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各地大幅降溫。華北北部、
內蒙古東北部、東北地區大部未來幾天將陸續迎來一輪降水過程,其中
遼寧東部、
黑龍江南部等地,部分地區將有大雪。低溫來了,與之對應的低溫津貼,會不會像暑天的高溫津貼那樣,發放給勞動者呢?
低溫來了,低溫津貼呢?
低溫津貼鮮為人知
和高溫津貼逐漸惠及越來越多的勞動者不同,低溫津貼卻很少被用人單位和社會輿論提起,許多勞動者的低溫保護狀況就像冬天一樣“冷”。
記者采訪發現,在黑龍江、
北京、
安徽、湖北等地,一些在寒冷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并沒有享受過低溫津貼,很多人甚至不知道這種津貼的存在。 一些氣象學專家也表示,未聽說有關低溫保護的氣候標準。
“低溫津貼”有據可依 內蒙古每月不少于230元
2004年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中規定: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
勞同合同應具備“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內容;第六十二條也規定,相關用工單位應當“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這些條款無疑也涉及了在低溫環境下的勞動保護。
目前,北京、上海、
寧夏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時,也提到了低溫津貼。上海市明確規定,低溫工作環境下的津貼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2013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出臺文件,規定了高溫高寒天氣室外作業的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支付標準。其中發放高寒崗位補貼的范圍是:在零下25攝氏度(含)以下的高寒天氣連續作業4小時(含)以上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根據規定,高寒崗位津貼應按月發放,每月230元。
無細化標準 低溫津貼落地難
雖然國家有規定,但具體如何實施,不少地方都沒有細則,具體是在什么溫度發放,發放金額是多少都沒有統一的標準。
而且,據人社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對于低溫津貼,監管部門只能對企業進行
政策指導和引導,鼓勵企業在極寒的惡劣天氣向一線、艱苦崗位的職工發放津貼補助,但具體補助金額由企業自主確定。
短評:別讓勞動者權利淪為“紙上權利”
寒潮來襲,保護勞動者是題中應有之義。高溫勞保、高溫津貼眾所周知,但那些在寒冷天氣中長時間從事戶外露天工作的勞動者,也應以低溫勞保等方式,給予更多關懷和溫暖。而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寒風中清掃馬路的環衛工,在新聞中報道風雪中搶修電線的
電力工人,但對于這項原本應有的“權利”,大家卻知之甚少。
專家指出,應把低溫津貼的溫度、工作時長等因素的設定分層級具體化,以便于基層進行操作。同時對長期在低溫環境中工作的群體,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免費體檢,發現疾病及時治療,并將低溫條件下勞動造成的疾病納入職業病防治范疇。
低溫津貼既然有章可循,相關部門就應該早日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不要讓這個規定在一些地方成為“紙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