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陜發改氣候〔2018〕132號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韓城市發展改革委,楊凌示范區發展改革局,西咸新區改革創新發展局,神木市、府谷縣發展改革局,省統計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和《陜西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有關“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的任務要求,做好我省重點企業參與全國
碳排放權
市場交易社會責任評價工作,我省計劃開展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披露企業范圍及時限
第一階段(2017年-2019年),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年能耗7.7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企業先行公布披露溫室氣體排放信息;
第二階段(2020年及以后),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年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公布披露溫室氣體排放信息。
二、披露主要內容
1. 溫室氣體種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并折算成二氧化碳當量。“十三五”時期主要公布披露二氧化碳、甲烷排放信息。
2. 披露內容。結合企業環保、
節能運行管理實際,對企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控排措施及
減排績效進行總結并公布。
3. 披露載體。企業可以編制公布獨立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報告”,也可以在現已公布的企業年度環境報告、企業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及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報告中任選一種,并在報告中增加溫室氣體排放信息章節。
4. 披露基準期。符合上述條件的重點企業從2017年起,公布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并作為省上對企業進行年度
碳配額分配的社會責任評價依據。
5. 披露報告期。每年3月底,重點企業對上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信息予以公布披露,并向轄區發改部門報備。
三、樹立企業社會責任形象
企業不僅為社會提供優質產品和創造社會財富,也要承擔生態環境治理的社會責任。我省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要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樹立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形象。
四、加強組織領導
該項工作納入省上對各市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價考核。各級發改部門要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加強組織領導,結合目標任務考核及年度碳核查積極推進此項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