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
CDM具有巨大的潛在經濟效益,但 CDM 項目并非沒有風險。CER 的交易是一種期貨交易,且交易期限至2012年,不確定因素較多,風險也會隨之而來。CDM 項目風險與項目類型、交易主體均有一定聯系,在項目運作過程中的風險主要包括:
(一)注冊風險
CDM項目必須要履行國內、國際兩套審批程序,經過多個機構審批,審批程序復雜。影響CDM注冊的因素主要包括:
1、CDM 的合格性不符合相關條件,如資金和/或技術的額外性不足,則存在CDM 項目不能取得政府批準函,項目在EB不能注冊的風險;
2、CDM 規則的變化,如 PDD 版本和
方法學更新都可能對項目進度或者項目能否注冊產生影響;
3、如果 CER 售價過低,在報國家發改委的時候也可能得不到批準。
由于 CDM 項目前期需要投入開發費用,且大多 CDM 項目只有投資后才能銷售 CER 取得收益,因此 CDM 項目如果沒有成功注冊,項目業主投入越多則損失越大。
(二)項目建設、運營風險
項目建設、運營風險包括項目是否按期建成投產,由于項目設計不合理、監測不準確等原因而導致項目實際產生CER少于預期,或者其他原因導致項目 CER 逾期不能交付等風險。
2012年后《京都議定書》是否繼續有效,國際 CDM 合作機制是否產生變化將直接影響 CDM
減排的有效期和帶來的效益;其次,中國以及發達國家對 CDM 的態度和政策的改變都會影響CDM項目的執行。
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目前不必履行《京都協議書》的減排規定,但在排放總量的硬約束下,中國的減排壓力肯定越來越大,相關政策的變化將直接影響國內CDM項目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