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周五由環境法研究所(ELI)與伍德羅威爾遜國際學者中心合作發布的研究報告,美國對化石燃料的最大補貼歸因于幫助外國石油生產的稅收減免。該研究回顧了2002-2008財政年度的化石燃料和能源補貼,該研究表明,大部分能源補貼支持了排放大量溫室氣體的能源。
研究表明,聯邦政府對化石燃料的補貼大大超過可再生能源。化石燃料在七年期間受益于約720億美元,而可再生燃料補貼僅為290億美元。超過一半的可再生能源補貼 - 168億美元 - 歸因于玉米乙醇,其氣候影響受到激烈爭議。在化石燃料補貼中,702億美元用于傳統來源 - 如煤和石油 - 而23億美元用于碳捕獲和儲存,旨在減少燃煤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因此,能源補貼非常有利于能源,這些能源會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而不會減少我們的氣候足跡。
美國能源
市場受到許多鼓勵使用傳統能源的國家和州
政策的影響。這些政策包括從特許權使用費減免到提供稅收優惠,直接支付以及對不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其他形式的支持。“補貼 - 或'不正當獎勵' - 開發化石燃料能源的組合,以及缺乏足夠的激勵來開發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扭曲能源政策的方式導致并繼續加劇我們的能源政策氣候變化
問題,“ELI高級律師John Pendergrass說。“隨著國會山的氣候變化和能源立法懸而未決,我們的研究表明,需要更多關注美國現有的'臟'燃料的不正當獎勵措施。
審查的補貼大致分為兩類:(1)放棄收入(稅法改變以減少特定實體的稅收負債),主要是減稅形式,包括政府從海外租賃石油和氣田; (2)以研發支出和其他計劃的形式直接支出。歸屬于外國稅收抵免的補貼總額為153億美元,其次是第二大化石燃料補貼,即非常規燃料生產信貸,總額為141億美元。外國稅收抵免適用于通過美國稅法的模糊規定進行海外石油生產,允許能源公司就通常根據稅法獲得的利益較少的付款申請稅收抵免。
ELI研究人員應用了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的傳統定義。化石燃料包括石油及其副產品,天然氣和煤炭產品,而可再生燃料包括風能,太陽能,生物燃料和生物質能,水力發電和地熱能生產。將于周五公布的圖表提供了關于化石燃料與玉米衍生乙醇以外的可再生能源的總體補貼的一般結論。核能也不包括在化石和可再生燃料的運行定義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