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經濟自身公共性和投入產出不對稱性等特點,加劇了社 會公益性與成本內生性、收益潛在性與風險不確定性的脫節,這 些決定了推動低碳經濟發展需要外力來圍繞
政策導向進行激勵和 約束。尤其是
碳交易市場和
碳金融產品,作為新型金融市場和風 險不確定的金融產品,發展初期更需要外部宏觀政策的支持與激 勵,然而目前對發展碳金融的政策激勵與支持較為不足。例如,財 政與稅收政策對發展低碳經濟的支持與引導力度有限,有資料顯示, 在中央4萬億經濟刺激投資中,僅有2100億是投資與低碳經濟相關 的產業,占5.25%左右,同時稅收上也未出臺對開發清潔發展機制項 目以及碳金融業務的優惠減稅措施。發展低碳經濟,需要充分發 揮金融在資金籌集、市場交易、信用升級以及風險管理等方面的 優勢,但金融作為一個產業存在風險收益權衡,為更好地解決金 融手段的市場失靈和低碳本身的成本收益脫節。需要財政出臺相 關政策提供必要的激勵和補償來對金融進行誘導和撬動。
我國處于經濟轉型階段,經濟與人口增長、產業結構尚不合 理等都會推高溫室氣體排放量。我國 “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15年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 目標,國內
節能減排任重道遠。考慮到當前中國尚未成為國際氣 候協議的強制減排國,而是全球第二大
碳減排量輸出國,在中國具有買方市場的絕對優勢時,應該盡快掌握國際碳交易的定價權,提升議價能力甚至擁有定價權。可以說,發展低碳經濟,開發碳 金融,是減少國內社會福利損失、維護國家利益的必然選擇。借 鑒國外金融機構在低碳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探索,下一步國內金融 支持低碳經濟應在以下方面重點關注和深入:
(一)拓展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的覆蓋領域
目前碳金融相關政策多關注高耗能、高污染的的工業產業,農業和服務業碳金融
問題同樣需要關注。開發適合農業低碳發展的碳金融產品,如設計森林碳交易、有機碳交易、節約型農業技 術碳交易、循環農業碳交易等。探索發行農業碳債券籌集資金, 用于發展節能農業、節水農業、循環農業等低碳農業技術、生產 及流通的各個環節。依據低碳農業的特點,創新農村綠色信貸產 品,為農村農業的發展提供信貸服務。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創新 低碳服務業金融產品,增加信貸規模和比例。對于應用低碳技術、 清潔能源的低碳服務業給予適當的信貸優惠。
(二)創新低碳投融資產品和拓展碳金融業務模式
借鑒國際金融業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和服務營銷方面取得的 豐碩成果,鼓勵國內金融機構積極創新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尤其 是五大國有商業銀行,應大力進行碳金融創新,在防范風險的基礎 上加大將低碳經濟項目作為貸款支持的重點的力度,并積極發揮在 支持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融通、中介服務作用。
(三)重點發揮資本市場對發展低碳經濟的支撐作用
證券市場上,低碳經濟上市公司數目占比較低,在符合上市 準入條件的前提下,證監部門可以為低碳經濟企業建立上市的“綠 色通道”,增加低碳經濟企業比例,推動低碳經濟發展。鼓勵開發 中長期的低碳企業債,滿足企業中長期資金需求。探索開發金融
衍生品,如碳遠期、碳期貨、碳期權、掉期、指數等衍生品,以 應對碳交易政策性、技術性風險,滿足市場對金融工具的需求。
(四)構建完善的碳金融發展平臺和碳交易市場機制
碳交易市場的建立與完善是發展碳金融的基礎和平臺,主要 有三個方面:一是在整合各地環境、能源、碳
排放權交易所資源與 經驗的基礎上,搭建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平臺,發揮交易所信息服務 平臺、價格發現機制等作用。包括繼續完善
CDM一級市場,積極鼓勵參與碳交易衍生品市場的行為,建立健全CDM二級市場以及其他自愿市場,并在條件成熟時推出配額類碳排放權交易,建立真正 意義上的碳交易市場,減少國內外碳排放權的價格差異,提高我國 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上的定價權。二是要建立國內碳交易市場標準 與制度,擴大參與主體的范圍,例如,
北京環境交易所于2009年推出 的國內第一個碳交易標準——熊貓標準,整體設計向促進市場、向 工業補償農業、城市補償農村、東部補償西部、高排放者補償低 排放者的方向發展。三是培育專業性的評估、技術與法律咨詢等 中介機構,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在碳交易市場中的參與程度,尤其 是要鼓勵商業銀行開展咨詢、財務顧問、擔保等碳金融中介業務, 克服市場供求方所面臨的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等問題,有利于提 高企業進行碳交易的積極性以及市場的活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