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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18〕68號】

2018-7-31 11:47 來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江蘇南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18〕68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辦發〔2018〕6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11日

南通市“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 “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應氣變小組發〔2017〕1號),全面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全力推進“兩聚一高”“強富美高”新南通建設,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確保完成“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目標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牢牢把握低碳發展引領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機遇,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目標,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加強能源節約、增加碳匯為手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協同控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消費端轉型,推動我市“三城”同創,加快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1%左右,林木覆蓋率達到24%以上,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率先實現碳排放峰值目標。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碳排放權交易穩步推進,配合做好具有江蘇特色的碳市場體系建設。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的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深化低碳城市、低碳城鎮、低碳園區和低碳社區等試點示范建設。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積極推進綠色能源體系建設

(一)加強能源碳排放指標控制。實施能源消費“三控”,堅持節約優先,強化政策引導和制度約束,加快推進社會用能方式變革,積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529.2萬噸標準煤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煤炭消費總量比2016年削減221萬噸。積極加強源頭管控,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相關要求,扎實推行節能審查制度,提高用能設備能效水平,強化項目節能驗收監督和專項督查,從源頭上積極削減和有效管控能源需求。加大電力行業節能力度,降低全市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行政審批局、南通供電公司)

(二)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并舉,調整優化開發布局,著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非化石能源。按照《南通市“十三五”海上風電發展規劃》(通政發〔2016〕53號),積極推進海上風電發展。多形式促進光伏利用,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以城鄉各類屋頂資源利用為重點,著力推進分布式光伏應用,有序推進地面光伏電站建設。加大農林秸稈和生活垃圾政策支持力度,促進生物質能充分利用。到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分別達到300萬千瓦、80萬千瓦、17.9萬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力爭達到400萬千瓦,占全市電力裝機的30%左右。(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農委、南通供電公司)

(三)優化利用化石能源。認真貫徹國家煤電發展“三個一批”政策,全力實施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減煤實施方案。嚴格控制新建燃煤發電項目,除在建項目、已經納入國家規模的項目、公用背壓熱電聯產項目外,不再新上燃煤發電和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擴大禁燃區,禁燃區內一律不再新上燃煤發電和熱電聯產機組。深化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鼓勵區域熱電聯產整合優化,實施大型機組改造供熱,推廣跨區域集中供熱。進一步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積極推進鋼鐵建材化工等高耗煤行業節能減排改造,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燃煤供熱鍋爐,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積極擴大天然氣利用。穩步發展天然氣發電,積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優化天然氣利用結構。優化工業用能結構,鼓勵工業企業以天然氣替代煤炭、柴油、燃料油,推進工業燃煤鍋爐改為燃氣鍋爐或燃氣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優化交通用能結構,建立完善加氣設施布局,推動公路客貨車輛和內河、長江船舶使用LNG燃料。優化居民用能結構,繼續加大居民和公共服務等民生領域用氣保障力度,全面消除民用散煤。到2020年,電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天然氣利用規模力爭達到15億立方米。(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建設局、交通局)

(四)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堅持節約優先的能源戰略,推動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工作。

——加強工業節能。落實國家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工作部署,深入推進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耗。開展工業領域能效領跑行動。推進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實施燃煤鍋爐節能提升綜合工程,加強能源計量管理,強化節能監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到2020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委、質監局)

——推進建筑節能。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進一步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十三五”期間,累計新增節能量37.5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98萬噸。到2020年末,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較2015年提升20%,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廣無車承運、“互聯網+物流”等先進組織模式。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推動交通運輸智能化。到2020年,營運客車、貨車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較2015年降低2.1%和6.8%,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降低6%。(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在市級公共機構實行建筑能耗定額管理,鼓勵推行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到2020年,全市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人均消耗水資源分別較2015年降低10%、11%和16%。(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經信委)

——制定實施《南通市“十三五”全民節能行動計劃》,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三、加快構建低碳產業體系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將低碳發展作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促進產業結構調優、調輕、調高、調強。

——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6〕50號),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繼續淘汰落后產能,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增加產能的項目。(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發改委、行政審批局)

——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南通實施綱要》(通政發〔2015〕46號),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不斷優化工業產品結構。(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加快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新能源和能源互聯網、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空天海洋裝備、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經信委、商務局)

——大力發展服務業,推動服務業主體生態化、服務過程清潔化、服務方式智能化、低碳化。促進生產性服務業規模擴張和質態提升并重,占全市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逐年提高。推進互聯網平臺經濟建設,支持行業企業聯合服務企業建設行業特色的電子交易及行業綜合信息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局)
——進一步依法依規加強對“兩高一資”產品出口的監管,不斷提升監管效能。(責任單位:南通海關、市商務局)

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5%,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50%左右。(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

(二)控制工業領域排放。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逐步建立重點用能企業能耗在線監測體系,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積極引導企業增強碳資產管理意識,實行企業碳資產開發推行計劃,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降低單位產品的碳排放強度,實現主要高耗能產品單位產品碳排放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實施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積極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采取原料替代、改善生產工藝、改進設備使用等措施減少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開展六氟化硫、氫氟碳化物等控制排放行動。圍繞電力、鋼鐵、水泥、化工等重點行業,推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點示范,做好環境風險評價。(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環保局、發改委、質監局、科技局)

(三)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加強農業固碳。改善農田土壤水分,合理選用間歇灌溉、深水灌溉等灌溉技術。科學施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高效施肥機械,鼓勵肥料深施、使用有機肥替代化肥、使用長效氮肥,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推行農業免(少)耕、輪作休耕,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保護性耕作示范區建設。推廣高地隙自走式噴桿噴霧機等高效植保機械化技術裝備。推進農田機械節能,減少作業工序、提高作業效率,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農機深松整地等保護性耕作技術,加強節能型農業機械的研發與推廣。推廣農業固碳技術,研究集成配套的選種、育種和種植技術,增加植物生產力。推廣秸稈綜合利用,避免秸稈就地燃燒。推廣生態健康養殖,優化飼料配方、改進飼料調制,提高飼料轉化率。推進畜禽糞便綜合利用,鼓勵利用畜禽糞便、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為原料發展沼氣工程,并結合種植業生產需求對沼渣沼液等附加產品進行利用。開展現代生態循環農業試點縣建設,培育構建“種植業-秸稈-畜禽養殖-糞便-沼肥還田、養殖業-畜禽糞便-沼渣/沼液-種植業”等循環利用模式。到2020年,全市稻麥秸稈機械化全量還田率達到60%,力爭適宜深松整地地區輪流實施一遍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8%。(責任單位:市農委、環保局)

(四)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加強林業建設,實施沿海防護林體系、沿江河湖防護林體系、高標準農田林網、綠色通道、綠色家園和丘陵崗地森林植被恢復等六項重點林業工程,增加森林資源總量。加快造林綠化步伐,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整體綠化與彩色化、珍貴化、效益化相結合,全面推進江、河、湖岸防護林建設,加快公路、鐵路綠色通道建設步伐,扎實推進綠美鄉村和城市森林帶建設。加強林業資源管理與災害防控,開展森林撫育經營,實施中幼齡林撫育和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單位面積林地的蓄積量,實施林地林木與生態公益林保護、森林消防、濕地保護與恢復、野生動植物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等工程。大力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建立和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開展濕地可持續利用示范,加強沿海灘涂濕地保護,加大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建設,增強濕地儲碳能力。探索開展海洋等生態系統碳匯試點,以海岸帶生態保護為重點,大力發展碳匯漁業。到2020年,全市完成造林2萬公頃,完成森林撫育3萬公頃,林木覆蓋率達到24%,活立木蓄積量達400萬立方米,全市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市農委、國土局、水利局、海漁局、建設局、環保局)

四、推動城鎮低碳發展

(一)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貫徹落實《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提升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和運行標識的比例,加強綠色建筑建設全過程監管,繼續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示范,“十三五”期間新增綠色建筑400萬平方米。實施綠色建筑全產業鏈發展計劃,推行綠色施工方式,推廣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強化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老舊住宅節能改造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抗震加固改造、加裝電梯等適老化改造同步實施。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市場化方式,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進一步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推進利用太陽能、淺層地溫能、高效熱泵、工業余熱等解決建筑用能需求,實施光伏屋頂計劃。加大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公共機構新建建筑率先普及綠色建筑,推進公共機構數據中心節能改造,建設綠色數據中心。開展公共機構用能大數據管理,對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實施能耗在線監測和用能優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鼓勵公共機構開展用能托管。積極開展綠色商場示范創建工作。在農村地區推動建筑節能,優化農村用能結構,引導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潔低碳轉變,建設綠色低碳村鎮。積極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和零碳排放建筑試點示范。(責任單位:市建設局、經信委、科技局、農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商務局、發改委)
(二)建設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構建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建設沿江、沿海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加快長江兩岸高鐵環線和過江通道建設,推進興東機場、動車樞紐等重大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快內河高等級航道及港口等物流節點集疏運體系建設。推進城市公交優先戰略,開展公交優先示范城市建設,推進城市軌道建設。繼續推進公共交通線網優化,不斷提高城市居民公交分擔率。積極推動公共交通路權優先,加強公交專用道網絡建設,加快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建設。大力發展慢行交通系統,市區實現全覆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內河集裝箱運輸和甩掛運輸,合理配制運力結構。推動運輸裝備低碳化,鼓勵使用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十三五”期間,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標準車超過1.3萬輛,完成上級下達的LNG燃料動力船舶任務和14座水上LNG加注站的建設。嚴格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管理,加快節能減排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推廣應用,發展智能交通,提升交通運輸智慧化水平。到2020年,“三縱四橫”高速鐵路網全面形成,鐵路客貨運樞紐布局、千噸級干線航道網絡更加完善,鐵路總里程達到220公里,高等級航道整治60公里,省干線航道網規劃里程達標率達到54.8%,千噸級航道縣級節點覆蓋率達到83.3%。全市城市軌道交通在建里程達到59公里以上。公交分擔率達到30%,鎮村公交實現全覆蓋,郵政快遞服務行政村通達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交通局、經信委、發改委、鐵路辦、郵政局、軌道公司)
(三)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開展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大力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新改擴建的建設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加強生活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形成回收加工、資源利用新模式。提高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能力,倡導“綠色焚燒”。加強焚燒和填埋設施日常運營監管,優化技術工藝,定期開展處理設施污染排放物的監測,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十三五”期間,全市改(擴)建垃圾焚燒廠2座,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1350噸/日。合理布局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鼓勵采用餐廚廢棄物與污泥協同處置等創新工藝,加快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產業化發展、市場化運作和資源化利用的機制,提升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建餐廚廢棄物處理廠3座,新增處理能力200噸/日。加快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推行裝潢垃圾源頭分類,鼓勵在建住宅積極實施全裝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和使用標準,結合海綿城市建設拓展建筑垃圾再生品應用市場,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間,全市實現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全覆蓋,新建、擴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3座,新增處理能力175萬噸/年。加快建設區域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資源化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鼓勵選用碳排放量低、資源利用率高的污泥處理處置或綜合利用技術,提升污泥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水平。到2020年,所有縣(市)、區資源化利用或永久性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100%。在條件具備的填埋場開展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城管局、環保局、商務局、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積極踐行低碳理念,加強綠色消費行為引導,推廣節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術和節能低碳節水產品應用,反對過度包裝,嚴禁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購物袋。提倡低碳餐飲,推行“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倡導低碳居住,鼓勵使用節電型電器和照明產品,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倡導綠色低碳出行,鼓勵公眾選擇利用公共交通等綠色交通方式,倡導出行1公里內選擇步行、3公里內選擇騎自行車、5公里內選擇乘坐公共交通。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將節能駕駛技術納入駕駛培訓內容,多渠道多途徑推廣節能駕駛知識。(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發改委、經信委、交通局、商務局、工商局、水利局)

五、加快區域低碳發展

(一)實施碳排放強度控制。“十三五”期間,海安市、如皋市、如東縣、海門市、啟東市、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碳排放強度均下降20.5%。(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推動部分區域率先達峰。鼓勵崇川、港閘、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地區提出峰值目標,明確達峰路線圖和時間表。鼓勵各地研究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鼓勵其他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加大減排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力爭提前完成達峰目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創新區域低碳發展試點示范。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主體功能區建設推進機制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17〕7 號),推動區域低碳發展與主體功能區建設相融合,鼓勵條件成熟的農產品主產區和禁止開發區域、沿江城鎮等先行先試,優先支持省級低碳城市、低碳園區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大力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建國家和省級示范項目,加快探索形成符合自身特點的“零碳”發展模式。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低碳城(鎮)試點。探索工業園區低碳發展新模式,鼓勵進一步申報國家級、省級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低碳產業示范園區。積極推動開展低碳社區試點,組織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低碳示范社區。組織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企業試點,選擇一批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開展節能低碳試點,爭創國家級、省級節能示范單位,圍繞沿江、沿海等生態廊道打造生態旅游示范區和綠色旅游試點單位。以投資政策引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推動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獨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商務局、金融辦、機關事務管理局、經信委、財政局、旅游局、教育局)

六、推進碳排放權交易

(一)建立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積極融入全省碳交易制度體系。建立完善重點單位碳排放報送制度,加強重點單位碳排放報告的管理和督查。落實國家、省碳排放權總量設定與重點行業配額分配方案和標準、重點單位碳排放盤查和核查等管理機制,將碳交易有關工作責任落實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明確碳排放交易責任目標,逐步建立專職工作隊伍,完善工作體系。按照國家、省要求,對重點汽車生產企業實行基于新能源汽車生產責任的碳排放配額管理。(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

(二)強化碳排放權交易基礎支撐能力。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工作體系,全面統籌、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監督指導相關工作。建立技術支撐體系,積極參與省碳排放監測報告核證、配額分配等技術委員會,建設符合國家、省要求的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多方面、多層次、持續長效的能力建設機制,提升各級政府部門、重點排放單位、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業務能力。建立覆蓋重點排放單位、第三方核查機構、碳交易員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形成與碳交易相關的人才管理制度。引導培育碳交易咨詢、碳資產管理、碳金融服務等碳交易服務機構,推動碳市場服務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服務業辦)

(三)啟動碳排放權交易。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完成全市重點排放企業開展歷史數據核查、配額分配落實等工作,確保國家和省要求行業范圍內的重點排放企業按期進入全國碳交易市場。積極參與、落實全省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參與市場風險預警與防控機制,逐步健全交易規則,增加交易品種,探索多元化交易模式。(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七、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一)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加強區域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和觀測預測研究,深化氣候變化的事實、過程、機理研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加強氣候變化基本事實監測,開展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和分析,編制南通市氣候變化年度監測報告,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開展氣候變化對敏感行業影響評估和風險基礎研究,加強農業、林業、水資源、海岸帶地區、衛生健康、防災減災等重點領域氣候變化影響及適應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相關基礎研究。開展碳市場建設、碳排放配額分配及管理、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及履約管理等方面研究。加強大數據、云計算等互聯網技術與低碳發展融合研究,加速實現基礎研究成果應用轉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氣象局、發改委、環保局)

(二)加快低碳技術研發應用。依托省、市科技計劃,加快研發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業、海洋等重點領域經濟適用的低碳技術。支持節能環保領域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公共服務創新平臺建設,提高核心技術研發、制造、系統集成能力,加大低碳技術及產品的孵化、推廣、應用力度,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鼓勵計量技術機構開展碳計量技術研究,提高溫室氣體排放計量技術水平。加大低碳技術及產品的推廣應用力度,建立低碳技術孵化器,對減排效果好、應用前景廣闊的關鍵產品組織規模化生產,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市場資金投入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加強低碳技術集中示范應用。支持實施重點關鍵節能低碳技術示范應用和現有先進適用技術集成應用,遴選發布重點推廣的節能低碳技術目錄。探索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實現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發展有機聯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經信委、財政局、商務局、發改委、教育局)

八、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一)落實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積極配合做好《江蘇省應對氣候變化條例》相關立法工作,推進我市重點行業、重點產業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省定限額標準。圍繞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嚴格執行全省在秸稈綜合利用、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循環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領域的標準。圍繞適應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探索多領域防災減災技術和管理的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推進低碳產品標識和認證制度,加強綠色低碳產品認證和推廣工作,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立、運行、認證等服務,到“十三五”末,重點用能單位基本完成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力爭全市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企業數位居全省前列。(責任單位:市法制辦、發改委、經信委、建設局、農委、質監局)

(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將溫室氣體排放基礎數據統計納入政府統計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相關統計報表制度,改進統計數據匯總方式。根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和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的總體要求,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專項調查制度。加強相關機構和企業的統計核算能力建設,逐步建立負責溫室氣體排放核算的專職工作隊伍和基礎統計隊伍。定期核算碳強度目標完成情況并編制市縣溫室氣體清單,建立長效協同工作機制,實現碳強度核算和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常態化、規范化。進一步完善碳強度核算方法,按照省級制定的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扎實開展基礎數據的收集和測量,提升碳強度和溫室氣體清單數據質量。探索建立溫室氣體監測評估系統,適時開展大氣溫室氣體濃度時空分布特征分析,為溫室氣體減排提供決策建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統計局、氣象局、南通供電公司)

(三)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我市低碳發展目標實現及政策行動進展情況,建設溫室氣體清單數據信息系統,設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發布平臺,推動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探索建立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活動水平數據庫、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庫、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構建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系統。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統計局、國資委)

(四)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加大市級財政資金對低碳發展的支持力度。積極運用PPP模式,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鼓勵金融行業在低碳環保、綠色經濟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開展碳金融創新。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市場減排、產業減排和技術減排行動,幫助綠色低碳企業解決發展初期融資難問題,帶動更多市場資金進入低碳產業。加大各級政府對節能重點工程的支持力度,支持引導用能單位加大節能改造投入。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完善涵蓋節能、環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優先采購高能效等級的用能設備和產品。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創建活動。全面貫徹落實支持節能減排降碳各項財稅優惠政策,根據省級部署推進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市場化價格改革,規范并逐步減少不利于節能減碳的化石能源補貼。完善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經信委、環保局、金融辦、機關事務管理局、教育局、衛計委、稅務局、物價局)

(五)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國際合作、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建立重點排放單位核算報告員、第三方核查員、碳交易員等碳排放權交易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探索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鼓勵發展低碳社會團體,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研究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增強學生綠色低碳意識和低碳創新創業能力。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

九、積極參加國際和區域合作

學習借鑒國際成功經驗,加大技術引進力度,提升低碳發展水平。積極參與省、國家與國際項目合作和交流活動。結合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動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區域交流與合作,借助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推動節能與能效提升、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利用、燃料替代、碳捕集與封存等領域的區域合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商務局、外僑辦)

十、強化保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長負責,各分管副市長牽頭,市政府秘書長,市發改、經信、財政、建設等市級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參與的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控制溫室氣體各項工作職能。各縣(市)、區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本工作方案,落實重大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及重點工程。(責任單位:市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評估機制。市人民政府或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每年組織開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責任單位:市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級財政要圍繞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相關各類專項資金,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提高應對氣候變化各項措施的保障力度。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綠色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等募集資金用于低碳發展。加大對低碳企業融資服務,積極宣傳綠色金融政策,依托全省項目融資庫,開展綠色債券、綠色基金、掛牌上市、兼并重組等融資對接活動,拓展低碳產業的直接融資渠道,鼓勵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投資于低碳產業的創業投資企業備案,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低碳產業,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金融辦、發改委)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國低碳日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全民低碳意識。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傳播培訓,提升媒體從業人員報道的專業水平。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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