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 《福建省2018、2019年度碳排放配額 分配實施方案》的通知
省碳
排放權交易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
根據《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76號)和《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建設實施方案》(閩政﹝2016﹞40號)以及《福建省碳排放配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閩發改生態〔2016〕868號)規定,我廳組織制定了《福建省2018、2019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并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共同做好我省
碳市場2018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與清繳履約相關工作:
一、核定的2018年度碳排放配額已下達至各重點排放單位的配額賬戶,請推進轄區內重點排放單位登錄福建省碳排放配額注冊登記系統(sthjt.fujian.gov.cn),確認本單位持有的配額數量。
二、請敦促轄區內重點排放單位根據自身生產情況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配額的履約清繳,配額清繳工作截止日為2019年6月30日。
三、加強
政策宣傳和引導,做好重點排放單位履約的釋疑解惑工作,確保履約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聯系人及電話:
易心坦 0591-88360281 檀幼銘 0591-88360280
胡以超 0591-88612765 李 健 0591-88612729(海峽股權交易中心)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6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