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排放交易初始配額分配方式
在歐盟ETS的第一階段,“國家分配計劃”是按每個企業實際二氧化碳排放狀況來規定其排放額度,而整個地區并沒有一個總的限排限度。但進入第二階段后,歐盟ETS的減排目標就和京都議定書》的承諾一致,即從2008—2012年,歐盟將每年減排約2億噸二氧化碳。
歐盟ETS初始配額分配方式從一開始就倍受爭議。在第一階段,95%初始排放配額都免費發放給各企業,即按企業現實排放量(Grandfathering)發放,其余5%拍賣給后進入ETS的企業。在第二階段,免費配額的比例降到90%,按預先設定的績效標準(Benchmarking)分配,拍賣額度上升到10%,仍占很小的比例。這樣的方式受到不少人,尤其是經濟學家的抨擊。
經濟學家們對排放配額的初始分配,毫無例外地推舉拍賣方式,因為從
市場效率來看,拍賣是實現最低減排成本的最佳途徑。而企業因涉及自身利益而支持無償分配,它們認為通過拍賣來獲得配額將導致成本增加,降低其國際競爭力。企業因逐利而不贊同ETS,尤其反對配額拍賣,這是無法避免的。當一些壟斷巨頭如能源行業等反對配額拍賣方式時,歐盟委員會為了讓ETS“軟著陸”,采取了免費配置為主,輔以拍賣的
政策,這不失為一種折中的妥協方式。
拍賣配額的比例在第二階段看似有所增加(從5%上升到10%),其實有些國家根本不需拍賣配額,因為拍賣主要針對新企業或新項目使用,而現實中這種情況并不太多,所以只有11個國家必須用到拍賣,而每年拍賣的排放配額也只有750萬噸,僅占總量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