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監測計劃,并向省發改委提交監測報告,在整個年度內嚴格按照監測計劃進行監測并記錄;
(2)按照《中國發電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要求對上一年度的排放量進行核算,并向省發改委提交上一年度排放報告;
(3)提交排放報告后,配合
核查機構的核查工作,并提交上一年度的核查報告,如果電力企業對核查結果有異議,應向省發改委提出申訴;
(4)省發改委確認電力企業上一年度的排放量后,電力企業進行核實,并在配額注冊登記系統獲得上一年度的事后調節配額;
(5)履約期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經確認排放量的
碳排放配額,完成履約,并跟蹤省發改委公布的履約結果;
(6)在配額注冊登記系統上獲得本年度的初始分配配額。
碳排放檢測
電力企業進行碳排放監測是為獲取與自身溫室氣體排放相關的數據所開展的一系列活動,包括監測計劃的制定和監測的實施。監測計劃是指由重點排放單位所制定的適用于本報告期內監測、核算和報告工作的計劃性文件,文件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的邊界確定、核算方法選擇及數據獲取等內容。監測計劃應經
第三方核查機構審定并報主管機構備案, 當不滿足要求時,第三方核查機構可以要求電力企業調整監測計劃。電力企業應嚴格依據監測計劃實施監測。
(1)識別確定排放源的物理邊界,可利用第三方核查報告、工商注冊等文件。
發電企業的核算邊界中應當以企業法人為判定依據,電網企業以直轄市或省電力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單位進行核算。核算的邊界不僅與企業內部的一系列生產活動有關,而且與地理位置有關,一個邊界范圍可以包括多個地理位置。核算邊界確定時,應避免重復計算的情形。
(2)識別排放源,企業應監測邊界內所有生產設施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發電企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主要設施包括各類鍋爐(包括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燃油鍋爐、生物質鍋爐、混合燃料鍋爐)、內燃機、等固定燃燒設備,燃煤電廠還包括脫硫設施,服務于生產的
交通工具和其他移動源也屬于排放源。
電網企業的排放源包括兩類:六氟化硫設備、輸配電線路。
(3)確定監測計劃,主要是確定每一個排放源的監測頻次、監測方法和監測人員。
發電企業活動水平數據的監測主要指對燃料消耗量、脫硫劑消耗量、供電量、供熱量的監測,相關參數的監測主要指對低位熱值、單位熱值含碳量、氧化率和過程排放因子等的監測。在監測方法的選擇上,應基于可測量可核查的原則來確定,可以采用基于計算也可以采用基于測量的方法,若采用基于計算的方法,排放主體應對活動水平數據和相參數進行監測。若排放主體選擇檢測的方式對相關參數進行監測,可以參照表1進行。若采用基于測量的方法,排放主體應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濃度或體積進行監測,可采用實時監測或其他方式。但由于發電企業排放溫室氣體量巨大以及連續監測技術不成熟,目前普遍采用計算的方法對溫室氣體進行監測。
電網企業活動數據包括在輸配電過程中電力的損失量以及六氟化硫設備的日常使用或維護過程中的泄漏量。電網行業網損的排放因子每年由國家主管部門公布,六氟化硫未采用排放因子法,需要用六氟化硫的排放量乘以溫室氣體全球變暖潛力值來計算(六氟化硫 (SF6)全球變暖潛力值為23900)。碳排放量核算相關參數的數據來源及監測要求參見表2。
(4)嚴格按照經備案的監測計劃對活動水平數據、相關參數和測量參數等實施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