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深圳碳
市場配額分配以控制碳強度(單位增加值
碳排放量)為出發點,以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間單位GDP碳排放強度下降21%的
節能減排任務為目標,實施碳排放強度約束下的相對總量控制,以此為基礎確定配額總量并進行配額分配。
答:過去三十年,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碳排放總規模不斷擴大,“十一五”期間,我市碳排放總量增長26%。根據《深圳市低碳發展中長期計劃(2011—2020)》,到2015年我市碳排放強度要在2010年的基礎上下降21%。“十二五”期間,年均碳強度需要下降4.61%。
目前,我市碳交易市場已經基本完成工業企業的配額分配工作。根據分配結果,635家企業2013-2015年獲得的配額總量合計約1億噸,這一結果表明控排企業未來三年年均碳排放增長率將控制在2%以內,年均碳強度下降率達到6.68%。與2010年相比,2015年635家控排企業平均碳強度下降率達到32%,不僅高于全市平均減排目標,也高于制造業25%的碳強度下降要求,為實現“十二五”期間深圳市節能減排目標發揮了重大推動作用。
Q:碳排放交易對深圳的經濟以及發展環境會有什么樣影響?減排會影響到企業效益嗎?
答:深圳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為實現深圳“有質量的穩定增長,可繼續的全面發展”提供了以市場驅動為核心的新的主要抓手,能夠促進深圳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實現產業的低碳發展,以及催生與碳交易有關的新型業態,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于促進企業低碳技術的研發應用,并通過選擇履約方式,降低減排成本。對推動居民低碳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費模式,具有重要意義。
強制企業
碳減排是作為負責任的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納入碳交易體系的強制減排企業,為降低自身的碳排放,可以通過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將
碳管理納入企業的運營和管理之中,提升自身的
核心競爭力;當其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可以在碳交易市場出售多余的配額獲取收益。碳交易將促進深圳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從長遠來說,有利于提高深圳企業競爭力。
Q:深圳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管制對象包括哪些?
答:為了實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建立和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012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碳排放管理若干規定》,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深圳轄區企業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
深圳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管制對象包括:
(一)年碳排放總量超過500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企業;
(二)建筑面積超過20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建筑物;
(三)其他自愿加入并經主管部門批準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的企業或建筑物。
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市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和控排單位的排放量變動等情況,調整控排單位的范圍,盡量將更多的企業納入到碳交易體系。
Q:對于納入碳交易體系企業,政府是否有相應的獎勵政策促使企業實現減排目標?
答:為了促進我市節能減排工作,市財政專門設立了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對于節能減排成效突出的企業,市政府會出臺相關獎勵措施。此外,市政府支持金融機構開展以增強
碳市場功能為目的的業務模式創新,開展以服務實體經濟為目的的金融產品創新,開展以資助控排單位減排活動為目的的信貸和融資產品創新。
Q:、深圳碳排放交易體系如何確保碳配額分配的公平、公開和透明?
答:為了確保配額分配的公平、公開和透明,我們建立了電子化的企業碳配額申報與分配系統,允許、鼓勵并引導企業全程參與、自主選擇以獲得碳配額。分配全過程都有深圳市公證處全程參與和錄像監督。
Q:深圳碳交易體系如何進行碳排放核查,核查方法學和核查機構,如何確保核查數據的客觀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答: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是國際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減排量化的基本要求。目前在國家層面還未發布溫室氣體
MRV的標準或相關
法規,為構建我市MRV機制,確保組織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數據的真實可靠、統一、規范,深圳成立了溫室氣體排放量化、報告、核查技術標準制定23人專家組。專家組開展了MRV資料收集,研究以及標準編制工作,形成了《深圳市組織溫室氣體量化與報告指南》(MR)。
為了確保核查數據的客觀性、真實性和準確性,我市在《溫室氣體議定書》ISO14064-1為框架的原則基礎上,對難點進行了具體注釋,細化了實施步驟,結合IPCC方法學,提供了量化方法和公式、量
化工具表單和報告模版,并針對深圳市重點行業編制了相應的方法學;《深圳市組織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指南》(MRV)是以ISO14064-3為框架原則,綜合了數家溫室氣體
第三方核查機構的實際作業方法和經驗,同時借鑒了其它體系核查的優點,針對深圳市碳交易試點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優化和細化,編制了相應的核查過程表單和核查報告。
Q:什么是第三方核查機構?
答:第三方核查機構是對企業碳排放量進行核對、審查的法人機構,由省發改委實行備案管理。
Q:深圳碳交易體系如何對第三方機構實施監管?
答:我們首先對全市的
認證機構、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了全面摸底,然后根據這些機構人員的資質、技術能力以及相關的工作經驗進行了評級。同時為了確保核查準確、公正和完整,我們制定了深圳市第三方機構管理辦法,從制度上保證了對第三方機構的規范管理與監督。
Q:控排企業單位應該在什么時間遞交核查報告?
答:管控單位在提交年度碳排放報告后,應當委托碳核查機構對碳排放報告進行核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主管部門提交經核查的碳排放報告。
管控單位應當于每年5月10日前將經市統計部門核定后的統計指標數據提交給主管部門。
市統計部門可以委托統計指標數據核查機構對管控單位提交的統計指標數據報告進行核查。
Q:控排企業單位何時應該履約?如何履約?
答:管控單位持有的配額少于主管部門應當扣減的配額數量的,應當在每年5月30日前補足;逾期未補足的,未扣減部分視同超額排放量。
管控單位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主管部門提交配額或者核證自愿減排量。管控單位提交的配額數量及其可使用的核證自愿減排量之和與其上一年度實際碳排放量相等的,視為完成履約義務。
管控單位終止的,應當在完成碳排放量化、報告和核查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履約義務。
Q:如何能知道管控單位是否順利履約?
答:主管部門于每年7月31日前,在其門戶網站和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公布管控單位履約名單及履約狀態。
Q:企業履約遞交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
答:請遵照即將出臺的《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中關于履約遞交時間的條款。
Q:如果被納入的企業不履行控排義務,將會受到什么懲罰?
答:被納入的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足額配額履行清繳義務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補交與超額排放量相等的配額;逾期未補交的,由主管部門從其登記賬戶中強制扣除;不足部分由主管部門從其下一年度配額中直接扣除,并處超額排放量乘以當月之前連續六個月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平均價格三倍的罰款。
Q:企業每年分配的配額是否有交易期限?
答:配額在首個交易期(2013-2015年)內均可以使用及交易。配額在交易期期滿后的效力由主管部門予以核定。
Q: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收費標準是什么?
答: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收費標準如下:
1、交易經手費:6‰,收費對象為交易雙方;
2、競價手續費:5%,收費對象為交易雙方;
3、交易傭金:3‰,收費對象為通過經紀會員參與的投資者;
4、按國家法律法規代扣代繳的其他稅費。
Q:對于碳排放權交易,對價格會有上限和下限的限制嗎?還是說價格會完全由市場來決定了?
答:碳排放權交易價格是深圳探索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機制的重要課題之一。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希望通過交易活動借助市場手段實現碳排放權益的價格發現,從而利用行業及企業個體之間的減排成本差異,實現社會減排總成本的最優化。碳排放權價格過低,無法形成對企業的刺激作用;碳排放權價格過高會加大部分企業的負擔。
在這方面,國際其他區域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也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歐洲碳排放權交易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而后來美國新興成立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采取了價格上下設限的方式,我們已經認真的研
究了這些方式的優劣,并且正在結合深圳的切實情況制定相關舉措,一定會積極發揮市場的價格調節功能,同時發揮政府的市場監管職能,打造一個健康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Q:深圳市場的排放權益價格會是多少?配額和核證減排量之間的價格將會有什么樣的關系?
答:深圳實施碳排放權交易是希望通過交易活動借助市場手段實現碳排放權益的價格發現,排放權益的價格會由多方面的因素影響,一般來說包括:市場供需情況、企業的減排成本、市場預期、能源價格等等。
為了降低企業的履約成本,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允許企業提交一定比例內的經核證減排量代替配額進行履約。用于履約提交的經核證減排量有比例上限,所以通常來說配額的市場價格會高于核證減排
量的價格。
Q:深圳碳市場ccer交易是否允許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和境外投資者進行交易?
答: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碳排放權管理若干規定》中的有關規定,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包括碳排放權配額交易和核證減排量交易,同時“鼓勵、支持其他單位和個人參與交易”。目前,可在深圳交易的核證減排量即中國自愿減排項目減排量(CCER),也就是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在國家自愿減排交易登記簿進行登記備案的減排量。
Q:深圳碳市場對CCER抵消有何要求?對CCER的類型有沒有要求?
答: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了最終實現這一目標,企業可使用的CCER的來源、比例和類型均會有所限制,詳細可參照即將出臺的深圳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中的具體要求。原則上CCER的使用比例將不會超過10%。
Q:碳交易是否為深圳創造新的競爭優勢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答:深圳建立碳交易市場,企業為了獲得優勢,就要有新的技術出來,要有新的工藝、新的生產方法、新的運行機制,乃至新的制度安排。包括技術資金在內的大量資源將投入到減排領域,技術進步的速度由此顯著加快。此外,也由此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甚至形成全新的產業領域,并創造出新的就業機會。包括電動汽車等等,都是新興的,有些是全新的產業。而且提高碳排放生產率的競爭,將改變已有的競爭優勢和資源配臵格局,在碳排放總額受限且可交易的條件下,實際碳排放將更多地向碳排放生產率高的企業傾斜。總體來說,有利于深圳創造新的競爭優勢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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