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氣候基金(GCF)是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締約方的194個國家建立的,作為“公約”財務機制的一部分,旨在為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提供資金。目前GCF從43個國家共籌集了103億美元,其項目投資通過執行機構進行,已經授權了88個執行機構。本文通過分析GCF在四個非洲南部國家支持氣候融資貸款計劃的情況,提出對中國的借鑒建議。
一、項目基本情況[1]
南非開發銀行(Development Bank of Southern Africa, DBSA)氣候融資貸款計劃(Climate Finance Facility, CFF)是綠色氣候基金(GCF)在南非、斯威士蘭、納米比亞和萊索托四個國家支持的一個項目(GCF網站項目號:98)。CFF是一個貸款計劃,針對私營部門參與氣候融資的
市場限制,采用混合融資方法,發揮催化作用,旨在增加非洲南部地區的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投資。
該貸款計劃主要有以下目標:1)通過增加對氣候友好型基礎設施的投資來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2)提供可復制的模式,強化實施國家在氣候融資方面的能力,以便《巴黎協定》目標的實現;3)支持至少八個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即獲得清潔水,使用可再生能源,經濟增長,可持續基礎設施發展,減少能源和清潔水獲取的不平等,建立可持續城市和社區,以及采取氣候行動;4)提供必要的財政能力,以滿足與氣候友好型和清潔水基礎設施相關的社會經濟需求;5)通過與當地利益相關者合作增加國家實現既定氣候目標的能力;6)撬動私人資本,提高市場效率。
南非開發銀行(DBSA)將在內部建立一個專門的運營單位,實施氣候融資貸款計劃。該計劃的設計基于“綠色銀行”模式,旨在快速增加非洲南部國家氣候友好型項目的私人投資,有可能擴展到更廣泛的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SADC)區域。這是“綠色銀行”模式的首次應用,適用于新興市場?!熬G色銀行”是專門的、服務于清潔能源的金融機構,利用其資金來填補市場空白,并引入私人資本,瞄準目前無法大規模吸引市場資本的、商業上可行的清潔技術。
二、項目資金來源
由DBSA實施的CFF項目將服務于非洲南部地區,與私人資本合作,為低碳和氣候適應性基礎設施項目提供資金,并促進更多與氣候相關的投資。CFF將重點使用次級貸款、增信等金融工具,可延長貸款期限或提供其他類型的信貸支持,以支持商業上可行但在私營部門無法得到融資的項目。CFF的實施將降低風險,增加氣候投資的可融資性,并吸引大量私營部門資本。本項目的資金來源如下表所示:
表2. 項目資金來源(百萬美元)
DBSA將作為CFF項目的執行實體,就減緩項目(如可再生能源、廢物轉化為能源、能源效率、低排放
交通等)和適應項目(如節水、水處理、新清潔水等)簽訂貸款協議。CFF將根據綠色銀行的原則運作,致力于解決關鍵的市場障礙,推動公共和私人氣候投資。這個項目將有助于填補資金缺口,以促進實現非洲南部國家的自主貢獻目標,并有助于充足的清潔飲用水的供應。通過將GCF資金與私人投資者融資相結合,能夠降低中小企業的借貸成本,并降低私人出資者的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私營部門的參與增加,GCF的參與程度將逐漸降低。
三、項目實施的意義
非洲南部地區面臨著巨大的應對氣候變化挑戰。以南非為例,南非存在
電力短缺、電價上漲、高
碳排放和能源安全等
問題[2],南非絕大部分的電力來自煤炭,對煤炭的依賴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實現國家自主貢獻(INDC)的根本挑戰。與能源有關的排放(化石燃料燃燒、
運輸和逃逸排放)主導了南非的排放情況,占2000-2010年排放總量的75.1%。實現南非國家自主貢獻的估計成本包括2010年至2050年脫碳電力3490億美元,可再生能源電力超過80億美元/年,新型汽車400億美元/年,公共交通基礎設施0.5億美元/年,以及在未來五年內,為氣候適應增加額外的70億美元短期投資[3]。顯然,需要大量額外的投資來幫助南非達成氣候目標。
另外,南非是個水資源稀缺的國家,水產量(即當前基礎設施的供應量)約為150億立方米/年,其中大部分來自地表水(68%)和地表水的回流(13%)。目前的使用量估計為150-160億立方米/年,在許多供水系統中,用水量超過了可靠的產量。[4]南非的用水供應保證低于98%,即水資源短缺的可能性超過每100年兩次。
南非在提供能源和水服務等方面面臨困難,其基礎設施建設需求約占GDP的2.4% ,單靠公共資金無法滿足這一要求,諸如CFF和私人投資等創新融資計劃將在南非等非洲南部國家未來基礎設施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CFF項目將根據所投國家的需求和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中的部門優先事項來調整投資,關鍵部門包括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廢物利用、交通和水。
非洲南部區域國家的銀行系統和利率趨勢具有一致性,即銀行系統流動性充足、金融系統完善度尚待提高、利率穩定。CFF目標國家的金融市場擁有資本可以用于氣候融資,然而,由于缺乏適當的金融機制,融資受到限制。CFF項目將著重解決以下障礙:
(1)信貸期限短由于監管限制,這四個CFF目標國家的商業銀行都無法提供超過7-8年的長期貸款。而CFF項目將貸款期限延長至15年,適應了應對氣候變化項目的要求。
(2)高利率高利率也是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投資的障礙。本CFF計劃的出資方和商業銀行將聯合為減緩和適應項目提供資金,由于GCF的利率優惠,本計劃提供的利率會明顯低于市場水平,降低項目融資成本。
(3)氣候投資的高風險氣候投資項目不確定性高、風險大,CFF提供的次級貸款、增信等將有助于打開市場、分散投資風險,吸引私人投資者的進入。此外,CFF為氣候投資項目提供相應的技術評估,有利于降低項目本身的風險,使項目更符合私營部門的投資要求。
四、對中國的借鑒意義
(一)積極申請和利用綠色氣候基金
中國應重視綠色氣候基金(GCF)的作用,積極申請和利用國際資金。目前GCF還沒有在中國投資的項目,在GCF的88個執行機構中,已經有2個中國的機構,具備了通過國內機構申請資金支持的條件。雖然GCF所能提供的資金相對有限,但其示范效應十分突出,并且能引進國際先進經驗,促進國際資本與國內資本的合作。本項目中,GCF提供的贈款和優惠貸款有助于解決項目所在地氣候投資缺乏適當的融資機制、融資成本高等障礙,降低中小企業的借貸成本,并提高氣候友好型項目的借貸期限,適應此類項目的發展需求。另外,GCF的投入降低了項目本身的風險,吸引私人投資者、商業銀行和金融中介機構等參與綠色投資,對市場產生積極的帶動作用。
(二)通過國際資金的引導作用,吸引私人資本參與氣候投資
國內氣候資金來源主要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私營部門參與氣候融資方面的潛力尚未充分釋放,需要采取措施擴大公共和私人資本的引進與融合。本CFF計劃支持的項目具有市場收益潛力,但是由于具體的融資缺口和障礙、資本可用性有限等問題限制了項目的實施。通過CFF計劃的資助,這些項目將吸引私營部門的參與,并且對投資者信心產生積極影響。中國可借鑒該項目“綠色銀行”的運作模式,利用GCF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新技術開發,撬動國內社會資本投資于氣候友好型項目,也為私人部門資金的長期涌入創造條件。
(三)借鑒國際項目經驗,建立多元化的氣候融資機制
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氣候公共物品供給理念和融資體系,需要加速提升氣候資金供給總量、效率和效果,加強贈款、優惠貸款、增信、混合融資等金融工具的有效利用。本項目借助GCF等的投資,將在項目所在的非洲南部四國建立多元化的氣候融資機制,幫助各國實現自主貢獻目標。我國應該借鑒這些國際項目的經驗,加強氣候融資機制的建設,利用多種融資工具,加大對氣候友好型項目的投資。另外,本項目的一個重要部分是支持適應型基礎設施的建設,中國也應該重視對適應項目的投入,推動具有氣候韌性的基礎設施的建設。
附注[1] 主要資料來源:https://www.greenclimate.fund/documents/20182/574760/Funding_Proposal_-_FP098_-_DBSA_-_South_Africa___Southern_Africa_Development_Community__SADC__Region.pdf/2d3a080a-baab-74ed-fd6a-94a43d062911[2]https://thegiin.org/assets/documents/pub/Southern%20Africa/GIIN_SouthernAfrica.pdf[3]Energy Services: Market Intelligence Report 2016[4]https://www.greenclimate.fund/documents/20182/574760/Funding_Proposal_-_FP098_-_DBSA_-_South_Africa___Southern_Africa_Development_Community__SADC__Region.pdf/2d3a080a-baab-74ed-fd6a-94a43d062911
作者:崔瑩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氣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實驗室負責人錢青靜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