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地方率先達峰的政策與建議
推動經濟發達地區
碳排放率先達峰是確保國家峰值目標實現的重要基石和風向標。
北京、上海等低碳試點地區通過對碳排放峰值目標及實施路線圖研究,不斷加深對峰值目標的科學認識和政治共識,不斷強化低碳發展目標的約束力和引領作用,不僅有助于加快形成綠色低碳轉型的倒逼機制和發展模式,而且也有助于協同推動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的高水平保護。為此建議: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推動盡早達峰。在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明顯成效、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進程加快等新形勢下,我國碳排放有可能提前達峰。建議充分利用我國發展轉型的戰略機遇期,在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需求的基礎上,從國家層面盡早制訂碳排放達峰行動路線圖,并提出落實碳排放達峰目標的配套
政策和保障措施。各地區應進一步提升對碳排放達峰的認識和宣傳,結合本地區在經濟發展水平、低碳產業培育、低碳能源利用、生態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特點,進一步強化對本地區碳排放達峰路線圖的研究,明確推動碳排放達峰的重點領域和關鍵措施。
二是強化總量控制,完善相關機制。為推動碳排放達峰目標的順利實現,應積極推動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在做好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設計的同時,研究提出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的行業、地區分解機制,并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和配套機制完善,引導各行業、各地區加快推進低碳轉型。針對經濟發達地區,應發揮其先進示范作用,按照提升經濟質量和控制碳排放的總體要求,盡快研究提出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和落實方案。對于生態脆弱和開發強度大的地區,應鼓勵其盡早提出地區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和思路,以控制增量為重點,并與生態保護、脫貧和提高
碳匯等目標綜合考慮。
三是強化宏觀指導,加強統籌協調。推動部分區域率先達峰是碳排放達峰和總量控制工作的堅強保障,也是在不同經濟、產業、能源和政策支持條件下,探索差異化低碳發展模式的“試驗田”。建議進一步加強對碳排放達峰推進工作的統籌和協調,加強國家與地方以及省與市、縣之間的協調互動,推動國家頂層設計與地方先行先試的有機結合。國家應進一步強化對各地區推動碳排放達峰工作的指導,并加強在資金、人力、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地應深入總結和積極分享推動碳排放達峰和總量控制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加強相關基礎能力建設,在低碳制度建設、低
碳管理體系、低碳投融資機制等方面開展積極探索,形成推進碳排放達峰和總量控制的創新思維及模式。
(曹穎、劉強、李曉梅、趙旭晨、徐華清供稿)
附表 各省(區、市)“十三五”控溫方案有關達峰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