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EB顯然不買賬,堅持對一些項目重新調查、審核。
而聯合國EB顯然不買賬,堅持對一些項目重新調查、審核。
據稱,國際風能理事會(GWEC)和國際排放交易組織(IETA)已發出聯合聲明,對EB的行為提出嚴重批評,“EB做出的決定既缺乏證據支持,又不夠公開透明,這個決定將對發展中國家的
CDM項目、風能項目乃至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
嚴重批評雖能表明態度,但也為時尚早。我國政府在發展新能源產業中是否存在EB懷疑的情況,這既是聯合國EB想知道的,也是廣大中國納稅人想弄清的。如果不存在,EB重新調查審核又有何妨。
聯合國EB的此番“變臉”也向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提了一個醒,開發風電等新能源項目以申請碳
減排指標的過程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不僅體現在EB的某些質疑方面,還體現在今后一系列
方法學等技術指標的重新設置方面。企業要充分考慮這些因素。
細想聯合國EB的質疑,我們也可看出一些不合情理之處:我國風電上網價格是在多次招標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
市場機制的作用不能抹煞;另外,更高的電價實則不利于企業的技術進步和降低生產成本,不一定可持續。最后,這樣的舉動會對發展中國家的新能源產業和
碳減排政策的走向產生哪些不利影響,聯合國EB是否考慮清楚了,我們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