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政策走向“實質化”
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七部委出臺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這一頂層架構設計的指引下,綠色金融激勵約束
政策與制度創新不斷發展,出臺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政策從“導向性”越來越走向“實質化”。
根據商道融綠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9年5月份聯合發布的《中國綠色金融分析政策報告(2019)摘要》顯示,截至目前,與綠色金融相關的各類政策超過510條,除中央政府外,全部31個大陸省級行政區(除港澳臺外)均發布了綠色金融政策,并有20個省級行政區發布了綠色金融專項政策。
2019年5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關于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該《通知》是人民銀行在推動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方面的又一重大舉措,通過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進一步發展我國綠色金融
市場,加強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
地方不斷出臺實質性激勵政策。以綠色債券為例,地方政府持續推出綠色債券扶持政策,從“鼓勵”轉變為“實質性激勵”。
實質性激勵政策包括對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提供貼息、發行補助、擔保補貼等降低綠色金融成本政策,提供損失分擔、設立擔保基金的風險分擔政策,對綠色債券發行人和投資人提供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以及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和綠色產業基金直接投資綠色產業的投資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