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環境署在26日發布的2019年《
碳排放差距報告》(下稱“報告”)中警告,即使考慮到各國已提交的氣候承諾,到本世紀末全球氣溫上升幅度還是會達到3.2攝氏度,而要實現1.5度溫控目標,在2020~2030年之間,全球碳排放每年需減少7.6%。
報告稱,二十國集團(G20)經濟體的碳排放占全球總額的78%,但目前只有5個經濟體遵守長期凈零排放目標。
“在氣候變化
問題上,我們未能及早采取有力的行動,這意味著我們現在必須大幅削
減排放——如果在未來10年內平均分配,我們必須每年削減7%以上的排放。”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安德森(Inger Andersen)表示,“各國不能等到2020年底,即新的氣候承諾到期之際才開始加快行動。每個城市、地區、企業和個人都要從現在開始行動起來。”
破壞性氣候影響恐加劇
《報告》指出,若按目前《巴黎協定》中的承諾水平計算,到本世紀末全球溫升還是會達到3.2攝氏度,這會帶來更廣泛和更為嚴重的破壞性氣候影響。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指出,若全球氣溫增長超過1.5攝氏度,則氣候變化產生影響的頻率會增快,強度會增大,熱浪和風暴的出現更加頻繁。
世界氣象組織(WMO)曾在早先一份報告中表示,今年全球的熱浪和高溫發生頻率和強度在繼續增加,南北半球均創下了許多新的溫度記錄,其中歐洲過早出現了熱浪,法國和西班牙的溫度均曾超過40攝氏度。
從事氣候歸因研究的世界天氣歸因組織(WWA)對六月底歐洲熱浪現象進行研究后指出,正是氣候變化,讓六月底歐洲熱浪發生的概率增加了至少5倍。WWA的研究還指出,今年在歐洲發生的每一次高溫熱浪,氣候變化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氣候變化讓熱浪發生的可能性增強,也讓高溫炙烤的程度加劇。氣候變化影響再加上歐洲人口老齡化的趨勢,熱浪對健康的影響更強、致死率也更高。
2020年各國需增加減排承諾
即將到來的2020年是氣候行動的關鍵一年。屆時,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將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各國將會就增加氣候承諾展開討論。
《報告》指出,為要實現未來十年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的減排目標,各國的集體目標必須比當前水平提高5倍以上。為此,所有國家都必須在2020年大幅度提高國家自主貢獻(NDCs)目標,并采取后續
政策和戰略來達成目標。NDCs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各締約方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是2015年底在巴黎召開的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協議的組成部分。
聯合國環保署每年都在系列報告中評估2030年預計的排放量與《巴黎協定》規定的1.5攝氏度到2攝氏度目標之間的差值。《報告》指出,在過去十年里,溫室氣體排放每年增長1.5%,其中2018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達到新高,共排放了553億噸二氧化碳。
《報告》提出,如希望控溫在2攝氏度,2030年的排放量需要比目前的NDCs減少150億噸二氧化碳排放;為了達到控溫1.5攝氏度的目標,則需要減排320億噸。因此,為達到1.5攝氏度控溫目標,各方的NDC減排目標必須至少提高五倍,若為達到2攝氏度控溫目標,則最少提高三倍。
“我們需要在2020年盡快取得成功,盡可能多減排。出臺更強有利的國家自主貢獻(NDCs),促進經濟與社會的重大轉型。”安德森指出,如果不這樣做,在2030年之前控溫1.5攝氏度的目標將是遙不可及的。(實習生胡天姣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