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與“自下而上”的基層探索的有機結合是推動我國綠色金融落實的有效路徑和核心
隨著綠色發展共識的不斷形成和
政策的調整,越來越多的
市場主體意識到,發展綠色金融既是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客觀需求。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的融資需求將會形成巨大的市場藍海,吸引金融機構創新各種產品服務來適應業務發展,在業務拓展過程中日益增加環境效益考量,主動向綠色方向轉型。
(一)綠色金融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不斷完善。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2016年國家“十三五”規劃綱都明確提出了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宏偉目標。2016年8月,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第一次系統性地提出了綠色金融的定義、激勵機制、披露要求和綠色金融產品發展規劃和風險監控措施等,成為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綠色指標被逐漸納入金融政策、監管規定和相關法律制度。此外,近年來我國陸續出臺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
法規也為綠色金融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綠色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市場規模和產品結構迅速提升。一是我國綠色信貸增長呈現健康發展態勢。綠色信貸規模保持穩增長且綠色信貸的環境效益較為顯著。銀保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國內21家主要銀行機構綠色信貸規模從2013年末的5.2萬億元增長至2017年6月末的8.22萬億元。二是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發展引人注目。我國2015年底推出綠色債券,獲市場普遍認可。2016年被稱為中國綠色債券元年,全年共有49家發行人發行了1990億元的各類綠色債券。其中,綠色金融債券共發行1580億元,發行總量和單只規模都居全球首位。2017年,我國綠色債券發行量達2500億元,是全球最大的貼標綠債發行國之一。三是
碳市場發展有序推動。此外,綠色金融區域改革試點來開帷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應該說,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走在了國際前列,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和認可。但是,國際上也出現了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質疑聲,如質疑我國綠色債券全球第一,其是否符合“綠色”標準等。在綠色金融發展的大背景下,我想談一談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中有哪些關鍵性
問題。只有把握住這些關鍵性問題才能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也才能推動我國綠色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