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2019年度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的預通知
各交易參與人(控排企業、新建項目和投資機構):
根據《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廣東省2019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和廣東省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相關制度規定,受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委托,廣州碳
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將于2020年2月中下旬舉行廣東省2019年度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為便于交易參與人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預通知如下:
一、配額有償發放數量
本次有償競價發放數量計劃為40萬噸。如當期未能成功發放,省生態環境廳將收回,原則上不再投放
市場。
二、有償發放時間安排
本次有償競價發放擬于2020年2月12日舉行。
有償競價發放其他相關規定
(一)參加競價發放資格:本省控排企業、新建項目和相關投資機構。競價人應在競價前完成開戶、繳納保證金等相關手續。
(二)
政策保留價。政策保留價按照競價公告日的前三個自然月廣東
碳市場配額掛牌點選交易加權平均成交價計算。
(三)正式競價公告將于2020年2月1日在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和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
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