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質押融資
ccer質押融資指以CCER作為質押物的碳
市場創新融資手段。CCER質押融資的操作模式與
碳配額質押融資類似。
CCER質押和配額質押有以下幾個方面區別。
(1)質押物,前者為國家發改委簽發的CCER,后者為地方試點簽發的
碳排放配額。
(2)質押主體,前者一般為擁有CCER的企業,既可以為碳資產公司也可以為CCER業主企業,后者則為試點排放單位。
(3)碳資產評估基礎,配額資產直接根據既有的配額市場價格進行評估,而CCER資產價值評估較為復雜,一方面目前沒有公開透明的CCER市場價格,另一方面由于各個試點地區對CCER使用
政策的區別,導致不同項目類型的CCER的價格具有較大差異。
(4)風險,配額的風險較為單一,主要來自配額價格,取決于試點市場供需狀況,CCER的風險則來自項目類型、CCER價格、試點和國家政策等多方面影響,所面臨風險更為復雜。因此在現行市場階段,配額質押比CCER質押風險小、且操作簡單,可復制性強,是更適于企業的融資方式。