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對于碳貨幣的概念而言,有關人士認為,真正的解讀是,通過二氧化
碳排放權構建全新的“商品信用本位制”的國際貨幣體系。
且讓大家跳出現行信用本位制的國際貨幣體系,放眼相當長的時間尺度,在全球統一碳
市場運行成熟,
減排技術高度發達,
碳減排權價值趨于穩定之后,各個國家和地區的超額減排量,通過碳貨幣間體系建構,有可能成為不同種類的碳貨幣,形成全新的碳本位國際貨幣體系。
它具有若干特性,除了稀缺性、普遍接受性和可計量性外,作為潛在的貨幣形式和新的貨幣本位,還具有兩個重要屬性,即可增長性和同質性。這就使得碳貨幣不會像黃金等稀有金屬一樣,因為產量枯竭限制經濟發展進而導致貨幣體系崩潰。同時,碳排放權還具有統一的計量單位,品質易于劃分,質量可以評價,符合可測量、可報告和可核實的要求。
其次,與金本位或其他一籃子商品本位相比,碳的商品信用本位具有明顯優勢。
在金本位或商品本位下,充當本位貨幣的商品往往是被囤積的。歷史上全球貨幣性黃金曾大量囤積在美國,二戰爆發時,全球大約有80%的貨幣性黃金存放在美國。且不考慮儲存成本及其可持續性,如此大量的資源性資產脫離全球經濟的運行而被儲存,本身就是災難性的。
但是,這些嚴重弊端對于兼具商品和信用特征的碳貨幣本位來說,全部消失了。歸根結底在于,碳的商品性來自于其信用特征,即國際規則賦予的排放一定量溫室氣體的權利,無形但確富有價值,具有供給總量的調節性。不同主體之間分割、分配和兌現完全可行且成本極低。
第三,并不只是政府和企業,個人也會參與這個市場。
《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全球
碳交易體系3種機制,是國家和企業之間的碳排放權買賣,非京都市場的自愿個人購買微乎其微。這客觀上使得碳貨幣可能成為政府部門和企業部門之間流通的支付手段、交易媒介和儲備資產,卻很難滿足私人部門持有和使用的需要。
然而事實上,個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很大,駕駛、飛行、用電及供暖等個人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英國整體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4%,每戶居民平均一年約排放10噸二氧化碳,政府對個人的二氧化碳排放采取限制措施,將使浪費者付出,讓節約者獲利。
早在2006年,時任英國環境大臣的大衛·米利班德就提出了個人碳交易計劃。在這個設想的計劃中,他提出:“想像在一個碳成為貨幣的國家,我們的銀行卡里既存有英鎊也有碳點。當我們買電、天然氣和燃料時,我們既可以使用碳點,也可以使用英鎊。”政府為個人分配一定的碳點,在用氣和用電時使用。當個人的碳點用完后,可向那些擁有節余碳點的人購買。個人碳交易計劃,其意義在于把針對企業和組織的碳交易系統延伸到個人。這樣,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就有可能成為一種具有完整流通域的貨幣,即碳貨幣。
這并不僅僅只是一種設想。2009年7月,韓國開始在全國家庭和店鋪等非生產性單位,全面開展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二氧化碳儲值卡”計劃。根據這一計劃,活動參與者將根據使用的水、電、煤氣等的節約量,換算成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從而獲得相應點數的獎勵。配額的分配,以及折算的點數將參照最近兩年的使用量進行估算,每個點數最多可獲得相當于3韓元(1美元約合1289韓元)的儲值額,儲值額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以用來繳納物業管理費,或兌換垃圾袋、
交通卡、停車券等。
從這個意義上來看,碳點貨幣作為具有貨幣信用特征的標準合約,未嘗不是在繼黃金、白銀、美元之后的另一種可能被普遍接受或者可考慮采用的國際貨幣基礎,至少可以作為一個與現行美元貨幣支付結算體系并行或補充的轉賬電子支付貨幣體系。
第四,碳貨幣可以采用與現行國際貨幣體系相似的匯率制度。
當前貨幣體系是信用本位制下的以浮動匯率為特征的無體系的體系,美元是唯一關鍵貨幣,多種貨幣共存。在過去千年國際貨幣體系的歷史演變中,貨幣一度釘住貴金屬。上世紀70年代進入牙買加體系后,出現了黃金的非貨幣化、儲備貨幣多樣化和匯率制度的多樣化。全球浮動匯率制開始取代全球固定匯率制成為新的時尚。在浮動匯率制下,一種貨幣以某個可變比率兌換其他貨幣。
碳貨幣可以采用與現行國際貨幣體系相似的匯率制度。在設想中,碳貨幣體系同樣可以有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的選擇。
如果固定匯率制被采納,類似于金本位制下的鑄幣平價機制,碳貨幣本位下,各種貨幣將與一個標準品質的碳貨幣掛鉤,比如自愿碳減排交易標準或者黃金標準的
碳信用,以確定相應的含碳量,由此確定兩國碳貨幣的匯率基準。同時,市場實際匯率還隨著碳貨幣供求關系圍繞含碳比價上下波動。如果浮動匯率制被采納,根據市場供求關系自由決定碳貨幣間匯率,政府將允許各國碳貨幣對應本國碳貨幣匯率浮動。當然,與有的國家實行釘住貨幣匯率制度一樣,一種碳貨幣也可以選擇釘住另一種碳貨幣。
當然,相比于發行世界貨幣單位等其他相似改革方案來說,碳貨幣本位可能要更加遙遠。本質上來說貨幣體系的改革仍然是大國角力的結果。但是碳貨幣本位所內含的一些特質可能會對未來國際貨幣體系長遠的改革方案有所啟示。
央行行長周小川曾提出超主權儲備貨幣,雖然加強IMF地位和特別提款權作用仍是基于當前貨幣體系的主要現實選擇,但是,碳貨幣的思路與超主權貨幣的要求,也多少存在契合。今后,在低碳經濟大有發展和各國共識增強的前提下,碳貨幣有可能成為超主權貨幣的一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