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舊福利經濟學家庇古率先提出利用征稅的手段,使得私人成本包含其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實現邊際私人成本和邊際私人收益的平衡,從而實現資源的最優化配置。這種稅收被稱為“庇古稅”。庇古稅的稅率應當等于邊際私人成本和邊際社會成本的差額。庇古認為,通過征收這種稅收,企業將外部成本內部化后,必須采取符合其利益的措施最小化其私人成本,而企業在實現私人成本最小化的同時也實現社會成本的最小化。
庇古稅在環境領域和碳
減排領域均有應用。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德國等均開征了環境稅。在
碳減排領域,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挪威、瑞典、芬蘭和丹麥等北歐國家開征了碳稅。2005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實施之后,挪威繼續執行碳稅
政策,但是碳稅征收的對象不包括挪威境內被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覆蓋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