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2012 年以前不需要承擔
減排義務,在中國境內所有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都可以按照《京都議定書》中的清潔發展機制轉變成有價商品,向發達國家出售 同時,低碳經濟作為目前中國一大發展重點,通過大力推廣
節能減排技術,努力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必將有大批項目可被開發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龐大的核證減排量供應量決定了一旦中國建成
碳交易市場,其規模與影響力必定不可小覷
近年來中國在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及核證減排量供應量方面已全球領先,中國的實體經濟企業為碳交易市場創造了眾多減排額,目前中國的核證減排量的供應量占據全球碳交易市場的50%
發達國家與中國巨大的減排成本差異,促使發達國家的企業積極進入中國尋找合作項目
對于發達國家而言,高耗能產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都需要高昂的成本,溫室氣體的減排成本在100 美元/噸碳以上,而如果在中國進行
CDM 合作項目,減排成本可降至20 美元/噸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