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距離明年啟動全國統一碳
市場所剩時間已不多,對于重點
碳排放行業來說,全國
碳市場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企業面臨兩種選擇:一是被動納入,履約成本較高;二是主動參與,搶占市場先機。本版今日推出《碳資產如何管理》專題,從主動參與的視角,結合我國碳市場發展現狀與前景,探討石油
石化行業與企業參與
碳交易面臨的突出
問題,以及提升企業
碳資產管理能力的途徑與措施。
中國碳市場發展現狀及前景分析
自2011年
北京、上海、湖北、重慶、廣東、天津、
深圳7省區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以來,當前國內碳交易主要包括兩類。
第一類是試點地區的碳排放配額交易。2011年以來,7個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區市相繼啟動,目前國內碳交易試點市場已運行一段時間,盡管各個試點省區市的規則、市場情況有所不同,但基本形式大致相同,目前7個試點碳市場都是現貨交易,試點地區的碳交易產品分享配額。配額由試點地區政府發放,分為無償發放和有償發放,配額流通范圍僅限于本試點地區內,如北京市發放的配額只能供北京控排放企業履約,不能流通到其他試點地區。
第二類是自愿
減排(
ccer)碳交易。2012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自愿減排項目產生的減排量即是中國核證減排量(CCER),此類項目與清潔發展機制(
CDM)項目相似,項目開發可以在中國境內的任何地方進行,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CER)可在所有試點省市流通。當前各個碳試點地區對核證減排量(CCER)的準入做了限制,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核證減排量(CCER)的流動性。
為實現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60%至65%的目標,我國政府正在積極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碳市場,預計2017年我國將形成統一的碳交易市場。全國碳交易總量將達到50億噸,是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的2.5倍,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市場。但建立全國碳市場也面臨較大挑戰:我國經濟發展區域和行業差異較大,社會低碳意識較為薄弱,企業碳排放數據基礎差,缺乏相關法律依據。隨著碳市場試點逐步走向全國統一,未來
政策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隨著越來越多的省區市相繼開展碳交易工作,碳交易與
碳金融產品創新層出不窮,參與主體不斷增多,各行各業如何提前布局,把握碳市場帶來的機遇,降低碳資產風險就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