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財辦會[2016]41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有關單位:
為了配合我國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開展,規范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參與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企業以及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其他企業有關業務的會計核算,我們于近期草擬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征求意見,并于2016年11月18日之前將意見反饋至財政部會計司。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電子版請登錄財政部網站(www.mof.gov.cn)下載。
聯 系 人: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 徐華新 張旻子
聯系電話:010-68516015,68580807
傳 真:010-68580807
電子郵件:xuhuaxin@casc.org.cn,zhangminzi@ casc.org.cn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二層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
郵 編: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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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