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迎表示:“今年也是2030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議程實施的第一年,聯合國制定的一整套包含17個領域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其中第13個目標就是應對氣候變化。,因此,落實好《巴黎協定》,也是對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貢獻?!?/DIV>
1995·德國柏林:通過了《柏林授權書》等文件。
1996·瑞士日內瓦:會議就“柏林授權”所涉及的“議定書”起草問題進行討論。
1997·日本京都:通過了《京都議定書》。
1998·布宜諾斯艾利斯:發展中國家集團分化為3個集團。
1999·德國波恩:通過了《公約》附件一所列締約方國家信息通報編制指南、溫室氣體清單技術審查指南、全球氣候觀測系統報告編寫指南。
2000·荷蘭海牙:美國等少數發達國家執意推銷“抵消排放”等方案。
2001·摩洛哥馬拉喀什:通過了有關京都議定書履約問題(尤其是
CDM)的一攬子高級別政治決定,形成馬拉喀什協議文件。
2002·印度新德里:通過《德里宣言》,強調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與可持續發展仍然是各締約國今后履約的重要任務。
2003·意大利米蘭:通過了約20條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環保決議。
2004·布宜諾斯艾利斯:圍繞《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效10周年來取得的成就和未來面臨的挑戰、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等重要問題進行了討論。
2005·加拿大蒙特利爾:本次大會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稱為“蒙特利爾路線圖”。
2006·肯尼亞內羅畢:達成包括“內羅畢工作計劃”在內的幾十項決定。
2007·印尼巴厘島:通過了“巴厘島路線圖”。
2008·波蘭波茲南:八國集團領導人就溫室氣體長期減排目標達成一致。
2009·丹麥哥本哈根:商討《京都議定書》一期承諾到期后的后續方案。
2010·墨西哥坎昆:談判各方不愿意在經濟發展問題上進行妥協。
2011·南非德班: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仍不簽署《京都協議書》。
2012·卡塔爾多哈:仍舊是一場異常艱難的談判。
2013·波蘭華沙:重點討論資金、損失損害補償機制、新的時間表路線圖三個問題。
2014·秘魯利馬:經過13天的緊張斡旋,最終達成了各方能夠接受的結果。
2015·法國巴黎:通過《巴黎協定》,協定將為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