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發表的一篇論文Committed emissions from existing energy infrastructure jeopardize 1.5 °C climate target,現有和擬建能源基礎設施未來將產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大于全球變暖不超過1.5 ℃所允許的排放量。這項研究還指出,如果目標是將全球變暖幅度控制在2 ℃以下,則這些排放總量約占剩余碳預算的三分之二。
來源:VisualHunt
限制全球升溫的措施包括到本世紀中期過渡到凈零排放。但是,經濟發展和工業化帶來了化石燃料能源基礎設施的擴建。
同丹及同事使用截至2018年底的現有和擬建(規劃、獲批或在建)化石燃料能源基礎設施數據庫,估算未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發現如果擬建發電站建成,并且能源基礎設施持續按照過去的方式運行,那么它們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總計將達8460億噸左右。
現有和擬建能源基礎設施的承諾碳排放。
來源:Tong et al.
作者認為如果沒有負排放技術或碳捕獲存儲技術,則需要全面禁止使用所有新的二氧化碳排放設備,才能達成全球最多升溫1.5 ℃的目標。這將涉及許多或大部分已經擬建的化石能源發電站,并且需要大幅減少現有能源基礎設施的使用期限和運行。?
Nature|DOI: 10.1038/s41586-019-1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