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印發廣西“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 排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辦發〔2017〕10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7月16日
廣西“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
排放工作實施方案
為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區的“十三五”
碳排放控制目標任務,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
節能減排降碳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十三五”規劃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79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深入實施“四大戰略”和全面推進“三大攻堅戰”,堅持以低碳發展為引領,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低碳能源體系;著力推進產業生態化發展,打造低碳產業體系;著力構建發展新模式,推進城鄉區域低碳發展;著力深化改革創新,全面提升低碳發展支撐能力,堅定不移走具有廣西特點的綠色轉型綠色崛起之路,為營造“三大生態”、實現“兩個建成”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低碳引領和協同推進相結合。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理念,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統籌節能、減排、降碳、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協同推進各級各部門深入開展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鞏固提升生態優勢。
堅持區域統籌和分類指導相結合。根據各設區市發展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資源稟賦、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等因素,合理下達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指導各設區市因地制宜采取適當措施開展降碳工作,確保全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有序推進。
堅持政府支持和
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加大政府在規劃、
政策、機制等方面對碳排放控制工作的支撐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在溫室氣體排放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參與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降低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量,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降碳工作新格局。
堅持主動減緩和積極適應相結合。因地制宜采取有效適應措施,主動控制和減緩優化開發區、重點園區和部分重化工業溫室氣體排放。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布局等方面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不斷提高適應氣候能力。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累計下降17%,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明顯成效,能源發展、經濟增長、節能降碳協同發展環境更趨優化。
碳匯能力持續增強。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相關配套機制不斷完善。應對氣候變化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低碳試點示范不斷深化。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環境質量保持全國前列。
二、構建低碳能源體系
(一)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落實國家下達我區的“十三五”
節能減排工作目標任務,統籌協調能源指標控制,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區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優化能源消費總量結構,積極發展低碳能源,提高低碳能源消費比重,逐步形成以低碳能源滿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發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1600萬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累計下降14%。(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深度開發水電,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發電,積極開發利用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三五”時期,新增核電裝機108.6萬千瓦、風電裝機300萬千瓦、水電裝機8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9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35萬千瓦,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21%,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區。加快推進電能替代,實現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升。推動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行動計劃,加強智慧能源體系建設,加大清潔能源的調入使用,增強節能低碳
電力調度能力,提高節能低碳發電機組的利用小時數,提升非化石能源電力消納能力。(牽頭單位:自治區能源局;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科技廳,廣西電網公司等)
(三)優化利用化石能源。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幅削減散煤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到2020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控制在47%以內。實施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工程,加快完成低效火電機組的節能技術改造,到2020年全區供電煤耗下降到310克標煤/千瓦時。積極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加強天然氣支線管網及縣域管網同步配套建設,積極推進工業窯爐、燃煤鍋爐“煤改氣”、“煤改電”,加快發展天然氣發電和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7%左右。大力推進天然氣、電力替代
交通燃油。推動實施油品質量提升工程,強化油品產銷安全管理。加強集中供能管網配套設施建設,在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用能負荷集中區積極推行熱電聯產、熱電冷三聯供等能源利用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牽頭單位:自治區能源局;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交通
運輸廳、環境保護廳,廣西電網公司等)
(四)加快推進能源消費轉型。堅持綠色低碳理念,強化需求側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進能源消費由粗放向精細化轉型。推動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實施能效提升行動計劃,組織開展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通用設備節能等重點節能工程。實施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大幅提升主要耗能產品能效水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壯大節能服務產業。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嚴格執行環保準入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從源頭上把好項目準入關。探索開展碳排放強度評估機制研究。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加大節能監察力度。(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監察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科技廳、商務廳、機關事務管理局、能源局等)
三、打造低碳產業體系
(一)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低碳發展對產業轉型升級的引領作用,促進一二三產業朝高端、智能、綠色、低碳的方向發展。依法依規有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潮流,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深入落實“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和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行動,積極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優化用能結構和用能方式、提高附加值,大力推廣綠色制造模式,降低制造業能源消耗和“三廢”排放總量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促進制造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汽車、大健康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智慧物流、信息服務、電子商務、商務會展、養生養老等現代服務業。到2020年,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5%,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2%。(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農業廳、財政廳、商務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等)
(二)控制工業領域排放。到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0%,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占全區碳排放總量比重趨于穩定,
鋼鐵、
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工業領域煤炭消費控制制度。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強化企業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產品單位產品碳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實施低碳標桿引領計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積極控制工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落實國家控制氫氟碳化物排放行動方案,有效控制三氟甲烷,基本實現達標排放。(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科技廳等)
(三)積極推進農業低碳化。把低碳農業作為農業現代化的制高點,推動低碳技術和循環生產模式在農業生產經營中的應用,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實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戰,積極推進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加強農業廢棄物資源回收利用。推廣綠色植保技術,實施科學測報,精準用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氮肥深施、分段施肥、平衡施肥、精準施肥技術和節水灌溉技術,鼓勵增施生物有機肥、有機復合肥,減少化肥、化學農藥、農用薄膜的使用。到2020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長及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中低產田改良。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培育推廣高產低排放良種,大力發展稻田養殖,因地制宜水旱輪作。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農田甲烷排放。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推廣“微生物+”生態養殖。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和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大力推進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鼓勵利用農村有機垃圾發展戶用沼氣、中小型沼氣工程。到2020年,全區沼氣產量突破20億立方米,農村地區使用沼氣清潔能源總戶數達400萬戶以上,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場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牽頭單位:農業廳、林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環境保護廳、財政廳、科技廳、質監局等)
(四)推進產業園區生態化。突出生態產業園區對推動產業低碳轉型發展的重要作用。按照“產業發展生態化、生態建設產業化”的總體要求,加快推進南寧、梧州、賀州、河池生態產業園區建設,重點實施以鋁工業、
石化工業、
有色金屬工業聚集為特點的產業示范基地及其他產業園區生態化改造。積極推廣低碳技術應用,推行清潔生產和循環發展方式,加快構建循環產業鏈體系,加強生態環境治理,降低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升產業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到2020年,全區國家級產業園區和30%的自治區級園區完成生態化改造,其他自治區級園區啟動生態化改造。(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財政廳、科技廳等)
(五)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充分發揮我區自然生態優勢,持續提升森林、河湖、濕地、海洋等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推進桂西桂北生態屏障,以及桂東北、桂西南、桂中、北部灣沿海、十萬大山生態功能區和西江千里綠色走廊“一屏五區一走廊”生態安全體系建設。實施天然林保護和珠江防護林、沿海防護林、生態公益林和國家儲備林基地等林業重點工程。倡導桉樹林、人工林科學發展,減少經營過程中的碳排放。加快造林綠化步伐,推進國土綠化行動,實施“金山銀山”工程、森林質量提升、新一輪退耕還林和石漠化綜合治理等重點生態工程,加強森林撫育和防火安全管理。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提高到62.5%,森林蓄積量達到8億立方米,森林碳儲量達4.2億噸。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不斷增強自然濕地和人工濕地生態功能,穩定并提高濕地固碳能力。到2020年,全區濕地保有量達75.4萬公頃。加強海島生態建設和修復,實施“南紅北柳”濕地修復、“銀色海灘”岸灘整治、“藍色海灣”綜合整治和“生態海島”保護修復工程,探索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建設新模式。探索開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工作。(牽頭單位:林業廳、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財政廳、海洋局、統計局等)
四、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一)統籌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突出自然生態優勢,堅持綠色低碳理念與城鄉規劃建設相結合,推動城鎮化建設集約化、智能化、綠色化、低碳化,構建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的城鄉低碳發展新模式。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統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管理,大力推進城市管廊等公共設施建設,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加強城市碳排放精細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編制低碳發展規劃。繼續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到2020年全區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強化新建建筑節能,加快推廣綠色建筑,在國家級、自治區級低碳試點市(縣)和重點鎮推進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其他城市新建區域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促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到2020年,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城鎮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重顯著提升。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比例。深入推進美麗廣西鄉村建設,大力實施農村垃圾治理、能源利用提升等綠色生態工程,推動農村地區低碳化發展。探索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和零碳排放區域、建筑試點示范建設研究工作。(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國土資源廳、科技廳、財政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二)推進交通低碳發展。依托北部灣沿海港口和西江黃金水道建設,大力發展海運和內河航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鐵路、公路、
航空運輸低碳發展,積極推進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多式聯運和協調發展,努力打造低碳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完善綜合交通樞紐設施,優化公共交通運輸結構,積極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勵綠色出行。大力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建設,逐步實現客貨運“零換乘”和“無縫銜接”,提高交通出行的便捷性和運輸效率。到2020年,營運貨車、營運客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分別下降4%、6%、5%,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7%。大力推廣節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運輸工具,加快完善充電站(樁)、天然氣加氣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嚴格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加速淘汰高油耗的老舊車和船舶,推進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實施低碳交通示范工程。(牽頭單位: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北部灣辦、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科技廳、能源局、旅游發展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廣西西江開發投資集團等)
(三)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堅持源頭減量、分類收集、綜合利用、集中處理的原則,在城市加快建設社區垃圾收集設施,有條件的社區設立智能型自動回收機,鼓勵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社區建立分支機構,完善農村地區生活垃圾回收處理體系,實現垃圾分類收集、密閉轉運、集中資源化低碳化處置。到2020年,全區所有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2.19萬噸/日,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以南寧市、梧州市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為帶動,推進貴港、玉林、百色等市建設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城市餐廚廢棄物處理能力達到700噸/日。以正在建設的靜脈產業園為重點,探索以垃圾焚燒發電為主的資源化利用方式,推進工業垃圾、建筑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廢棄物低碳化處置,有效減少全社會的物耗和碳排放。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甲烷收集利用及與常規污染物協同處理工作。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到2020年全區農作物秸稈利用率達80%,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50%以上。(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科技廳、財政廳等)
(四)促進生活方式低碳化。普及低碳消費理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增強全社會低碳環保意識。優化低碳產品供需結構,增加綠色產品和服務的有效供給,積極擴大綠色消費需求,鼓勵使用節能低碳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低碳餐飲,推行“光盤行動”。加快推進全區電子政務基礎設施集約化利用,深化電子政務應用,打造智慧型政府,加大政府購買低碳產品和服務的力度。倡導“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勵購買節能環保與新能源汽車。(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廣電局;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環境保護廳、商務廳、文化廳、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管理局,自治區總工會,共青團廣西區委,自治區婦聯等)
五、統籌區域低碳發展
(一)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資源稟賦、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碳排放水平、主體功能定位等因素,分類確定設區市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期間,柳州市、百色市碳排放強度下降22%,貴港市、賀州市下降20%,南寧市、桂林市、來賓市、玉林市下降17%,崇左市、梧州市下降13%,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河池市下降10%。(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深入推進低碳發展試點示范。扎實推進桂林市、柳州市國家級低碳城市試點、南寧市高新區國家級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分類開展城市、城鎮、園區、企業、旅游、社區等低碳試點創建工作,研究提出各類低碳試點建設配套政策,健全評估考核和激勵機制,總結和推廣各類試點經驗,發揮試點示范帶動作用,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十三五”期間,積極打造富有廣西特色、不同模式的低碳城鎮、低碳園區、低碳社區試點,爭創國家級試點示范。積極探索開展低碳農業、低碳交通、低碳旅游和近零碳排放建筑或區域試點示范研究,打造一批產業生態化、低碳特征明顯的特色小鎮。探索開展海洋等生態系統碳匯試點。引導和鼓勵重點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工礦區、城鎮等探索開展零碳區域創建工作。(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旅游發展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支持貧困地區低碳發展。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將低碳發展納入扶貧開發目標任務體系,實施差異化低碳扶貧政策。加快農村和貧困地區電網改造升級,因地制宜發展清潔能源,推動農村能源供應和利用方式多元化發展,探索總結推廣不同地區、不同農業產業結構的低碳農業發展模式、大力推廣農村沼氣能源替代,大力改善生產生活用能條件。制定適合不同地區的差別化扶貧產業政策,大力發展具有本地資源優勢的特色產業,避免盲目接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轉移。在低碳產業和技術合作領域加強與廣東扶貧協作,支持企業與貧困村結對開展低碳扶貧活動。鼓勵大力開發貧困地區
碳減排項目,推動貧困地區碳減排項目進入國內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牽頭單位:自治區扶貧辦;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商務廳、能源局、農業廳、林業廳等)
六、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一)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機制。按照國家關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的部署,建立符合廣西實際的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協調機制,按要求適時在廣西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下增設碳排放權交易專責協調領導小組,建立本級碳排放權交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與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明確成員單位任務分工,完善部門協作機制,充實
碳交易管理工作人員和機構。(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二)研究制定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相配套的管理辦法。根據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廣西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實施細則,逐步建立和完善廣西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規章體系。(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法制辦;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林業廳、財政廳、統計局等)
(三)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啟動和運行。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確定我區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重點排放企業名單;完善重點排放企業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和監測工作機制;制定我區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
造紙、電力和航空等8個工業行業中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企業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組織開展配額分配,加強碳排放配額管理;落實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風險預警與預測機制,落實我區注冊登記系統及災備系統的運行環境和管理機構,加強市場監管。(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林業廳、財政廳、統計局等)
(四)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基礎支撐能力建設。指導企業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體系和應用全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探索開展碳排放在線監測。積極借鑒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加強與有實力的碳排放權交易
第三方服務機構合作,培養壯大我區碳排放權交易專業機構和技術人才隊伍,支持建立專業化碳排放權交易咨詢服務機構,開展服務質量考核評估。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業務能力培訓,組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專家庫,組織開展碳排放權交易重大
問題研究。(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財政廳、科技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計局等)
七、強化低碳科技創新驅動
(一)加強低碳技術研發。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部署要求,依托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重點在石化、有色金屬、
冶金、建材、電力等高碳行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低碳低排放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拓展低碳技術引進、吸收、再創新的途徑,形成一批我區產業低碳化發展迫切需要的新技術。加大將先進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支持力度,推動低碳技術產業化發展。(牽頭單位:科技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教育廳、能源局等)
(二)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積極推廣應用高超超臨界發電、低品位余熱發電、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小型燃氣輪機、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原油和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垃圾滲濾液處理、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多污染協同處理、碳捕集和封存等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重點在鋼鐵、電力、有色、建材、石化等行業開展低碳企業試點示范,鼓勵在化工、
水泥、鋼鐵等有條件行業企業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試點示范,加快實施對現有高碳行業低碳技術升級改造,推動企業能源消耗向綠色化、低碳化轉型發展。在高能耗企業大力推廣能源管理體系
認證,以水泥、鋁型材、建筑
陶瓷磚、輪胎等行業為重點積極組織開展低碳產品認證。(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能源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科技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質監局等)
(三)加強低碳技術科研平臺建設。引導大型骨干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產學研低碳技術創新聯盟,搭建多元化低碳科研平臺,在糖業、有色金屬、電力、工程機械、內燃機、碳酸鈣、新能源汽車等優勢領域,建設一批帶動性強的低碳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低碳技術孵化器和研發基地。鼓勵支持廣西大學、桂林理工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廣西科技大學等高校開設低碳專業學科。完善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建立低碳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提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能力。加強低碳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平臺建設。(牽頭單位:科技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等)
八、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一)完善應對氣候變化
法規和標準體系。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研究,建立和完善與低碳發展重點領域相關的
政策法規。結合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探索編制適合我區低碳發展的低碳技術推廣目錄。支持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編制減碳技術、低碳產品等領域的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構建我區低碳產業標準體系。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推動政府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公開。(牽頭單位:自治區法制辦、質監局;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統計局、能源局等)
(二)夯實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基礎。將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指標納入政府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涵蓋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適應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要求的統計體系。定期開展自治區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逐步實現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常態化。有條件的設區市和重點縣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細化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指南,推進開展企業溫室氣體核算,實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推進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直報系統平臺建設和運行。建立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采用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建設溫室氣體在線監測平臺。探索實施應對氣候變化低碳大數據試點工程,建立健全碳排放基礎數據庫,提升碳排放統計和核算支撐能力。(牽頭單位:自治區統計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編辦、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農業廳、林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三)積極開展基礎研究。結合全區各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重點,研究差別化的區域減排政策。開展碳排放峰值、碳排放總量控制和目標分解方法及實現途徑研究,鼓勵和支持南寧、柳州、桂林等基礎較好的城市率先開展碳排放峰值研究,制定達峰路線圖。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與風險評估、減緩與適應技術的基礎研究。探索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利用衛星、航空遙感、移動觀測等檢測技術與低碳發展融合研究。(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氣象局等)
(四)加強我區應對氣候變化人才隊伍建設。整合我區現有低碳領域研究機構力量,引進國內外相關專家,組建廣西低碳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探索建立我區海外高層次低碳人才創業創新發展模式,聚集高層次創新創業優秀人才和團隊。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壯大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建立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低碳發展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推動建設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交流平臺,強化低碳領域支撐團隊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等)
九、廣泛開展交流合作
深入實施“一帶一路”戰略,依托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東盟信息港、中國—馬來西亞欽州產業園區等開放合作平臺,推動清潔能源、防災減災、生態保護、氣候適應型農業、低碳智慧型城市等領域國際合作,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低碳技術、低碳產業。爭取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加強與東盟國家在清潔能源利用、低碳技術研發應用、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務實合作。完善低碳發展合作機制,建立
論壇峰會高層互訪、企業交流等多形式的交流平臺,鼓勵全區各級政府、科研機構、行業協會、企業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深化與廣東等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在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控排企業服務、市場投資服務、項目咨詢開發、重大課題研究等領域合作。(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外辦、北部灣辦、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林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投資促進局、能源局等)
十、強化保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職能,全區各設區市要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逐步完善市、縣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構,充實人員力量。建立健全節能、降碳、能源開發與生產、環境保護協調治理工作機制,構建“黨委政府抓總、主管部門統管、相關部門齊抓、排放單位自律、社會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對全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實行更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評估機制,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行問責和獎懲。完善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建立監測預警系統,開展月度、季度、年度動態監測預警。及時分解年度目標任務,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推動降碳工作任務的全面完成。(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統計局、環境保護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政策支持。一是財政政策。建立促進低碳發展的資金投入機制,在本級預算中,對3年規劃項目及時落實新增常態化工作經費,逐步加大已有應對氣候變化管理科目資金投入。整合自治區節能減排、科技發展等專項資金,傾斜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二是稅費政策。穩妥推進環境稅費改革,適時調整排污費收費標準,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落實合同能源管理和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三是價格政策。落實國家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繼續對水泥、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實行階梯電價政策;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對其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在已出臺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地區,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加快天然氣等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四是投融資政策。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收益債、特許經營管理等模式拓寬融資渠道,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清潔能源、節能低碳、污染物減排等各類綠色產業投資。(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國稅局、地稅局、物價局、金融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等)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主流媒體輿論導向作用,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和報刊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宣傳和科普教育,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全民低碳意識,大力倡導綠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提高全社會的低碳環保意識,營造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良好社會氛圍。(牽頭單位: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配合單位: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