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年)與《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的各項任務要求,我國以“科學、系統、適用”原則為指導,大力推進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建設,取得了較大進展,現行有效的固定源排放標準已達46項,有力支撐了污染
減排與環境管理各項工作。
目前,生態環境部正在根據環境管理形勢的變化,抓緊推進VOCs相關排放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前不久集中發布了《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4-2019)等3項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彌補了相關行業的標準管理短板,創新了VOCs管控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