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德里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COP25于12月15日結束,會議形成《智利與馬德里時期的行動》(Chile Madrid Time for Action)。盡管會議延期兩天,是史上最長氣候變化大會,但各方就核心
問題未達成共識,備受期待的《巴黎協議》第六條款國際碳
市場機制建設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為什么各方都愿意展開談判,卻又存在著如此巨大的爭議,面對氣候變化,人們都在思考什么?本文將從心理行為的角度分析為什么氣候變化談判困難重重,同時提出了對于應對氣候變化潛在心理的相關建議。
一、對氣候變化缺少感同身受
一般情況下,人的大腦可分為兩部分:理性腦(The rational brain)和感性腦(The emotional brain)。理性腦關注已掌握的信息(數字、邏輯)和科學的方法,對應理性思維。而感性腦關注生活經驗、價值觀以及直覺等,對應感性思維。氣候變化只因為客觀數據和現象被理性思維所接受,但人們并沒有從主觀感情上,即通過感性思維接納它,所以面對氣候變化,人們難以有動力采取行動去應對(Shackley, 2016)。
(一)框定偏差(Framing Bias)影響判斷
通常,我們把工作、家庭、休閑娛樂等劃分為不同的區域,也會以不同的思維和行動方式在各個區域內進行活動。所以,所處環境的不同決定了看待問題的角度,這種現象被解釋為框定偏差(Kuhberger, 1995)。人們會以自己善良的初衷,為不好的行為正名。本次氣候大會國際
碳市場機制(可持續發展機制,SDM)遲遲沒有形成,主要是因為雙重計算問題(Double counting),巴西等國希望把《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累積的
減排量納入新機制中,而發達國家部分談判代表認為這樣會導致重復計算。“沒有規則,比有壞規則要好”(Satyajit Bose, 2019)。
(二)啟發式偏差導致動機性思考
可另一方面,呈現的圖片、文字資料里,冰川凍土在融化,海平面在上升、極端氣候災害頻發,生物生存環境受到嚴重破壞。但是這些氣候災難離大部分人太過遙遠,以致于讓人難以感同身受。人的思維系統可以一分為二,快速思考和慢速思考。快速思考多基于個人過往的經驗和感情基礎而快速得出的結論。慢速思考則偏理性,會對各類信息進行權衡,考慮不確定性,深思熟慮后才得出結果(Kahneman, 1982)。快速思考結果往往容易形成啟發式偏差(Heuristics Bias)。
人們因為啟發式偏差,更認可具象、即時、公認的現象;更看重當下得失,大幅折現未來將產生的損失。而氣候變化過于抽象、遙遠、尚存爭議,且氣候變化產生的損失具有不確定性。氣候變化中,接受短期損失可以減少未來長期可能發生的損失(Stern, 2007)。而氣候變化的這些特質和觀點與啟發式偏差大相徑庭,因而難以讓人們接受。所以在氣候變化這件事情上,人們會有先入為主的觀點,這樣的動機性思考在人們心中起著過濾作用,引導人們只選擇相信那些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而對另一方證據視而不見。
(三)面對恐懼的恐懼
氣候變化“完美地”走向人們面對痛苦的反面。人們通常對關系密切的、突如其來的、不道德的和當下的痛苦反映劇烈,而很少能夠去感知到未來發生的痛苦(Gilbert, 2015)。一份調查顯示,在2012年新澤西颶風“桑迪”過后,這場災難受害者們依然不愿提談論氣候變化。他們不相信自己會因為氣候變化而第二次經歷這樣的災難,這不符合他們心中的正義世界理論,他們把希望寄托于災難是非常偶然的事件(Marshall, 2014)。在集體中人們都希望尋找共同且積極向上的目標,而氣候變化因為不確定性容易讓集體產生分歧,這不符合人們的價值觀和相處之道。
二、信任危機影響氣候變化合作
如果氣候變化擁躉者試圖打破人們習慣的日常,則將受到強烈的反對和抵制,這是因為源于內心的不信任。人們通常相信生產的汽車飛機是安全的,相信刷卡和網購時資金是安全的。這不是因為人們信任產品性能,而是信任提供產品和服務的組織(Roderick, 2009)。但是對于氣候變化,信任危機表現得相當明顯。
(一)對信息傳遞主體的不信任,質疑宣揚氣候變化的科學家、環保人士或政治家
在科學界,雖然主流科學家普遍認為氣候變暖由人類排放引起,并會對人類可持續發展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也有一派科學家認為氣候一直在變化,但并非由人類排放引起。美國堅決退出《巴黎協議》,體現了政治對科學的干預,政黨利益超越了對主流科學的認知和認可。
(二)對信息傳遞過程的不信任,質疑發布信息的動機
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
碳排放權與發展的權利密切相關,強調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應強制減排,并有責任從資金和技術上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減排能力。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COP15)上,發達國家集體承諾,將為發展中國家在2020年前每年動員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支持,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仍存在對氣候資金計算上的分歧,發達國家的資金承諾也并沒有切實履行。為此,巴黎會議關于“在2020年以后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每年至少動員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的承諾能否實現,也存在不確定性。
(三)對信息本身的不信任,質疑氣候變化是人類活動的結果及其嚴重性
IPCC 第四次評估報告中對氣候變化損失不確定性的描述被視為無法自圓其說,部分機構和組織甚至懷疑實驗數據造假(Leiserowitz et, al, 2012)。
(四)對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不信任,質疑其中的程序正義
歐盟部分人士認為之前大多數清潔發展機制下對發展中國家的碳資助項目沒有帶來額外的
碳減排量,新的國際碳市場機制下一些發展中國家累積的碳減排量存在雙重計算問題。
民眾不滿政府沒有采取足夠的行動,不滿企業的敷衍和拖延。企業則認為需要社會付費意愿才能啟動低碳發展。政府則解釋需要平衡其它社會民生領域。然后陷入互相譴責的惡性循環。
三、應對思路
很明顯,使用沖突和威脅的方式宣傳氣候變化令人難以感同身受,并產生抵觸心理。本文就達成氣候變化共識和展開應對行動提供建議。
(一)建立可普遍感知的共情聯系
如果對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難以感同身受,那么可以考慮從人類健康,社會福利,商業機會等能夠圍繞人們可感知的效益與風險去間接地向大眾傳輸應對氣候變化的理念。
以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系列行動為例,《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
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新增了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章節,提出要不斷加強與氣候變化密切相關的疾病防控、疫情動態變化檢測和影響因素的研究,建立高溫熱浪與健康風險的早期預警系統等。同時,中國不斷完善應對氣候變化體制機制,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當前氣候變化對中國的直接影響尚不顯著,但是健康、生態環境與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需求緊密相連,而這更加堅定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立場。
隨著氣候變化影響的提升,社會越來越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使得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關注公司的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表現。已有研究顯示,企業的ESG表現與公司財務績效、違約風險有顯著聯系(施懿宸等, 2018),這為投資人與被投資人創造許了許多商業機會。
(二)避免陷入對立
拋開分歧,尋求各方共同認可的價值。巴黎氣候大會前,146個締約國提交了119份國家自主貢獻減排方案(UNFCCC,2015)。這種“自下而上”的自主減排路徑受到了各方歡迎。行動不一定需要開始于全部人達成共識后,對于那些在當下存在爭議的問題,例如國際碳市場機制,可先在少數國家間進行試點,以實踐和時間展開可行性檢驗和最優化探索。
(三)先邁出成功的一小步
氣候變化的相關信息的時空衡量常為數十年的時間區間,萬噸級的計重,個人在這樣的時空尺度下太過渺小,削弱了對個人努力的肯定,弱化個人行動動機。而通過強調每個個體和共同努力的價值,專注于有可見成果的行動,并給予積極的反饋,則嘖有助于人們接受氣候變化并展開應對行動。
參考文獻
1.Gilbert, Lyngdoh. Stumbling on Happiness.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Change Management, 2015, 14(4):596-599.
2.Lewandowsky, Ecker et, al. Misinformation and Its Correction: Continued Influence and Successful Debiasing. Psychological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2012, 13(3):106-131.
3.Marshall. Don't Even Think About It: Why our Brains are Wired to Ignore Climate Change. New York: Bloomsbury, 2014.
4.Kuhberger. The Framing of Decisions: A New Look at Old Problems.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1995, 62(2): 230-240
5.Shackley, Climate Change: Why Don’t We Respond More? 2016
6.Tversky, Kahneman. Judgment under Uncertainty: Heuristics and Biases. Science, 1978, 185(4157):17-34.
7.Stern et, al. Stern Review: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Nature, 2007.
8.Roderick. Rethinking trust.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9, 87(6):68-77.
9.生態環境部.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2019.
10.施懿宸. ESG信用模型與債券違約率之研究, 2018.
11.施懿宸, 吳禎姝. ESG與公司價值, 2019.
12.UNFCCC. SYNTHESIS REPORT ON THE AGGREGATE EFFECT OF 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INDCS), 2016
13.來自各國的代表將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敲定“碳市場”戰略的細節, 2019.12, https://tech.sina.com.cn/roll/2019-12-07/doc-iihnzahi5878953.shtml.
作者:
施懿宸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講座教授、副院長,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院長
梁楠楠 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