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9日,第二十二屆聯合國氣候大會閉幕以后,馬拉喀什也許會歸于平靜,但是在這座摩洛哥小城誕生的一個個“擲地有聲”的關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協議和成果必將在推進全球氣候治理的進程中發揮余熱,甚至被載入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史冊。
編者按
上期,我們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二屆締約方大會(COP22)的精彩看點進行了追蹤。如今,大會已然閉幕,本期欄目我們就對會上那些“塵埃落定”的成果和計劃進行了梳理,并請業內專家對其進行點評,以期固化馬拉喀什大會成果。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公欣
11月19日,第二十二屆聯合國氣候大會閉幕以后,馬拉喀什也許會歸于平靜,但是在這座摩洛哥小城誕生的一個個“擲地有聲”的關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協議和成果必將在推進全球氣候治理的進程中發揮余熱,甚至被載入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史冊。
召開《巴黎協定》首次締約方會議 對后續落實作出機制安排
在國際社會各方推動下,《巴黎協定》通過不到一年后,于2016年11月4日生效。11月15日,《巴黎協定》首次締約方會議在本次氣候大會期間順利開幕,隨后舉行了高級別會議。此前,根據巴黎大會的決定,《巴黎協定》相關實施細則的談判結果應在《巴黎協定》首次締約方會議上通過。但由于協定生效進程比預期的要早很多,在本次《巴黎協定》首次締約方會議召開之際,實際談判尚未完成。不過在19日閉幕式上,本次氣候大會提出了兩個決議草案文本供締約方通過,一個是CMA1中關于執行《巴黎協定》的事宜;另一個是為COP22中關于《巴黎協定》生效以及《巴黎協定》第一屆締約方大會的籌備事宜。
第一個草案作出“在2017年11月COP23期間評估《巴黎協定》的落實進展”的決議,并“邀請《公約》締約方大會繼續協調《巴黎協定》的落實,加速推進2018年12月舉行的COP24產生進一步成果,繼續協調國家自主貢獻方案中關于氣候適應的通報工作”。
第二個決議草案則就《巴黎協定》后續實施細則作出規劃,制定了較為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要求“盡快完成《巴黎協定》下的工作計劃,最遲不晚于2018年,COP24將成果提交到《巴黎協定》締約方會議第一環節;邀請各個締約方于2017年3月31日前提交對于適應基金的治理,機構安排,保障框架以及運營模式的觀點等”。
據悉,對于這兩個主席建議的文本草案,哥斯達黎加、美國,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歐盟,最不發達國家均表示支持主席案文。南非代表基礎四國表示贊成主席案文,但強調在下一次附屬執行機構會議要確保在議程上2020年前的應對行動與2020年后的目標保持同步。中國首席談判代表解振華發言時再次聲明基礎四國這一觀點。
創綠研究院項目主管郭虹宇:在經歷了特朗普當選給氣候行動帶來的不確定性后,馬拉喀什氣候大會在執行《巴黎協定》方面的磋商取得了一定進展。同時,脆弱國家、非政府組織以及私營部門等非國家主體也展現了推動清潔能源轉型的決心。未來談判仍面臨的
問題是如何確保減緩與適應議題的平衡。本次大會的談判以及決議文本仍然偏重減緩而輕適應,這引起發展中國家的顧慮與不滿。雖然特朗普當選給氣候治理帶來了不確定性,然而包括中國、歐盟以及小島嶼國家先后明確不論美國未來氣候
政策是否改變,都不會影響它們落實氣候承諾。《巴黎協定》強調的是全球廣泛參與,各國釋放這樣的政治信號,將幫助最不發達國家樹立信心,確保有效、有步驟的全球參與。
適應基金被落實 資金談判有新進展
氣候資金承諾的落實、增加、以及平衡減緩與適應的比重,一直是氣候談判中的重點議題,本次氣候大會期間也一直談到了最后一刻。
據了解,此次馬拉喀什大會對于資金的討論主要圍繞適應資金,其中適應基金是否將用于《巴黎協定》是本次談判的焦點議題之一。適應基金于2001年建立,旨在支持《京都議定書》下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氣候脆弱國家開展的具體的適應項目。目前,適應資金僅僅填補了730億美元適應資金缺口的千分之一。根據聯合國環境署發布的《適應差距報告》,到2030年時,全球需要的適應資金或將達到1400億美元,甚至3000億美元。
此外,在馬拉喀什氣候大會第二周,包括美國和日本在內的一些發達國家承諾向氣候技術中心與網絡(CTCN)提供2300萬美元的自愿性資金,支持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援助,使發展中國家能夠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CTCN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能力建設和技術方面的援助,是幫助各國履行《巴黎協定》承諾的關鍵機構。雖然這筆資金仍然低于預期,但這些自愿性的捐款能夠增強CTCN提供技術援助的能力,更好地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馬拉喀什氣候大會最后一天,締約方大會發布了《長期氣候融資戰略》。該份戰略中提到,各締約方決定于2017年和2018年舉辦長期氣候融資問題的研討會,旨在擴大氣候資金的規模。
創綠研究院項目主管郭虹宇:總的來說,此次大會關于氣候資金主要從兩方面討論,一方面是發達國家如何落實在2020年前向發展中國家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支持,并公布具體可行的路線圖;另一方面是發達國家如何在2020年后擴大這一資金支持規模。本次氣候大會在擴大資金規模上做出了新的計劃,但對于2020年前的氣候資金目標落實問題進展緩慢。如果各方希望能夠在接下來兩年內就長期氣候融資問題取得進展,那么發達國家應首先盡快兌現2020年前氣候資金的承諾,以切實可行的路線圖來證明其在氣候資金方面的行動力,幫助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發達國家來應對氣候變化。
通過《馬拉喀什行動宣言》加強2020年前行動
11月17日,本次氣候大會通過《馬拉喀什行動宣言》(以下簡稱《宣言》),強調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趨勢不可逆轉,重申支持《巴黎協定》,強調各方應當作出最大政治承諾,并付諸于行動來落實《巴黎協定》。
《宣言》呼吁各方強化202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支持力度,加快批準《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這份宣言體現了各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并推動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強烈政治意愿。然而,隨著氣候變化影響的不斷增強,將政治意愿轉化為行動是當務之急。
馬拉喀什氣候大會期間也召開了關于加強2020年前行動力度和支持的“促進性對話”。會議也通過決議對2018年促進性對話的召開作出籌備安排。會議閉幕式上,包括“基礎四國”在內的部分發展中國家表示,希望各方能繼續增強對2020年前行動的重視。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馬拉喀什氣候大會波瀾不驚地如預期結束。各方形成了《馬拉喀什氣候行動宣言》,也就如同以往的全球氣候治理多邊進程,無論各方在談判中意見如何不同,但總能尋找到共同點,在持續前行的道路上又留下了一個里程碑。本次會議應當是起到了為落實《巴黎協定》進行規劃的作用。以《巴黎協定》為基礎的氣候治理多邊進程在國際社會是人心所向,將繼續前行,不可逆轉。中國作為發展中大國在多邊氣候進程中的作用舉世矚目,中國有可能、有必要、有能力通過認真履行自己的承諾實施巴黎協定,發揮全球氣候治理中的引領作用,從而不斷提高國家的話語權、影響力和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