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
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發布,讓關于乘用車企業油耗管理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應“分”還是應“合”的討論達到了高潮。主分者有之,勸合者也有不少。
反方:
中汽中心政策研究中心專家劉斌:意義不大,企業沒有實際好處
在中國,乘用車油耗
法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法規的針對性并不相同,油耗法規是促進現有技術逐步改進的能耗政策,而新能源汽車積分法規是獎勵敢于冒險者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此外,油耗標準的遵守和執法是世界性
難題,由于無法有效監督執行,可能造成企業欺騙行為的泛濫。而新能源汽車積分將來即使可以在
市場上公開買賣,可能也找不到市場,所以二者融合實施的意義不大,企業得不到實際好處。
合并實施難度很大。一是涉及到多個政府部門的權力,二是各項政策的計算方法不同,管理體制也不一樣。如果合并實施,各種管理機制交叉并存,會給企業發展帶來非常多的不確定性,并不能達到汽車產業所期望的降低能耗、改善環境的目的。
油耗與積分管理分別實施更有利于汽車
節能技術的升級和應用,降低車企“鉆空子”等不確定性風險。而如果合并實施,則可能因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降低了部分油耗達標困難企業的壓力,讓企業失去開發傳統車節能
減排技術的動力。
正方:
全國清潔汽車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專家王秉剛:合并實施可避免多頭管理
或許合并實施對汽車業更有利。第一,避免多頭管理。兩項政策若合并實施,則企業可認定一條政策,遵守一個標準,減少多部門操作,防止再出現多頭管理的現象。
第二,積分指標政策具有靈活性。目前有很多主張政策分開實施的觀點,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車積分指標優惠力度過大和之前出現的一些
問題上。但我國政策制定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有異議可以討論,甚至可以探討修改新能源汽車積分指標,例如逐年降低新能源汽車積分指標。
賽迪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總監吳輝:統一實施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
從管理的角度來看,乘用車油耗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納入到統一框架下進行管理,企業的負擔或許會減小,也更有利于政府部門對行業進行有效管理。
目前出現的乘用車油耗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是否統一納入到一個框架下的討論毫無意義。對于汽車行業而言,其中任何一項政策或者組合方式,最終目的都是希望汽車企業增加對新技術的研發投入,開發出更多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順利實現已經制定的企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