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環境惡化和氣候變化正成為人類發展面臨的嚴峻挑戰。在這一背景下,金融機構在參與環境治理、促進結構轉型和可持續發展中的角色越來越受到關注,綠色金融理念逐漸受到各國政府、社會的重視。2016年G20峰會將綠色金融作為分議題進行討論,支持環境友好型的經濟發展,來應對環境挑戰和氣候變化,推動全球經濟向綠色轉型,最終助力可持續發展。
那么什么是綠色金融?綠色金融的理念與實踐為何?G20如何推動綠色金融助力可持續發展?
理論上講,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將環境保護與社會包容作為基本
政策,在其投融資決策中考慮潛在的環境與社會影響,將與環境和社會發展
問題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融合進業務操作中。此外,金融行業也通過引導資金流向節約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引導企業生產注重綠色環保,引導消費者形成綠色消費理念,同時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這表明,金融機構不僅要通過引導資金、改變民眾消費觀和投資觀來促進可持續發展,金融業自身也要保持可持續發展形成綠色機制,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過度投機行為。
“綠色金融”具有多個自愿原則,其中包括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以及可持續投資倡議(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簡稱PRI)。
“赤道原則”系統闡述了金融機構進行綠色融資的原則。這項準則要求金融機構在向一個項目投資時,要對該項目可能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進行綜合評估和治理,促進環境以及社會和諧發展。目前,全球已有80多家金融機構宣布采納“赤道原則”。但在我國的銀行業中,目前只有興業銀行一家采用“赤道原則”。PRI則倡導機構投資者在投資決策過程中考慮環境因素,強化環境信息披露,將更多的資產配置到綠色、低碳行業。
在這些原則下,金融機構發展出了具體的操作和分析方法,如ESG標準(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criteria)。ESG為投資者決策提供一套企業和項目環境友好程度評估標準。多邊開發性金融機構建立起來的環境與社會保障政策、運營政策以及申訴機制可以作為ESG標準的一個具體實踐。
此外,國際上也有專注于投資綠色行業的“綠色銀行”,如由英國政府投資成立并支持的綠色投資銀行(GIB)。GIB主要作為綠色基礎設施領域的專業投資者,調動其他私營部門資本進入可再生能源、廢棄物管理和能效項目中,促進英國的綠色經濟轉型。GIB在環境與社會治理中值得借鑒的是:首先,保障政策相對全面;其次,《綠色投資手冊》就如何評估、監測和報告投資項目的綠色影響力提供了一套一致且有效的方法。
中國在綠色金融上的實踐主要體現在綠色信貸政策和指引上。綠色信貸政策自2007年提出,2012年中國銀監會正式發布《綠色信貸指引》,旨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有效防范環境與社會風險,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綠色信貸政策與指引在國內實踐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一些銀行在授信審批中采取措施確保在貸前、貸中和貸后管理的各個環節納入對環境與社會風險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