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樂山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現將《樂山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樂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
樂山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順應綠色低碳發展國際潮流,推進《中共樂山市委關于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樂山的決定》(樂委發〔2016〕14號)實施,將低碳發展作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采取積極措施,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發揮
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強化低碳引領,推動能源革命和產業革命,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消費端轉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1%,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
碳匯能力持續增強。力爭我市部分條件成熟的重點開發區域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峰,部分重
化工業2020年左右與全國同行業同步實現碳排放達峰,全市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市級碳排放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健全,低碳試點示范進一步深化,
節能減碳協同作用進一步加強,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二、建立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三)加強能源碳排放控制。嚴格實行全市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目標雙控管理,以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和發展清潔低碳能源為主要路徑,努力實現“十三五”省下達我市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到2020年,力爭全市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200萬噸標準煤以內、總量控制在1619萬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交委、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接待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樂山高新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樂山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四)大力推進能源節約。突出抓好工業、建筑、
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能效標識制度,推動節能低碳產品
認證和節能低碳產品政府強制采購,推進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開展高耗能行業能效對標達標活動,強化節能評估審查。實施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和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大力推廣綠色建筑,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深入實施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交委、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接待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五)大力推進清潔能源建設。有序開發大渡河水電資源,科學開發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積極推進頁巖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到2020年,力爭全市水電裝機容量新增34萬千瓦以上,壓減火電和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
(六)擴大清潔能源綜合利用。統籌推進
電力、燃氣、熱力、供冷等一體化集成互補、梯級利用,以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為重點,構建大規模集中利用與小型分散利用并舉的新型能源利用體系。加快工業節能升級改造,以鍋爐、電動機、內燃機等關鍵用能設備為重點,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積極推進電能替代和余熱、余壓、余能綜合回收利用。延長天然氣產業鏈,提高民用、交通、分布式能源、工業領域天然氣消費比重。積極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散煤治理,實施電能替代工程。(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委)
(七)推動能源體制機制創新。積極推動電力、油氣體制改革,創新清潔能源建設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清潔能源市場體系,減少棄電現象。積極穩妥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促進能源要素高效配置,擴大清潔能源消費占比。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培育購售電主體,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放開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推動油氣管網業務獨立和公平開放,推動油氣管網及接收、儲備設施投資多元化。(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委)
三、建立低碳產業體系
(八)加快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促進工業提質增效,實施“中國制造2025
四川行動計劃”,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等高附加值產業,大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企業提品質、創品牌。加快傳統產業技術改造,促進優勢產業邁上中高端。推動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產能轉移,遏制低端產能盲目擴張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提高服務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優先發展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興先導型服務業,加快發展研發設計、技術孵化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服務型制造業發展。實施“互聯網+服務”,鼓勵發展生態環境修復、
碳資產管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新興服務業。實施綠色旅游行動計劃,大力發展現代旅游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交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旅游體育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衛計局、市政府金融辦)
(九)控制工業領域排放。到2020年,全市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化工、
建材、
鋼鐵、
有色金屬、
造紙、電力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在工業生產領域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到2020年,力爭全市主要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碳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積極參與實施國家和省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積極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改進
水泥、鋼鐵、有色金屬、石灰等生產設備、工藝和技術,發展替代產品,壓縮過剩產能,積極研發并推廣應用控制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技術,降低工業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逐步探索有序推進工業領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試點示范,做好相應的環境風險評價。(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
(十)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在全市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控制農業生產過程化肥用量,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到2020年,實現全市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達到峰值。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農田甲烷排放。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鼓勵農村使用沼氣能源。加強養殖設施標準化改造,推進畜禽標準化示范場建設和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100%。適時開展低碳農業試點示范。(牽頭單位:市農業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十一)增加生態系統碳匯。推進綠秀嘉州行動,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河湖和濕地修復治理等重點生態工程,全面開展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和災害防控,加強高山草甸生態保護建設,加強濕地保護與恢復,增強森林碳匯、草甸碳匯和濕地固碳能力。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8.15%,森林蓄積量達到6026.67萬立方米,林地保有量控制在1112.25萬畝以上,森林火災損失率、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分別控制在1‰、3‰以內,草甸綜合植被蓋度達到85%,濕地保有量控制在42.2萬畝以上。(牽頭單位:市林業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農業局)
四、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十二)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按照建設生態城鎮、推廣綠色建筑、發展綠色交通、完善市政設施、承傳歷史文脈的發展思路,融入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發展理念,統籌規劃城鄉建設,推進管理創新。開展城市碳排放精細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編制城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和低碳發展規劃,制訂低碳發展考核指標。全市分區域分階段逐步推進居住建筑執行65%的節能標準。以提高基礎設施和建筑質量、防止大拆大建為重點,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到2020年,城鎮50%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積極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和近零能耗建筑試點示范,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或綠色化改造。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到2020年,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0%,大型公共機構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5%,重點監控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30%。開展綠色農房與綠色生態村鎮建設試點示范,引導農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創建綠色能源示范縣和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鼓勵城市因地制宜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照明、屋頂墻體綠化等低碳技術。積極發展綠色建材產業,推廣綠色施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交委、市農業局、市接待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三)建設低碳交通
運輸體系。構建全市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和以低碳運輸方式為主的低碳物流體系。力爭建成成貴鐵路、成昆鐵路擴能工程、連樂鐵路,連通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經濟圈,融入“一帶一路”國際運輸大通道的鐵路運輸干線網絡。全面提升長江黃金水道通行能力,完善內河航道體系和現代化港口體系,加快推進岷江航電樞紐和岷江龍溪口至宜賓段航道整治,改善提升岷江航道條件,推進樂山港建設,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加強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路網布局。建設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勵發展“共享單車”等綠色出行。大力發展城鄉公共交通,形成以公共汽車為主體、
出租車為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基本實現城市
公交線路全覆蓋并及時拓展。到2020年,公路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4.5%,水路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5.5%,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0%。鼓勵公共機構、私人和企業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樁布局規劃編制,逐步完善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車使用量力爭達到0.5萬輛。〔牽頭單位:市交委、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經信委、市接待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四)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加大城鎮、鄉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收轉運設施建設力度,推行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加強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控。對醫療廢物、危險廢物實施全過程監管和無害化處置。推進工業垃圾、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鼓勵采用垃圾焚燒發電等多種處理利用方式,有效減少全社會的物耗和碳排放。探索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衛計局)
(十五)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積極踐行低碳理念,倡導簡約生活。大力宣傳和倡導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反對過度包裝。大力宣傳和倡導低碳健康餐飲,推行“光盤行動”,遏制食品浪費。大力宣傳和倡導低碳居住,普及低碳居住知識,推廣普及節水器具。大力宣傳和倡導低碳出行,鼓勵“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商務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新局)
五、促進區域低碳發展
(十六)對各縣(市、區)碳排放強度控制實施分類指導。綜合考慮各縣(市、區)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生態環保等因素,分類確定碳排放控制目標。到2020年,市中區、金口河區、井研縣、沐川縣、峨邊彝族自治縣、馬邊彝族自治縣碳排放強度比2015年(下同)下降20.5%,沙灣區、樂山高新區下降21%,五通橋區、峨眉山市、犍為縣、夾江縣下降21.5%。(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統計局)
(十七)推動部分縣(市、區)率先達峰。支持有條件縣(市、區)根據自身的優勢和特點,主動實施在2025年前碳排放率先達峰行動。在部分經濟發達和產業布局集中的縣(市、區)研究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鼓勵其他縣(市、區)提出峰值目標,明確達峰路線圖,力爭提前完成達峰目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統計局)
(十八)創新區域低碳發展試點示范。根據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結合不同地區的特點,分別選擇有條件的地區、園區、企業以及城鎮等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為重點,參與省級低碳城市、低碳工業園區和低碳社區試點。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企業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園區、企業、城鎮等申報參與國家級低碳試點。力爭到2020年,建設低碳城鎮1個、低碳產業園區1個、低碳小城鎮2個、低碳社區1個、低碳企業2家。積極參與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旅游體育委、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
(十九)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充分發揮低碳產業對增收脫貧的帶動作用,因地制宜發展旅游、光伏等特色優勢產業,讓貧困群眾更多地分享發展收益。推進“低碳扶貧”,倡導企業與貧困村結對開展低碳扶貧活動。改進扶貧資金使用方式和配置模式。(牽頭單位:市扶貧移民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旅游體育委)
(二十)完善工作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管理規定和《四川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建立與國家、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體制相銜接的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專(兼)職工作隊伍,完善工作體系。根據國家、省碳排放權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督促符合納入標準的重點排放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資委)
(二十一)強化基礎支撐能力。按照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要求,完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組織重點行業企業,參與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制度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能力建設為重點的相關培訓和交流合作,推動
碳市場基礎能力建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統計局)
七、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二十二)加強氣候變化科技創新。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課題研究工作,組織相關科研機構開展厄爾尼諾、拉尼娜極端氣候與我市降水耦合關系、氣候變化對我市的影響及風險評估、主要工業產品從生產到消費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計量等相關研究。加強大數據、云計算等互聯網技術在應對氣候變化與低碳發展研究中的應用力度。(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質監局、市氣象局)
(二十三)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示范。以清潔高效水電裝備、核電裝備、風力發電裝備、太陽能發電裝備、儲能裝備、智能電網技術與裝備、高效清潔節能鍋爐、低溫余熱余能利用、高效節能電機及電力裝備、新型城市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及動力系統、低碳建筑技術、低碳水稻品種、高固碳樹種等為研發主攻方向,研發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業等重點領域經濟適用的低碳技術。建立低碳技術創新創業平臺,鼓勵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市場資金,加快推動低碳技術進步。(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二十四)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引導全市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對
減排效果好、應用前景廣闊的關鍵產品組織規模化生產。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加強低碳技術示范應用。(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教育局)
八、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二十五)推進應對氣候變化
法規與標準體系建設。積極配合省上制訂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地方性法規及相關配套標準,嚴格落實國家重點行業、重點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建筑低碳運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相關系列標準。加強節能監察,強化能效標準實施,促進能效提升和
碳減排。(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政府法制辦)
(二十六)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完善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強化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加快推動各縣(市、區)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建立完善市、縣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統計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二十七)推行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推動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鼓勵全市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二十八)完善低碳發展
政策體系。加大財政資金對低碳發展的支持力度。落實綜合配套政策,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及相關政策,推進節約型公共機構創建,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等創建活動。嚴格落實國家有利于低碳發展的稅收和價格政策,推進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接待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十九)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國際合作、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積極培育
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發展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依托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和國家相關專業機構,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推進全市相關機構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等各領域的國際國內合作,加強人員交流,培養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教學內容,開展“低碳進課堂”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管理者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知識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
九、廣泛參與國際國內合作
(三十)努力擴大合作領域。按照國家、省統一安排部署,努力擴大我市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合作的領域,在清潔能源、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生態保護、低碳智慧型城市、氣候適應型農業、綠色市場培育、防災減災等方面加強合作,扎實推動低碳轉型,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巴黎協定》國內履約和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作出應有的貢獻。(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
(三十一)積極推進務實合作。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國際對話交流,廣泛開展與國際組織的務實合作。利用相關國際機構優惠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我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結合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動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全面深化與其他地區的友好合作,通過共建項目、共同參與重大課題研究和培訓等方式,切實提升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實力。(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
十、強化保障落實
(三十二)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
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各縣(市、區)要將市上下達的碳排放控制目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切實抓好落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級相關部門)
(三十三)強化目標責任考核。要加強對縣(市、區)人民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市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評估機制。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探索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推動各縣(市、區)、各部門落實低碳發展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級相關部門)
(三十四)加大資金投入。各縣(市、區)、市級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十三五”全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級相關部門)
(三十五)做好宣傳引導。加強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全國低碳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增強全民低碳意識。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媒體人員專業傳播培訓,提升媒體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文廣新局;責任單位:市級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