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與就地消納結合,穩步推進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安全高效發展核電。2014年,新核準水電裝機2000萬千瓦,新增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0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新增核電裝機864萬千瓦。
積極開發水電。加快推動重點流域規劃制訂。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快金沙江、瀾滄江、大渡河、雅礱江等大型水電基地建設,抓緊外送輸電工程建設。研究制訂抽水蓄能發展
政策,完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運行管理。研究優化流域水電站運行管理,提高水能資源梯級利用效能。推動完善水電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探索移民土地補償費用入股和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研究制定龍頭水庫征地補償機制和利益共享機制。
有序發展風電。制訂、完善并實施可再生能源
電力配額及全額保障性收購等管理辦法,逐步降低風電成本,力爭2020年前實現與火電平價。下達“十二五”第四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優化風電開發布局,加快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能資源開發。修訂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規范風電開發秩序,保障工程建設質量。有序推進酒泉、蒙西、蒙東、冀北、
吉林、
黑龍江、
山東、哈密、
江蘇等9個大型風電基地及配套電網工程建設,合理確定風電消納范圍,緩解棄風棄電
問題。穩步發展海上風電。
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強光伏發電并網服務、保障性收購等全過程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到位。重點抓好
北京海淀區等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業、觀光農業、居民住宅等領域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協調地方政府、電網企業和金融機構做好項目建設、并網接入和金融支持等配套服務。探索形成符合實際的分布式光伏商業模式,逐步降低發電成本,力爭2020年光伏發電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
積極推進生物質能和地熱能開發利用。完善有關政策措施,積極推進生物質能和地熱能供熱示范工程建設,大力推廣生物質能和地熱能在民用和工業供熱中的應用,鼓勵生物質熱電聯產,在資源條件具備的區域優先使用地熱能供熱。年內新增生物質能民用供熱面積800萬平方米,新增生物質能工業供熱折合100萬噸標準煤。加快非糧燃料乙醇試點、生物柴油和
航空渦輪生物燃料產業化示范。
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強在運核電站安全管理,確保核電站安全運行。加快完成AP1000設計固化、主設備定型,推動AP1000自主化依托工程建設。適時啟動核電重點項目審批,穩步推進沿海地區核電建設,做好內陸地區核電廠址保護。加快推進國內自主技術研發和工程驗證,重點做好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重大科技專項示范工程建設,加快融合技術的論證,避免多種堆型重復建設。制訂核燃料技術發展總體戰略規劃,保障核電安全高效可持續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