫細胞治療技術臨床應用和示范推廣,建立相關技術規范和準入標準。建設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3.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加快推動戶籍制度改革,提高戶籍人口比重。強化來深人口居住登記管理,推動人口管理、居住證管理與出租屋綜合管理相結合。健全社區民主選舉制度,鼓勵非本地戶籍常住人口在居住地參加民主選舉。探索“公辦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組織、企業等社會力量進入社會服務運營領域,構建政府引導、政策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社會服務供給新機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構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提升全體市民的認同感、歸屬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三)完善創新創業動力機制。
1.優化科研活動組織方式。探索建立首席科學家制度,賦予創新領軍人才開展科研活動更大的自主權。大力推廣合同研發制度,促進科技、產業緊密銜接。探索建立科研項目全球懸賞制度,以開放性、結果導向的科研資助制度激發創新活力。開展外籍科學家領銜重大科技項目試點。引進國際科學家、創新企業家、風險投資家參與科技計劃制定和項目遴選。
2.創新科技資源配置機制。優化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社會公益類研究的支持方式,建立依托專業機構管理科技計劃項目制度,加大對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公益性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穩定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相協調的機制,更多運用財政后補助、間接投入等方式組織實施科技計劃。創新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平臺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
3.推動新技術新業態監管改革。開展新經濟市場準入和監管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建立包容創新創業的審慎監管制度,提高促進新經濟發展的快速響應能力。建設分享型經濟示范市,打造共享經濟高地,加強事中事后的協同監管和動態監管。
4.構建創新價值導向的收入分配機制。建立健全職務發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激勵,合理安排科研項目人力資源和成本費用支出比例。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離崗創業,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的企業家、科技人才兼職。
5.強化開放創新保障機制。完善國際科技交流管理體制,實施科技人員出國(境)分類管理,適當放寬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因公出國(境)審批限制。落實國際研發合作項目所需付匯,實行研發單位事先承諾,相關部門事后并聯監管。健全和完善企業“走出去”風險預警和應急機制。定期發布相關國家和地區法律制度、維權措施和爭端解決機制等信息。
6.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探索設立科技保險、科技金融租賃公司等創新型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試點,支持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為創新型企業提供專業金融服務。爭取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和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支持科技型企業向境內外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7.健全知識產權保護與交易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立法。爭取設立深圳知識產權法院、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深圳中心。探索商業模式等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立重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直通車制度。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跨境交易平臺,組建國際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加快知識產權國際布局。鼓勵發展知識產權運營公司,打造集專利、商標、版權交易于一體的網上交易平臺,完善知識產權共享機制。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試點。
(四)完善人才教育保障機制。
1.創新人才評價機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爭取正高級職稱評審授權,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國有企業、大型骨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制定評審標準、組建評審機構及評審專家庫,開展職稱評審工作、頒發職稱證書。探索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工程師制度。探索放寬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持股比例限制。強化市場發現、市場認可、市場評價機制。完善科研人才同行評議和人才舉薦制度。
2.健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機制。完善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居留制度,在申請永久居留、延長居留期限、辦理人才簽證、過境免簽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開展技術移民試點。探索實施華裔卡,持卡者可享中國永久居留權及相關待遇。爭取外籍創新人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享受國民待遇試點。興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完善國際醫療保險境內使用機制,推動國際商業醫療保險信息平臺建設,為國際人才就醫提供便利服務。
3.推進高等教育創新改革。加大與國內名校共建世界一流大學深圳校區合作力度,爭取在專業設置、學位授權、招生計劃等方面擴大自主權試點。加快推進研究生教育自主招生、自授學位試點。探索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主增設、調整除國家控制專業外的本科和高職專業,建立學科專業增設和淘汰動態調整機制。爭取國家部委支持,擴大中外合作辦學自主權,允許自主審批本地高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
成立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示范區建設的組織實施和重大事項的會商和協調,確保重大任務的分解和落實。建立省市協調聯系工作機制,做好示范區建設各方面的對接工作。成立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專家咨詢委員會,探索建立為深圳可持續發展建設提供支撐的研究性機構,為可持續發展提供智力支撐。市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區(新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做好與本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標和建設思路的銜接,按照重點行動與工程的責任分工要求推進落實。
(二)強化制度建設。
制定實施可持續發展促進條例,推動《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的地方實踐。健全政府投資管理制度,圍繞方案確定的建設目標與思路、重點行動與工程,加大對生態環保、宜居城市、社會民生等領域的政府投資力度。適時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促進社會管理和服務模式創新,提高政府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水平。著力推動重大改革、重大項目、重大民生事項等各項決策的法治化、程序化,提高決策質量。
(三)深化國際合作。
積極申請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可持續發展論壇,廣泛探討可持續發展領域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可持續發展議程相關的國際性活動,加強與聯合國駐華系統等國際組織和機構的合作,借助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海上絲綢之路科技合作與轉化中心、“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中心(深圳)等平臺,合作開展可持續發展領域的相關項目。總結深圳可持續發展經驗,向世界講好深圳可持續發展故事,向國際分享深圳可持續發展經驗。
(四)引導公眾參與。
在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政策框架下積極探索設立可持續發展基金,建立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項目庫,組建可持續發展聯盟,引導社會資本及各利益攸關方積極參與可持續發展主題領域的建設。綜合利用各類媒體及國際合作與交流渠道,廣泛宣傳和報道,為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和創新示范區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建立可持續發展教育培訓基地、舉辦可持續發展系列講座、開展可持續發展宣傳周活動,提高公眾主動參與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的意識。建立公眾參與評價機制,發揮企業家智囊團作用,增強社會公眾參與的積極性。
(五)嚴格監督評估。
強化跟蹤評估,建設深圳可持續發展大數據監測平臺,及時開展統計監測和分析研究。開展第三方評估,定期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加強示范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將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分解為具體的年度目標,列入全市各部門、各區(新區)的主要工作內容,督促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充分發揮人大和政協的監督作用,確保建設方案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